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很少看到香菸廣告?爲什麼煙盒上標註「吸菸有害健康」

”吸菸有害健康”標示的由來!為什麼很少有香菸廣告宣傳?――法律推動權利的保護!

為什麼很少看到香菸廣告?為什麼煙盒上標註“吸菸有害健康”


1961年,美國癌症學會、美國心臟協會聯名致信總統肯尼迪,要求調查吸菸與健康之間的關係。肯尼迪顯然不願意招惹有錢有勢的菸草公司,把這個燙手山芋直接扔給了美國衛生局局長路·特里(Luther Terry)。

為什麼很少看到香菸廣告?為什麼煙盒上標註“吸菸有害健康”


特里局長有三個選擇:第一,悄悄繞開這個爭議,讓寫信的美國醫療機構繼續生悶氣;第二,以衛生局的名義發表吸菸有害健康的聲明,但是勢單力薄的衛生局即便這樣做也沒什麼效果;第三,把事情搞大,在公眾中掀起吸菸和癌症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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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里局長選擇了第三種。在邀請眾多專家參與研究後,在1964年拿出一本378頁的報告,無懈可擊地解釋了吸菸與癌症的關係。在一個與癌症苦苦鬥爭的國家裡,一種主要癌症竟然可以通過戒菸這樣簡單的辦法預防,自然在媒體和公眾中掀起了軒然大波。很快,美國貿易委員會就裁定,香菸必須在包裝上增加警示語,“吸菸有害健康,可導致死於癌症或其他疾病”。

為什麼很少看到香菸廣告?為什麼煙盒上標註“吸菸有害健康”

對這樣巨大的威脅,作為眾多地區經濟命脈的菸草業採取了非常巧妙的應對措施,主動要求政府對菸草行業進行管理。在瘋狂的政治遊說下,國會專門通過了《聯邦香菸標籤和廣告法案》,修改了香菸上的警示語要求,刪掉了“死於”、“癌症”等難聽的字眼,只留下“吸菸有害健康”。

菸草公司們依靠小聰明獲得的勝利並沒有維持很久。同樣是之前保護了菸草公司利益的《聯邦香菸標籤和廣告法案》,在1966年被一位年輕律師約翰·班茨哈夫(John Banzhaf)發現一個小漏洞:國會曾發佈公平原則,要求媒體對正反兩種不同觀點給予公平的展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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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電視臺讓菸草廣告宣傳自己無害,那麼也該有相同時間展示吸菸有害。 這次向菸草公司進攻的方式不再是通過國會,而是法院。班茨哈夫律師向法院起訴眾多電視臺,要求給予菸草有害和無害兩種觀點公平的展示時間。

儘管僱傭了最昂貴的律師,但法院可不像國會容易被收買,菸草行業最終還是敗訴了。 由於正面宣傳香菸的廣告越多,就需要越多的負面宣傳保持公平,菸草公司們被迫放棄了所有電視香菸廣告。


為什麼很少看到香菸廣告?為什麼煙盒上標註“吸菸有害健康”

1971年1月1日11點59分,維珍妮牌女士香菸的廣告在電視上一閃而過。從此以後,美國電視上再也沒有出現過香菸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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