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監獄和蹲看守所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嗎?

拎著噠噠噠噠的鳩摩智


你好!我來回答,05年我因為搶劫判刑一年,刑期太短沒能真正走進監獄,我在看守所呆了8個月左右。因為同案人員上訴,一直在看守所羈押。等真正審判書下來,也快出來了。


看守所和監獄不一樣,看守所是個過渡倉,確定了你所犯的案件,予以審判。有個司法程序要走,大致的就是逮捕,在你羈押後,法院會有逮捕書傳給你,然後起訴書,判訣書。監獄是在你過渡倉審判後根據你的刑期和年齡送往不同的收押地,未成年犯送少管所,如果刑期長在少管所滿十八週歲以後會轉到監獄。


看守所是最難熬的,我經常這樣說,因為你的案子還沒有完結,無法與外界有聯繫,每天就呆在一個不足三十平方二十人住的監倉裡,吃喝拉撒睡都在裡面。能出去監倉門的日子屈指可數,在外面呆的時間更少的離譜。出去無非有幾個情況,管教找你談心 ,這種機會很少,你剛進去的時候,管教會找你問一些案子的問題,中間的時候會叫你,問你一些倉裡的情況,有沒有什麼事發生。時間基本上在20分鐘左右。審訊,在沒有接到判訣書之前會有辦案民警提審你,兩到三次。在這裡說一下,沒有用刑逼供之類的,現在是法制社會,不像以前那麼黑暗。遇到好點的民警還會問你抽不抽菸,時間一般在30分鐘到50分鐘之間。律師見面,在你開庭前有兩到三次這樣的見面,我是未成年有免費律師辯護,但是我家裡人不知道又給我請了一個,所以我就有了兩個律師,出來的時間也就比其它人多了一兩次。時間一般在半個小時以內。開庭,所有司法程序的最後一項,時間在半個小時之內,當然說的是我們這種普通的案子。


每一次的出去你都感覺特別的不容易,那種心情只有真正在裡面呆過的人才能知道。也就是說在你送去監獄或少管所之前的幾個月的時間裡,你都要在監倉裡面渡過,一般的案件是在,三至四個月有結果,也就是說一百多天的時間裡,你在外面的時間加起來也沒有一天。

監獄相對比較好那麼一點,因為有放風的時間,家人也可以見面,也可以打電話。當然,不比外面,必竟是帶罪之人。提起監獄就讓人望而生畏,在我們大多數人的印象中,監獄裡的都是些窮兇惡煞之人,殺人放火無惡不做。並不是這樣,像經濟罪犯,過失傷人,債務糾紛,車禍至人死亡等,有些是故意為之,有些是一時衝動,還有些是自然因素。不管怎麼說,你都要為你的行為付出代價。



最後還是那句話,做事莫要衝動,更不要為了錢而去做傷天害理之事。我為我的無知和幼稚付出了一年的代價,我應該慶幸我當時太過年少,因為年滿18歲只要是搶劫犯,起步三年。奉勸大家珍惜自由珍惜生活。


我不信這個網名有人用


蹲監獄和蹲看守所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性質不同。



在看守所裡稱呼你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說你有犯罪的嫌疑,有可能真的犯了罪,也有可能沒犯罪,因此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你還是個人,你還有屬於正常人的一些權利和待遇。


蹲監獄稱呼你為:罪犯,俗名犯人,也就是說已經坐實了犯罪的事實,你已經沒有了正常人的權利和待遇,只能在犯人,罪犯的範疇裡爭取你的權利和待遇,好好改造重新做人,重新得到作為正常人應該有的權利和待遇。

另外,看守所的飲食方面跟監獄不可同日而語,在看守所通常會吃不飽,水煮白菜,水煮茄子各種水煮都是稀鬆平常。而監獄裡的伙食相對來說能好點,起碼水煮上面會有油腥味。共同點就是不管看守所還是監獄,只要你有錢,還是可以在伙食方面吃的稍微好點,不過就是價錢貴點。



再就是在平時生活方面,監獄的自由程度比看守所大多了,但也是相對的自由,看守所活動範圍每天幾十個人就那一個房間,而監獄就會大的多,比如工作的車間,休息室,活動區域等。


最後一個最大的不同就是後果有所不同,蹲看守所有的是拘留性質,不會有案底,對以後工作和生活不會有影響。蹲監獄之後就會有案底,這個汙點會伴隨著你的一生,很多時候會對你的工作生活帶來很多的困擾。比如,當兵,去企事業單位等等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了。


詩詞公寓


看守所和監獄不同的地方多了去了!並且全國各地的看守所與看守所之間也有很多不同,監獄和監獄之間又有很多不同!

