從崔永元爆料談:表達自由、私力救濟以及陰陽合同

今天聊下最近很熱的一個話題,就是崔永元爆料,炮轟馮小剛和范冰冰的事。這件事是可八卦、可嚴肅,我是想從這事出發說點有意義的內容。但還是先簡單介紹一下這個衝突的由來。

從崔永元爆料談:表達自由、私力救濟以及陰陽合同

事情起因於15年前馮小剛導演的一部電影《手機》,講了一個關於電視圈裡的出軌和背叛的故事。片中的人物和故事被指是在影射當時在央視做主持人的崔永元,和他的同事兼接班人和晶。比如電影裡的男一號,節目主持人嚴守一,他主持的節目叫《有一說一》、崔永遠的節目叫《實說實說》。電影結局是嚴守一生病退出從主持人崗位退下,他的助手武月(范冰冰飾)接班上位,現實中是崔永遠因為罹患抑鬱症從《實話實說》退下來,和晶接手。總之,在當時的環境下,人們很容易把這電影和崔永元之間建立起聯想。而崔永元也指責導演馮小剛、編劇劉震雲對他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崔永元最近在接受網絡媒體採訪的時候還講了一些細節,說馮小剛夫妻曾請他吃飯,邀請他出演電影主角,他雖然沒有接受邀請,但給了馮導夫婦很多建議,而這部電影面世之後卻超出了他的預料,給了他很大的打擊。

從崔永元爆料談:表達自由、私力救濟以及陰陽合同

馮小剛後來的解釋是:本來想和小崔開個玩笑,但小崔不接受這種開玩笑的方式。總之這樁恩怨本來這是10多年前一樁舊案,之所以再起波瀾是因為馮小剛正計劃推出這部電影的續集,片名叫做《手機2》,於是觸動了崔永遠的舊傷,認為馮小剛、劉震雲等人不知悔改、一而再地傷害他,於是高調反擊。范冰冰是演員、為什麼也被捲入了呢?是因為她在社交媒體上發了幾張照片,說自己出演《手機2》心情很好、很開心之類的,於是崔永元感到這是一種示威和冒犯,就揭發了范冰冰籤陰陽合同逃稅的事。所言口田月“陰陽合同”就是演員和製片方籤兩分合同,一份片稿低的合同是假的,是給稅務部門報稅用的;另籤一份片酬高得多的合同作為真實支付的依據。崔永元披露某合同,小合同的金額是1000萬人民幣;大合同的金額是5000萬、實際出演4天拿了6000萬。這才是引發輿論大譁的爆破點,目前稅務機關已經表示介入調查。

從崔永元爆料談:表達自由、私力救濟以及陰陽合同

在互聯網上,支持崔永元的支持聲音大於反對,關鍵在於他披露出陰陽合同這個娛樂圈潛規則,也有人跟進,指陰陽合同的操作手法不僅在影視圈、在足球圈也成為慣例。

首先對這件事過程的是非曲直我們這裡不做評判,因為我們得到的信息是有限的,不足以把當事人貼上任何標籤。昨天有一位我的會員網友給我投稿,談到范冰冰在這件事過程中成為了靶子是不是因為崔永元想阻止電影的拍攝未果,從而把她作為報復的對象;馮小剛夫婦目前沉默應對,反而顯得內心陽光、問心無愧。我們現在確實無法有把握地做出這類判斷。是沒有跡像表明范冰冰知道導演、編劇和崔永元之間的恩怨,但是為什麼范冰冰籤的陰陽合同轉到了崔永元的手上,也許還有更復雜的恩怨故事。馮導確實沒有公開回應崔永元,也許是因為他內心陽光、覺得沒必要道歉,也許是他不想讓麻煩擴大;也許他覺得崔永元的放炮客觀上是對他新片的宣傳,激起人們對這部電影的好奇,他樂觀其成。總之我們沒辦法揣測他沉默的動機,他的動機只能留待時間來澄清。

