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驛站」「熊孩子」燙傷親友,誰來擔責?

「法律驿站」“熊孩子”烫伤亲友,谁来担责?

成長的道路

缺少父母的教育和監管

孩子就容易犯錯

乃至釀成悲劇

「法律驿站」“熊孩子”烫伤亲友,谁来担责?

2018年元旦,是個喜慶的日子,張蘭(化名)早就與好友黃某和丁某約好,三家人去鎮江郊遊,中午一起聚餐。這天早上8點,三家人準時從丹陽出發,在鎮江玩了一上午。12點左右,一行人來到一家網上預訂的農莊。全體坐下後,張蘭和黃某看著餐單點菜,其他人說說笑笑,這時服務員將一個裝滿了開水的水壺放在餐桌轉盤上,沒有做任何提示便離開了。而此時對大人說話不感興趣的張蘭的7歲的兒子小天(化名),正在玩餐桌轉盤,而且越轉越快,轉盤上的開水壺滑出,燙傷了丁某及其女兒小敏(化名)。聚餐釀成大禍,這是誰也沒有想到的,一行人迅速將兩人送到醫院。

最後,經鑑定,丁某所受傷害為十級傷殘,其女兒經治療已無大礙。事發後,因雙方未能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丁某將張蘭一家及餐館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對方賠償15萬元。

丁某認為,雖然小天未滿8週歲,但其父母作為監護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餐館作為經營者,其服務員也沒有任何危險告知,故餐館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張蘭一家則認為丁某被燙傷與他們無關。張蘭稱,事發時監控視頻顯示,餐館服務員在玻璃轉動的情況下將開水壺放上,且沒有告知任何人,因此才發生事故,還給其兒子小天造成精神驚嚇。而且事發後他們已第一時間將丁某及其女兒送至醫院併為其墊付2萬元費用。

餐館也辯稱對事故發生不存在任何過錯。餐館認為,服務員放置水壺時已保證轉盤是停止移動的,小天玩轉盤的行為才是導致水壺打翻並燙傷丁某母女的直接原因。餐館稱,張蘭和其丈夫作為小天的法定監護人,事發時在其身邊卻未及時阻止其旋轉轉盤才導致事故發生,且他們已向丁某墊付5000元費用,若法院判決自己承擔賠償責任,該部分墊付費用應予抵扣。

「法律驿站」“熊孩子”烫伤亲友,谁来担责?「法律驿站」“熊孩子”烫伤亲友,谁来担责?

最終,法院判決如下:

法院經查明,事發當日就餐期間,未成年人有3人。根據事發時的監控視頻顯示,在服務員上茶水之前,小天就已經開始轉動玻璃轉盤,當時動作幅度較小,但在服務員放置開水壺並轉身離開的同時,大幅度轉動玻璃轉盤,在轉盤轉動約兩圈之後開水壺翻倒並灑出熱水,燙傷丁某及其女兒。事發過程中,小天監護人張蘭和丈夫在其身邊,但並未制止其行為。餐館確認其服務員在放置開水壺時沒有語言提示。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天轉動餐桌轉盤致使開水壺滑落是導致丁某受傷的直接原因,其應對丁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考慮其原因及迴避危險發生的能力,其應承擔80%的賠償責任;而張蘭夫婦作為小天的監護人,事發時在現場卻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小天的行為,在履行監護義務上存在不作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同時,餐館作為服務提供方,應盡安全保障義務。餐館未盡到對危險源即開水壺的提醒義務和對顧客的安全保障義務,其應承擔20%的賠償責任。

經計算,張蘭一家及餐館應賠償丁某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合計10萬元。根據賠償責任及實際支付原則,法院一審判決張蘭一家連帶賠償丁某8萬元;餐館賠償2萬元。

法官有話說

本案主審法官表示,兒童的玩性大,很多成年人不輕易察覺的物件都可能成為他們的玩具,而且兒童對事情發展後果的預判性差,經常玩起來不計後果。

因兒童轉動餐桌轉盤導致開水燙傷的事件時有發生,為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法官建議,兒童的監護人要切實履行監護義務,對視野中孩子的危險行為及時制止;餐飲行業的經營者對餐飲過程中的危險源也應盡到必要的提示和安全保障義務,溫馨的一句“小心燙傷”,不會增加太多經營成本,但會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