首先來講一下看守所!2000年之前,全國各地的看守所都存在幾種通病:吃不飽,睡不好!幹不完的活,挨不完的打!每天早上五點多起床,幹活幹到十一二點很正常!吃飯上廁所都是一路小跑,那些混的不好的,家裡沒錢的,幹活手慢的,又沒有大哥罩的,情願被多判幾年,都不願意多在看守所待一天!

看守所一般都是一間號房,連著一個放風場(說白了就是一個被鋼網罩著的一間房子),通常號房都有六七米高,裡面就是一個大通鋪,放風場的圍牆基本上都是三米到四米左右,抬頭能看到天空,不過是被鋼網隔成n片的天空!在進看守所到出看守所這段時間裡,每個犯罪嫌疑人活動空間基本上就是在這二三十平米的地方呆到下一站了!2000年之前,看守所裡充斥著暴力!弱肉強食在裡面表現得是淋漓盡致!要麼你能打,要麼你能捱打!

大部分看守所新人進號都要走過場!基本步驟都大同小異!無論春夏秋冬,先來個涼水澡,再來個東方紅!晚上幹完活了,別人輪流值班,每班倆小時,東方紅就是從晚上值到看見東方的紅太陽出來了,說白了就是通宵!至於捱打嘛,各個看守所都有各個看守所的特色!有砸鋼印(就是用皮鞋跟打屁股,一下一塊紫)的,有下餃子(用腳後跟跺後背)的,有排胸肌(就是用胳膊肘猛懟前胸)的,有小燕單飛(就是頭朝下頂到牆上,雙手再朝天貼到牆上)的等等!管教那時候正常情況下是不進號的,除非號裡面出什麼事了!

然後就是每天早上起來就開始幹活,通常都是手工活,糊紙盒,做假髮,做彩燈,等等。都是在社會上沒人去做,工資太低,又不需要什麼技術含量和工具的工作!一日三餐都是東南海(冬瓜,南瓜,海帶),有些地方是鹹菜窩窩頭!有些地方是鱉湯(就是蘿蔔或者白菜湯)!除了提審,開庭,基本上就徹底與外界隔絕了!看守所的節奏一般人想象不到的,幹活的速度不次於達人秀!每天都盼望著提審,或者開庭下判決!早日離開這個鬼地方!看守所不讓抽菸,不同的看守所,不同的領導,對抽菸這方面的管理力度也不同!一般情況下,一根菸都是三四個人夥抽的,個別人除外!😂

2010年之後,大部分看守所都不允許打人了!勞動量也明顯減少,伙食也有所改善!飯量不大的基本上能吃飽了!除了一些個別看守所領導注重創收不按套路出牌的,都是上午學習(就是坐在鋪板上背行為規範),午飯過後午休一個半小時,起床幹活到下午開飯!晚飯後放風場點名,然後回號裡看電視,十點準時休息!睡覺的時候,每兩個小時輪流值班!每班二至三人,當然號長和幹部的關係除外!每天上下午都會放風半個小時左右,每個看守所不一樣,不過都大同小異!

至於那些判過刑的,2013年之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都是留在看守所服刑的!2013年之後,餘刑超過三個月的都送監獄服刑了!死刑犯在接到死刑判決書那天起,就開始帶上手銬,腳鐐,一直等到改判(這種可能性非常小)或者執行死刑那天!每個看守所對待死刑犯也不一樣!不過死刑犯都不用幹活,不用值班!有的人性化一點的看守所,在死刑犯執行前一天,會讓號裡面出錢,給死刑犯買上幾個菜,幾盒煙給死刑犯送行!不過好多看守所都害怕出意外,是不會通知死刑犯什麼時候執行死刑的!到那天直接拉出去就斃了😰

至於監獄,也是因地而異!正規一點的監獄,新人入監教育三個月,主要就是背三十八條(以前是五十八條),就是服刑人員行為規範,然後就是隊列訓練!其實從看守所跨到監獄這一步對於犯人來說算是一種解脫!是對看守所裡非人的生活的解脫!畢竟監獄裡面空間大多了,自由多了!首先可以抽菸(個別監獄除外,比如鄭州市監獄是做印刷的,易燃品比較多)了,可以去超市購物了,可以接見家人了,不用值班了!雖然沒法和外邊的世界相比,但是相較看守所而言,已經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了!