從崔永元爆料談:表達自由、私力救濟以及陰陽合同

我這裡想分析的問題是:首先,崔永遠就算被人影射,這種影射行為——以某個人為原型,再加之以虛構的故事,在文藝作品裡是不是可以被容忍的,這也是崔永元在接受騰訊採訪的視頻裡重點想澄清的:人家說特朗普都可以被影射、被諷刺,你作為小了大幾號的公眾人物,被影射一下又怎麼了,用得著這麼上綱上線、怒不可遏嗎?崔永元認為這是對他和他家庭的傷害,是不能被容忍的。

那麼導演馮小剛、編劇劉震雲有沒有這個創作自由,去影射他崔永元呢?這是我們判斷整件事最基礎的出發點。請大家注意,我這裡的一貫原則是:只要我們一談到自由,就要區分其應用範圍,是在公共領域、還是在私人領域。自由是在公共領域才講的,影視創作是一種表達方式,表達自由也是在公共生活領域才成立的。說到影射這事——創作者故意讓讀者或觀眾把作品中的故事和人物,和另一個現實中存在的對象建立起直接聯想,這事是否合理,首先我們要看他所影射的對象是某個歷史事件、某種公眾觀點、某個政治團體或黨派,還是有血有肉的活上世上的某個人。如果是前者,那它符合表達自由是沒問題的,它只是作者參與公共生活、塑造公眾意見的一種方式,你影射某個歷史事件和政治團體,影響到的政治層面的利益,有可能會利於某種觀點被更多人接受、也可能會阻礙這種觀點的流行,但不直接給某人的名譽事來損失、生活造成困擾。

典型的例子如喬治奧威爾的小說《1984》、就是影射蘇聯的集權體制;《動物農莊》影射的是蘇俄的共產主義革命和大清洗,《動物農莊》裡的角色也都是有現實原型的,比如被革命推翻的農場主瓊斯先生,就是沙皇尼古拉二世;提出“動物主義思想”的老梅傑,影射馬克思和恩格斯;那幾頭領導動物鬧革命的豬,雪球——影射托洛茨基;拿破崙——影射斯大林;斯奎拉——影射莫洛托夫,等等。

這些人之所以成為被影射的對象,是因為他們本人、和他們所代表的觀點就構成了公共生活;和無數人的命運發生著密切關聯。這樣的影射不僅是應該被包容的,甚至是深刻的、有思想、有助於揭示社會本質的。從作這類影射類的作品的實際社會功效來看,對於某政治集團內的具體的個人,非但不是冒犯和傷害,反而懷有很大的善意,它向人們揭示體制對你隱瞞的東西,告訴你某些對你重要、但是之前又沒人告訴你的真相,鼓勵你獨立思考。這種影射的電影、小說是太少了,而不是太多了。

但顯然馮小剛的電影《手機》不具備這樣的意義,其實際功效更多的是帶給被影射者生活上的困擾、名譽的損失、家庭的傷害。而且馮導的動機我們雖然不能去裁判它,但至少可以說並不單純,因為同樣類型的故事你可以央視裡找到很多原型,比如央視前臺長李某生和女主持人的關係;周某康和某幾位女主播的關係;等等。這些人你為什麼不去影射影射呢?拿崔永元說事,是不是因為這樣做的成本、風險小而收益高呢?他又是名人,影射他有票房號召效應、同時又不會惹太大的麻煩。這當中避免不了有成本收益的算計,算計中獲益的是導演、編劇、製片方等人,但是是以崔永元的名譽、家庭受到損傷為代價,不能說是善意的吧。

但即使這樣,我們仍然不能說《手機》這部電影就不符合表達的自由,馮導和編劇也完全可以說:我們這就是個虛構故事,沒有指名道姓是崔永元,何必對號入座呢? 這裡就是我要強調的重點:雖然哪怕是這樣的電影也符合表達自由,制止自由被濫用不僅是法律的責任,更是輿論和道德的責任。如果這種電影出來,受到公眾一致的批評,認為不負責任的影射對某個無辜的人、他的家庭造成了傷害,如果有這樣強大的批判聲浪、有電影圈同仁們的抵制,我想馮導也不會有衝動再拍它的續集吧。可在實際中發生的是人們的追捧、獵奇、津津樂道、對某些潛規則下的豔遇充滿了妒嫉式的嚮往;結果是票房的大熱,是同行們的讚許,那當然馮導們就有再拍續集的衝動。

