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那一場酩酊大醉 趙國卿

咱生下來就大腦愚鈍,有點晚熟,但在七歲的當口兒,已知道害羞,不再穿著活襠褲,露著小雞雞滿衚衕亂跑了。

那時,雖然不知道“知識就是力量”的真締,但就羨慕鄰家的孩子揹著書包顛顛去上學的模樣。那書包裡印著動物圖案的文具盒,還有那吐著香味的橡皮,令我垂涎欲滴。

心在砰砰跳,渴盼在蠕動。

“咱想去上學!”我在心底嘀咕著,卻又欲言又止。

“都聯繫妥了,明天找張老師去報到吧。”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將一個表哥用過的破舊黃書包塞給了我。那書包蒼老得滿臉裂紋,藏在裡面的文具盒透過棉質纖維向我招著手。不過,還好,那文具盒嶄新嶄新,就像一位富家子弟逃難到了爛宅子裡,雖然窘迫,卻閃著一張光鮮的臉。

從此,我成了瀋陽市皇姑區北行三角地抗大小學的一名學生,班主任姓張,是“三小一道”大集體抽調出的工人,咱家把房山頭兒的鄰居,也是表哥對象的姐姐,就算半拉子親戚吧。

小呀小兒郎,揹著書包上學堂。咱讀書了,長大了。 青鼻涕長流的日子告別了,小小的我,急需在臉上貼上告別混沌的標籤,以顯示知識力量的神奇。

機會,在一個回家吃午飯的時刻悄然而至,忽忽拉拉,讓我猝不及防。

那年,住在前院的表哥已摸到18歲的時光刻度,到了上山下鄉的年齡。同學不捨,女友相依,在表哥家擺酒送行。那酒,是地瓜蒙子,烈烈的,嗅一嗅你都打噴嚏;那菜,薄薄的,蘿蔔鹹菜泡在碗裡,被紅黑的醬油漫過,還有五六十粒花生米稀稀拉拉擺在盤子裡,散發著葷油炸過的香氣兒,令人口水漫唇。

我是表哥的特邀嘉賓,飢腸轆轆,捧著空碗坐在那裡,眼睛都粘到了花生豆上,恨不得把盤子吞到肚子裡。此時,我最渴盼在碗裡倒上一瓶八王寺汽水,一角七分錢,從頭頂爽到腳底兒。 

人多,菜薄,筷子是不捨得下的,酒得一口口慢慢喝,因為節奏稍快,就會讓寒酸的酒席失了血,斷了氣兒,早早謝了幕。

“今個兒是送別的日子,你也喝點吧!”表哥的同學大力向我的空碗裡倒了一大口地瓜蒙子,那嗆人的氣味讓我眯上了眼,睜也睜不開。

“咱沒喝過白酒,一會兒還得上學去呢!”我將碗推到一邊,就像碰到了一顆定時炸彈。

“喝一口吧,沒關係,不行我幫你請假。”表哥勸著,言語中帶著乞求。他這一去,咱哥倆會有半年見不到面呢。

“祝哥哥在廣闊天地裡大有作為!”我端起碗,一飲而盡。那水汪汪攤在碗底的酒,足有一兩吧,火辣辣地從喉嚨躥進了肚裡,燒得腸子都炸裂開來,攪得我恨不能在地上打幾個滾。好烈的酒呢。

很快,我醉了,兩眼迷離,那一盤花生米幻化成了一桌金豆豆,在我眼前晃呀晃,就是夾不進小嘴裡。

我真的醉了,一個孩童的初醉,那是肝腸寸斷的苦,不見甜嘴麻舌的甘,只覺得頭頂有架直升機在嗡嗡響。

“該去上學了!”我掙扎著直起身,抓了幾粒花生米,晃晃悠悠地邁出了門,那腳底灌著鉛。

表哥家距離抗大小學那幾間黑黢黢的平房不過500米之遙,但在我眼裡卻隔著萬水千山,得用那雙綿軟的腳,一寸一寸來丈量和跋涉。 剛走出百米,喉嚨就冒了火,彷彿要把嘴唇燎幹。恰巧,土路邊就有一口井,我跑過去,摟過井柄,咯吱咯吱一陣狂壓,然後低頭灌了一肚子涼水,鼓鼓脹脹地又上了路。

那天下午的第一堂課是算術,1加2、2加3……老師的授課聲就像催眠曲,而書桌就成了我的搖籃。睡著,睡著,驀地,一股熱浪從喉頭湧出,井水融著酒水,泛著醬香,覆蓋了書桌,潤溼了地面,匯成了一條小河。

“他感冒了,趕緊送回家!” 張老師愛撫地摸著我的額頭,放下手中的課本,帶著兩位同學,架著我回了家。她怎麼也不會想到,一個七歲的孩子娃會喝白酒把自己灌醉,因而,那汪了的一灘水,也就嗅不到酒香。

“看這頭燒的,趕快吃片藥!”回到家,我矇頭大睡,奶奶將一片撲熱息痛塞進了我嘴裡,但被我扭頭吐進了手心裡。

我的初醉,只有自己心裡明明白白。

我的初醉,還真有點少女懷春的迷離。

說來也怪,有了這次初醉,那斗酒詩百篇的白酒卻在我心裡種下了發酵的種子,時時散發著窖香,勾走了我幻想再醉一次的魂。

表哥說,有了第一次醉酒,你的酒量會芝麻開花節節高。

我搖頭,我不信,醉成一堆爛泥,誰遭罪誰知道。不

過,從此我卻喜歡嗅酒的味道,那酒,勾我的饞蟲呢。

酒成了我喜歡的朋友。每當爺爺讓兒孫們拎壺替他到家附近的副食商店打酒時,我都會自告奮勇,一馬當先。二兩,兩角五分錢,每次打的酒都與壺嘴呈平行線,先用小嘴舔一舔,再小心翼翼嘗上一口,那酒就淺了些許。怪了,只覺得淡淡的香甜,竟無一點的頭沉,一絲的醉。

一次,不小心,嘗酒時過了邊界,竟吞下了足有五錢,酒壺都望到了黑洞。於是,只好注了點井水,搖勻,捧到了爺爺面前。也許,他看不破天機。

“這酒淡口,大孫子,下回打酒你換家店。”爺爺懷疑商家缺斤少兩,做了手腳,氣得鬍子都發抖。

換家店?那我得多拐兩個彎,多蹭500米。

這以後,再沽酒,只好偷偷舔一舔,不敢再添加一滴水。

爺爺呢,連聲誇換的這家副食店童叟無欺,酒純,好呀。

我不語,心想,爺爺,爺爺,你還矇在鼓裡呢。


七歲,那一場酩酊大醉 趙國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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