三個月的入監教育過後,就該下隊了!根據年齡或者運氣,會被分到各個監區!每個監區所從事的工作都不一樣!生產監區是監獄的中堅力量,都是給監獄搞創收的,生產任務相對較重!然後有教育監區,主要就是給犯人上課,給監獄出個板報,負責新人的入監教育和臨釋放人員的出監教育等等!醫院監區主要就是給犯人看病!監管監區就是在監獄大院站個崗,或者輔助獄警維持秩序等等!生活監區就是負責犯人的伙食,還有監獄裡的綠化,看個晾衣場,澡堂等等!老弱病殘監區就不用解釋了吧!

都說刑期漫漫,犯人都是怎麼熬過來的!其實監獄裡有一個自嘲(我是這麼理解)的順口溜:三年五年算個屌,十年八年剛剛好!判個無期當家住,判個死緩喝到老!說句不好聽的,誰也不想去那種地方,不過嫁給人家了就別嫌人家的jh大!誰讓自己犯法呢!

說正題!下到監區後,每天早上六點多起床,吃飯,出工!監獄幹活的地方和睡覺的地方是分開的!從宿舍到車間就是出工,從車間到宿舍就是收工!出工到車間就開始每天一成不變的勞動!上午十點,下午四點放風十分鐘左右,可以去廁所,抽菸!其他時間想去廁所或者抽菸都是要給小崗(就是有關係的犯人,特殊崗位)或者組長打個報告才能去!大部分犯人幹活都是比較積極的,因為自己的產量和減刑都是直接掛鉤的!除了一些減不到刑和不想為了減刑而拼命幹活的,或者感覺到時候靠花錢就能減刑的,還有就是感覺幹了也減不到刑的,基本上都能按時完成勞動任務的!中午吃飯是在車間吃的,監獄裡都是兩套餐具,宿舍一套,車間一套,餐具都是自己掏錢買的!晚上六點收工!回宿舍後,可以自由活動。看電視,打撲克,下棋,看書,聊天,甚至還可以去別的監區找老鄉聊天等等!當然每個監獄都不一樣,不過都大同小異!

至於那些完不成任務的,2010年之前是以打為主要處罰手段!之後的處理方式有所改變了,比如停止購物,停止接見,晚上收工別人看電視下棋,你就待在門崗上面壁!對於那些故意對抗,消極怠工,屢教不改的,也有可能會捱上幾下電警棒的!😱

監獄裡還有輪休日,每個禮拜休息一天,個別監區為了多創收,會把一天改為半天!什麼勞動法,什麼人權,在監獄裡是沒有人權的!以前的監獄屏風牆上會寫上這麼一段話:你是什麼人,這是什麼地方,你來這裡幹什麼!其中含義就是讓你知道你在這裡是低人一等的!監獄裡面最害怕的就是犯人脫逃,每年都有幾次反逃防逃大會!一個犯人逃跑,會連累一個監獄的犯人以及全體幹警!甚至監獄長都被免職!全監獄幹警取消年終安全獎,所在監區的幹警,上至監區長,下到分隊長幹事,都會受到處分!當班幹警降職是在所難免的!至於犯人們,本監區的犯人會有連帶責任,嚴重的全年不得減刑!全監獄的犯人,當批次減刑取消!全監獄處於嚴管狀態,取消一切娛樂活動和休息日!所以說,在監獄裡,沒有人希望有犯人逃跑的!如果逃跑被抓回來,面對的不僅僅是加刑,還要面對全監獄的幹警以及犯人的打罵!可以說是人見人打,人見人罵!並且每次反逃防逃大會上,他都要被當做反面教材被拉上去批判,演講!曾經有一個越獄兩次的四川籍犯人,大概在八幾年被判刑六年,住了三年多,越獄逃跑!在貴州娶妻生子過了十七年,後來到河南作案被抓,連同盜竊罪和脫逃罪合併以前的餘刑被判刑十年,零七年又在一個大霧天逃跑,兩天後被抓回去加了五年,老家的外甥女(他在四川監獄的時候還沒出生,現在都結婚了)來看他,哭著勸他,舅舅,別跑了,刑期越跑越長,回家的路越跑越遠!