從崔永元爆料談:表達自由、私力救濟以及陰陽合同

崔永元這次反擊戰打擊了編劇劉震雲的女兒,有不少朋友認為這是波及無辜,做法不可取。這個批評我是贊成的,這種行為類似於楊佳在警察局裡殺傷了和他案子無關的警察,類似於武松血濺鴛鴦樓,把張督監的家人也殺害了,殃及無辜當然是不可取的。但同時我也看到這是崔永元的一種私力救濟行為,他和他的家庭受到傷害,首先寄希望的是法律,法律管不了這事就寄希望於輿論和社會道德,結果人們不譴責這事,都是抱著看熱鬧、窺探隱私的心態。法律和輿論都屬於公力救濟,公力救濟指不上了,沒人能照顧到我的委屈,那我就diy吧,自己動手吧!如果法律和社會輿論發力,那肯定馮導和劉震雲會在意的,會有所顧忌的,說我自己發力也傷及不到他們啊,他們表示很淡定,下回還拿這個的題材來做文章,那我就找你的軟肋、在乎的事下手,你也有女兒、你也有家人,於是劉震雲的女兒受到波及這事就這麼來的。這種行為確實擴大了傷害範圍,也推動了人人互害這個社會環境的形成,但我們應該看到這是崔永元的一種私力救濟行為,是公力救濟失效的結果。

從崔永元爆料談:表達自由、私力救濟以及陰陽合同

崔永元反擊戰有太多情緒化的內容,他的做法是否合適有很多爭論,但是揭露出陰陽合同這事我認為應該肯定,就算有情緒也不應該因人廢言,曝光潛規則是於社會有益的。在這件事上我們不應該把眼光集中在范冰冰是不是成了靶子,是不是被無辜波上面。我有一大困惑是,陰陽合同這事為什麼會存在呢?因為從邏輯上講,你范冰冰不可能對同一部電影,簽字接受兩個不同的片酬啊。其結果只能是兩份合同都無效,低片酬那份合同無效是因為它本身就不是你們約定的數額;高片酬的合同之所以也無效,是因為它是以違反法律逃稅的目的被炮製出來的,違法的契約無身就無效。你說合同金額是6000萬,回頭製片方反悔了只給你3000萬,你也沒法拿這6000萬萬的合同去告他,因為之前你還有一份合同願意只拿1000萬呢!

這說明什麼?司法和稅務系統之間有巨大的鴻溝。法院看到的合同是金額是6000萬,它依據這個來判案。而稅務局看到的合同是1000萬的,按這個徵稅,看起來他們之間是不通氣。可接下來的問題是,他們之間是真的互不通氣被陰陽合同欺騙了呢?還是假裝不知道,默認潛規則?要是假裝不知道,這中間是不是又有大量利益勾兌的,潛規則的潛規則呢?這是崔永元反擊戰牽扯出的更深沉的問題。

從崔永元爆料談:表達自由、私力救濟以及陰陽合同

最後要打個補丁,關於電影《手機2》的故事和人物,是不是繼續影射崔永元、持續給他的名譽和家庭造成損失其實我們並不知道,崔永元也沒有劇透說他看過劇本了。所以評價這部電影其實我們要等到它上映了,內容公開了才有發言權,崔永元現在的反應是不是過急、過於激烈了?是值得商榷。有從事心理教練工作的網友給我投稿,分析崔永元的“受害者類型”的人格,這種分析雖然說在一定程度上也成立,但是我覺得現在這個環境下,不適合從崔永元性格上說是非,把矛盾的激化歸咎於他。我們需要承認因為2003年的電影《手機》他的個人和家庭受到了真實的傷害,你可以想像電影公映以後他的家人會收到大量這樣的電話,親朋好友都會來問:馮小剛電影裡說的那事,是不是你家小崔的事啊?這種壓力是真實的。同時他的反擊行為是一種私力救濟,是公力救濟無效的結果;同時他揭露陰陽合同的事是曝光潛規則,客觀上超出了他個人恩怨的範疇。所有這些方面我們都應該看到。

從崔永元爆料談:表達自由、私力救濟以及陰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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