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幸福,無非就是心裡有溫暖,苦樂有人伴

關於幸福

其實真的沒有那麼複雜

無非就是

心裡有溫暖

苦樂有人伴

所謂幸福,無非就是心裡有溫暖,苦樂有人伴

幸。福

幸福其實真的沒有多麼複雜,我們越來越感覺不到幸福,是因為我們越來越複雜。

幸福是一種抽象的概念,是一種自我感覺。它無關金錢,地位和權利。越簡單的人越容易獲得幸福感。

曾經以為的那些物質的東西會增加我們的幸福,等你發現,如果剝離了情感只剩下物質,那它帶給我們的也不過是華麗麗的冰涼。只有附著了情感,它才能給我們的生活增添實實在在的豐厚感和幸福感。

可是終有一天你會明白,人生,有三兩個可以彼此談談心的好友,有一份讓你踏實溫暖的愛情,有一群冷暖相伴不離不棄的至愛親朋,才是你人生最好的幸福。

所謂幸福,無非就是心裡有溫暖,苦樂有人伴

幸。

關於幸福有著太多不同的解釋。但所有的核心都指向一種內心感受,而不是龐大物質上的數字疊加。

幸福,是一種認真刻苦的付出,是付出後的一份收穫。因為心中有夢想,你願意為了它風雨兼程,情願為它受盡磨難,做自已的英雄,即使最後失敗,你也雖敗猶榮。

幸福,是心無旁騖純淨率真的一份愛情,即使最後分手,也是愛過後的一份值得。無語也歡欣,只因情到深處,心若繞指柔,一句心疼,便能安慰沉默背後的悲痛,即便不能最終白頭,也是存於歲月的一罈好酒。

幸福,更是擁有一份懂得,這份懂得會讓心靈有了棲息的港口,讓所有的淚水都有了去處。

所謂幸福,無非就是心裡有溫暖,苦樂有人伴

幸。福

記得馬德說過:一個人活得幸福不幸福,一要看是不是能睡著,二要看是不是想醒來。

晚上能睡著,說明心安,說明內心踏實,說明問心無愧,更說明你認真努力的經營生活,即使有苦有甜,都不能致你夜夜失眠。

早上想醒來,說明內心有希望,生命有動力,有今天渴望見到的人,有今天計劃去做的事。精神豐沛,內心甜美,當下正是所要。

人生,也不過是這六字的快活:能睡著,能醒來。

所謂幸福,無非就是心裡有溫暖,苦樂有人伴

幸。福

幸福的眼淚總是最真實,幸福的笑容總是最動人,最長久的擁有是珍惜,最溫暖的感覺是幸福。

有人懂得的委屈不叫委屈,最大的委屈是來自最信任的人的誤解與冤枉。

人生最大的苦不是身體的苦,而是身邊沒朋友夢裡無故人,是風雨無避處,有苦沒處訴。

其實所謂幸福,無非就是,你笑的時候有人陪你一起笑,你哭的時候有人陪你一起哭,你高飛的時候有人擔心你會不會摔下,你撐不住的時候可以放心向後倒。

只要我們心裡有溫暖,苦樂有人伴,任何的迷茫苦痛和掙扎都只不過是我們體驗幸福的顯影劑和試藥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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