不知不覺說了這麼多,只希望對看到這篇文章的人有個警示作用!如果你對看守所或者監獄比較好奇,可以多看看書或者電視,雖然那些有點不真實!也可以關注我或者私信我,我都會一一答覆大家的!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等你被高牆電網把你和外邊的花花世界隔絕再想起我的話的時候,後悔都晚了!青春只有一次……


回頭不是岸26


兩個地方,雖說本質上稍有區別,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

蹲看守所的人是暫行羈押,稱呼好聽“一點兒”,叫做犯罪嫌疑人,意思就是沒經過審查、宣判之前,還是一個沒變成“壞人”的“好人”。也就是說還有“一線生機”。但不要把自己理解成為一個真正的“嫌疑人”,因為抓你的時候罪名己經有了,只不過要走完一些程序而己,也就是俗稱的“過五關斬六將”。這些關“堂口”都經歷了,基本你就定型了,該投改的投改,該放的放,該斃的斃。但要說一點兒事沒有,那有些不現實,自己的事兒只有自己最清楚。能在看守所全身而退的,找不出幾個,哪有幾回七月下雪的!多多少少你還是要為你自己的行為負出代價的。

過去進看守所都叫收審,現在大部分收進去的“基本定性行罪犯”直接刑拘,等待的,只是最後一關:宣判。

蹲監獄就沒那麼多說道了,罪名成立,名稱就噁心了:勞改犯。

顧名思義,就是看守所的“好日子”沒了,回家的希望徹底沒了,終於嚐到勞動改造的滋味了。

也就是說,別指望“異想天開”了,剩下的時日就是在極其嚴厲的監管下,無條件服從政府的監督及遵守一切法律條例,被強迫性“積極勞動”,改造思想,在漫長的“苦難歲月”中儘可量使自己“脫胎換骨”,以便在迴歸社會後長點記性,不再做觸犯刑律。但有一點,改造出獄後,並不那麼輕鬆,一但二進宮後,總會“老帳舊帳一起算”。

所以,好好做人吧!這倆個地方,都不是人呆的地方。那裡面是“高手如雲,群英薈萃”,稍有不慎,就會“窮惡疾於一身”,出來後,幾年都緩不過氣來,有時候稍不冷靜,就拿來用上了……


驍勇34


有很多犯法的人,他們對於所犯的罪能深刻反思,對於在裡面受的罪當作警鐘,時時告誡自己不能再犯法。畢竟看守所和監獄是讓人改造的,讓人失去自由是一種制載手段,只有切膚之痛,才能牢記於心。至於看守所和監獄有何不同,不瞭解的人以為看守所很恐怖,監獄寬鬆些,天台觀寧波在這裡告訴你,這是表象,不正確。

以前普通人犯了罪,從派出所送進看守所,首先檢查身體,所有皮帶鞋帶或金屬製品的服飾通通被收成一包,由看守所保管。最給你一床舊被子,這是要扣錢的。管教會告訴你在裡面好好的,別再犯事,要是有人打你,可以喊報告。進了號房,裡邊二十幾個光頭就會圍過來,首先叫你洗冷水澡,不管冬夏必須洗,要是不服管,拳腳就上來了,不服不行的。由於空間狹小,娛樂的目的就是以老欺新。所以有人認為看守所太恐怖,其實這是錯誤的。大家都是來接受法律制載的,因為無聊取個樂子,一般不會太過。在裡面一個星期就全部瞭解啦,然後每天就是懺悔自己所犯的罪過,度日如年的生活讓人受不了,但是還是要扳著手指算日子,盼望早點出去或者儘早宣判可以去監獄改造。而那些犯了死罪的,餘生就在看守所度過,戴著腳鐐手拷卻天天夢想著奇蹟出現可以絕處逢生,但一切都晚了,短暫的一生,沒有價值的死去,只能作反面教材警示世人!



監獄裡要求犯人用勞動來改造自己,目的很明確,讓一個人出去後不成為再次犯罪的人,首先讓這個人由懶變勤,由不守規矩到自覺守法,軍事化管理是監獄的宗旨。而有些人卻想著法子要在監獄享受,以為有錢可以收買一切,破壞監規,偷偷喝酒吸菸,打架鬥毆傷害他犯。殊不知,別人為了減刑,會打報告的。所以說監獄是個小社會,形形色色的服刑人員,各找出路,最後也只有老實改造的才真正意義的新生了!


