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鼓勵孩子做家務,爲什麼不能給物質獎勵!

暑假鼓勵孩子做家務,為什麼不能給物質獎勵!

暑假鼓勵孩子做家務,為什麼不能給物質獎勵!

暑假鼓勵孩子做家務,為什麼不能給物質獎勵!

讀者:最開始讓兒子做家務採取付報酬的形式,如刷碗一次付2元,掃地一次付2元,取牛奶一次付1元……活幹完,經驗收合格,結賬。沒想到,過年時親戚朋友給了不少壓歲錢,現在要他幹活他就不幹了。他說:“有錢花,不需要掙錢了。”我們花錢再也“請”不動了。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趙忠心:在市場經濟社會中,勞動是一種商品,可以出賣。但是,並不是所有勞動都是商品,比如社會公益勞動、自己家庭的家務勞動等,就不是以商品形式存在的,而是倫理道德行為。家庭生活方式本身就是一種教育。跟孩子簽訂“家務勞動勞務合同”,無形中就淡化了父母子女親情,而有意無意地強化了父母子女之間的“金錢關係”。如果父母子女之間完全成為“赤裸裸的金錢關係”,父母子女之間的聯繫99%也是表現在同樣的“現金交易”上,父母讓兒子做一件事,兒子會問:“你給多少錢?”父母給多少錢,就做多少事;不給錢,就不做事。那麼,父母有錢,你是父母;父母沒錢了,就會如同陌路。

在家庭裡,家長還是要首先培養孩子的義務意識、責任意識等,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素養,是為孩子的人生“打底色”。如果一個人對家庭都沒有義務意識,自己不可能幸福,更不可能給別人帶來幸福,一個人連家庭責任意識都沒有,更何談社會責任意識? 整理/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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