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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目前已經進行了刑事追責程序,根據目前已知的消息顯示此次警方對長生立案偵查的依據是源於此前吉林省食藥監移交的涉及該公司去年被查百白破疫苗中存在生產、銷售劣藥的犯罪事實。
所謂的生產、銷售劣藥罪,是指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
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目前以高俊芳為首的15名長生生物主要涉案人員已經被警方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相關的調查取證工作還在開展之中。如果說,本案最終以生產、銷售劣藥來定性,那麼高俊芳等人最高可獲無期徒刑。同時由於此次長生公司屬於單位犯罪,因此該公司也將可能會受到重罰。
不過我相信,不排除警方在之後的調查中會發現長生生物以及高俊芳等人存在其他違法犯罪事實的可能,屆時相應的罪名恐怕會有所變化。
就採購銷售涉案劣質疫苗的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而言,估計也有極大的可能會受到本案的牽連。根據法律規定,醫療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劣藥而使用或者銷售的符合追訴標準或者屬於“後果特別嚴重”標準的,應當以銷售劣藥罪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劣藥的追訴標準包括造成人體輕傷以上傷害,或者輕度殘疾、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或者有其他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情形。如果說因銷售劣藥的行為致人死亡、重度傷殘、3人以上重傷、3人以上重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10人以上輕傷、5人以上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情形則屬於“後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除此之外,如果相關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存在“吃回扣”的行為,即向長生生物索取財物或者非法收受長生公司所贈與財物,所涉財物數額較大並且為長生銷售劣藥提供便利的,那麼其行為則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同樣需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長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其涉及的範圍之廣、牽連的受害人人數之多極為罕見,出現這一局面的原因恐怕與長生四處活動打通上下利益鏈條不無關聯。如今東窗事發,那些曾經與長生生物利益均沾、為虎作倀的敗類們同樣難逃法律的制裁!
通城丹妹
長春長生假疫苗案相關責任人要不要判重錯可以從如下幾方面來看:
一,長春長生公司拿著國家的疫苗項目補貼款卻幹著假疫苗勾當,這不僅損壞國家和政府的聲譽與形象,而且威脅與危害了青少年兒童的身體健康。可以說,這種行為就是謀財害命。
二,有部分專家宣稱,長春長生假疫苗並沒有副作用。對於專家的這種觀點,我只想說,假的就是假的,既然是假藥,就不存在有沒有副作用之說。這種現象比類取象就是:“假鈔同樣沒有副作用,那麼,它為什麼不能流通呢”的原理是一樣的。
三,長春長生假疫苗案性質之嚴重,危害之大,影響之壞可以用“驚天地,泣鬼神”來形容。
所以說,長春長生假疫苗案如果只能算做罪狀,而不能讓有關責任人伏法,那麼,天理何在?天理難容!!!
復古風
謝謝你的邀答!重不重判負怎樣的法律責任這是國家的事情個人再怎麼談看法也只能是徒勞。(當然是希望重判重判)這件事情性質極其惡劣,想一想如果我們的孩子都打了這後果可想而知,到那時我們還被矇在鼓裡這有多麼的可怕。我們家長的身心和我們孩子的生死竟然是人為造成的,你說殺人的心有沒有。現在養個孩子真的很難,有的為了孩子苦苦在求子的路上,身心俱疲;有的家庭為了養育好孩子傾其所有,每次去打疫苗雖害怕但那是國家政策只好為之。還有磚家說什麼沒有副作用真的很想爆粗口,什麼沒有副作用?沒有副作用就是根本沒有給孩子起到保護傘,等副作用有了誰去為我們買單,磚家嗎?!致孩子生命不顧就是在損害國家未來利益,其罪死刑不為過!
看開153647123
: 假預苗毒害嬰幼兒,我們在譴責別人沒有人性,我們又何嘗不是?我們又為這些孩子做了什麼?難道我們就只會做沉默的懦夫?人人都在關心追究責任 罰款 股票大跌 藥企危機,卻沒人看到這是兒童預苗的安全危機?藥品安全危機?生化化學細菌危機?誰又在真的關心這些受害的孩子們?誰來為這些受害者負責?誰來拯救這些孩子們?難道就讓這些孩子們自認倒黴 聽天由命嗎 自生自滅嗎?這就是活生生的反人類的生物化學細菌武器,如此反人類的假預苗化學生物細菌武器 卻被一些人說成是安全的對人體沒有傷害的,是誰在背後力挽狂瀾?最後石沉大海 逍遙法外?
一轉身一輩子27464787
重判不重判僅僅是個手段,不是目的。可悲的是這麼多年屢次出現製假販假,假冒偽劣,摻雜使假。能說法律不健全嗎?能說沒有相關的機構來監管嗎?從假酒假煙到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嚴重超標再到保障生命底線的疫苗,還有什麼不能做假的呢?在一切向錢看的社會里,利益鏈條是最要命的了。它能腐蝕人的心靈,背棄人的良知,使有些人變成了殺人魔王。疫苗製假就是間接殺人或者是直接殺人。
zjjzmz1
從製造假藥的角度。,最大的刑罰是無期徒刑?但如果是從危害公共安全的角度來看,最高可以判死刑。這次,公眾事件,國家會給出個樣板式的判決出來。為了我們國家的道德底線,我個人建議適用危害公共安全罪,然後判死刑。否則我們無法面對20年以後長大那些孩子們。特別是造成傷殘的
海闊天空陳文濤
必須判死刑。因為她們是有意識的,她們制的藝疫苗不是一般的藥,它是兒童注射的,注射假疫苗給兒童造成多麼嚴重的後果?她們就是故意的隱形殺人,是在殺兒童呀!她們的性質還用說嗎?不判死刑立刻執行,全國人民不會答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