天台觀寧波


哈哈,這個問題啊,普法君以多年採訪經驗這樣回覆最大的不同:看守所是臨時感受一下,監獄則是讓你長期思考人生。

1、看守所



看守所裡關押的,基本都是涉嫌犯罪被刑拘的、批捕的、審判期間的,這些人統稱:犯罪嫌疑人。

還有一些判決下來後,刑期不長,摺合羈押時間後剩餘沒幾個月的。

對了,還有個別犯了嚴重暴力罪行的十惡不赦之人,這些人被判處死刑準備執行之前的,也是關押在看守所。

後兩種人就是我們俗稱的罪犯了。

看守所生活比較簡單:吃飯、睡覺、放風、望星星、思考人生。

2、監獄

監獄裡不用說了,關押的都是刑期較長的老鐵們,就是我們俗稱的:服刑人員。

監獄相對看守所,服刑人員刑期較長,入監後第一件事就是入監集訓,訓練幾個月時間,教你教育規章制度、隊列訓練,完事了就分配到各個監區。

鑑於實行的是軍事化的管理。

在監獄,除了重疾病服刑人員外,都是要參加勞動的。這個群體從事的多是勞動密集型工作,如機床、機械配件、服裝、鞋帽等。

同時,監獄生活現在相對較豐富,內部電臺、電視臺、報紙都有,定期體育運動會、歌舞比賽。

同時,社會團隊也不定期到監獄舉辦各種活動,比如心理諮詢、演出等等。

相對於看守所,監獄服刑人員必須在這禁錮的環境下長期思考人生,為嘛?

監獄的宗旨就是懲罰為主,教育為輔,誰讓你當初幹壞事了。


普了次法


看守所和監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羈押場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不同。

關押對象不一樣

看守所主要是關押未決犯的,比如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等待審判的被告人。當然,如果已經判決的犯罪分子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還是會繼續關押在看守所。

監獄主要是關押已決犯的,即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並且判決已經生效的犯罪分子。

勞動強度不一樣(工資)

看守所只是臨時羈押場所,並不會讓犯人從事生產,最多讓他們整理內務、乾點打掃衛生之類的簡單工作。

而監獄不僅是羈押犯罪分子的場所,還是一個勞動改造的地方,會有專門的勞動場所讓犯罪分子從事生產。一般來說,監獄裡的工作都是勞動密集型產業,勞動強度相對較大,但是會給犯人發工資,一個月幾十塊到幾百塊不等。

活動項目不一樣

看守所因為空間有限,活動項目比較單一。自由活動時間也就是到院子裡放放風、看看星星什麼的,可以說是非常無聊。

而監獄裡相對來說活動項目比較豐富,有圖書館、下棋室,條件好的監獄還能有電視看,偶爾還會組織犯人參加運動會和舞臺表演。但總的來說,都是一些充滿正能量的活動,久而久之還是會非常無聊。

伙食不一樣

監獄裡的伙食比看守所好些,至少不是千篇一律的白菜冬瓜,是不是還能吃到葷腥,逢年過節的還能加菜。但我只能說,無論是監獄還是看守所,都只能保證你不會餓死,要想能吃多好就別指望了,還是遵紀守法在家裡吃得最好。


冰焰


監獄目前還沒去,取保了,等著法院傳喚呢。在看守所呆了17天,所以分享點看守所經驗吧。

因為經濟案被刑拘的,(沒膽子偷東西或打架)😰,先拉到辦案中心,打指膜,記錄備案,然後體檢,抽血,尿檢看看有沒有吸毒和傳染病,當時就出結果。然後送看守所。一般都是下半夜送。去了先分到學習號,頭板會問你犯的啥罪,哪人,幾進宮,之前幹啥的等等,做記錄!學三天規矩,就是幹啥都要打報告,頭板或二板(犯人頭頭)許可才可以。點到名字要大聲達到,別人幫助了你要說謝謝!學習號裡嚴格一點,不能隨便喝水,走動,公共物品也不能隨便動。吃飯,去廁所都是固定時間,不能隨便。

不允許打架,基本上只要你不欺負別人,別人也不招你,有監控,如果打架了,全號都得挨罰。打人的人還得被鎖上。

平時也沒啥娛樂活動,上下午坐板,固定時間放風,一週洗一次澡,每次10分鐘,洗澡的時候可以抽菸,一般就都寶。

晚上6:30-7:30看新聞聯播,然後看電視劇。不能唱歌,吹口哨,鍛鍊身體等,總之不能隨便動,下了板,人不能扎堆,扎堆必須蹲下!

晚上睡覺得輪流值夜班,每人2小時,防止犯人夜裡自殺的,對了,看守所24小時都開燈的,晚上睡覺很擠,很亮。

學好規矩後,三天到1周左右,只要沒有被釋放的,一般會轉到生活號裡,生活會相對輕鬆一點,比如喝水,小便不用打報告了,週六日可以玩牌,下棋,看書,睡覺等。

吃的也不是太次,菜譜固定的,一三五有肉,牛肉土豆,雞肉丸子啥的。主食就是饅頭,偶爾烙餅。自己有錢可以採買改善,一個月2次,統一的。減肥的可以來這裡,感覺棒極了。

總體感覺樂觀的說就是 像參加一次沒有自由的不光榮的軍訓,一切都是封閉的,唯一能接觸到的外界信息就是新聞聯播和律師接見(看守所不允許家屬探望的),沒有手機,沒有自由,心裡會很壓抑,頭幾天一般都不太能吃下飯,需要適應幾天,二進宮除外。在那裡的人與人之間也變得友善了,每個人都要搞衛生,做值日,一切分工都井然有序,擦地的,打飯的,刷碗的,鋪床的,疊被的。新犯老犯都得幹。互相也沒職場裡的勾心鬥角,也沒業績壓力。相反,每次提審回來,同案老犯還能幫你出出主意,告訴你下次見律師應該怎麼說,等等。

記住,這裡並不美好,因為沒有自由!!沒有自由!!沒有自由!!那種感覺就像關在圈裡等著年底待殺的豬!

最後,借用無間道里的一句臺詞和大家共勉:我想做好人!


陶別特


依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只有經過法院依法審判並做出判決後,才能確定行為人有罪,未經法院判決,不得認定任何有罪。

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之後,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認為有拘留的必要,且符合拘留的法定條件,公安可依法拘留,並送交看守所關押。

或是警察機關認為有逮捕的必要,依法要求公安機關依據法定程序執行逮捕,公安機關逮捕後,送交看守所關押。

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完畢,公安機關依法將案件移交檢察院,由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代表國家向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後,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構成犯罪,觸犯我國《刑法》相關規定,應當處以刑罰時,依法判處行為人構成刑事犯罪,並處以有期徒刑刑罰。在法院做出判決後,行為人則由看守所移送監獄關押。

舉例說明:張三因盜竊他人財務被公安機關發現,公安機關通過偵查,鎖定犯罪嫌疑人為張三,符合抓捕的必要,遂依法抓捕了張三。此時張三隻是涉嫌犯罪,還未經過法院依法審判,身份為犯罪嫌疑人不是犯人,所以張三的關押地為看守所。

後公安機構立案偵查完畢後,依法已交檢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訴,經法院開庭審理,確認張三構成犯罪,遂依法判處張三構成盜竊罪,有期徒刑三年,並移交監獄執行。此時,張三的身份不再是犯罪嫌疑人了,而是犯人,所以法院審判後移交監獄關押執行。

綜上,看守所是用於關押未經法院審判的犯罪嫌疑人。監獄是用於關押已經經過法院審判,確定構成犯罪,需要承擔有期徒刑的罪犯。





在線說法


這個我回答一下吧!因為有切身體會,進去的原因就不和大家說了(絕對沒有做傷天害理的事情)!

在看守所裡面的人都想著去監獄!一點都不誇張,你們是不是想著監獄很恐怖?告訴你,全中國最黑暗的地方就在看守所!接下來我給你們統計出來就很清楚明白了!

看守所伙食: 幹饅頭一個 蘿蔔乾4-7塊 一碗不加面的半清水一盒 注意:一個成年人是絕對絕對吃不飽的!

監獄伙食: 饅頭管夠,菜是兩個菜,肉也是經常有的。 你可以儘管吃,只要你有錢有時間

看守所住宿: 想象一下一個很長的板子,幾十個人擠在上面,只有看守所裡面的老大才有多餘的被子,其餘的人一人一個薄被子或者沒有,夏天熱死你,冬天凍死你!

監獄住宿: 應該是八人間或者十二人間,根據地區不同會有所不一樣,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床鋪!不用再和別人擠了,被子也是有的

看守所娛樂:等等,這項還用說麼?不用了!沒有娛樂,或者是在欺負新人的時候會樂呵一下!

監獄娛樂: 下棋 看電視 圖書館 健身 散步 都可以的,但是!不能越界!不能違規,否則一個樣

看守所你有錢不行,得有人,否則再有錢過得一樣是苦逼日子,要多苦有多苦,想死的心都有

監獄的話只要你有錢就可以打通關係,然後不用那麼累,要知道在看守所你可是要天天干活的!監獄的話只要有錢買通看守的人在裡面也是很舒服的!有煙抽有電視看。。。。

就說這麼多吧!

但是!監獄的生活比我們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差了不止一萬倍!因為沒有自由什麼都沒有了!再次告訴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後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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