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斤白條,欠下的豈止是「債」

近日,“重慶一鎮政府公款吃喝欠酒樓2斤白條”的新聞再一次引進公眾的廣泛關注。據報道,重慶彭水縣大同鎮一家民營酒樓,2016年開始,該鎮一些領導經常來此吃喝、招待,喝郎酒抽中華煙吃野味後做假單,留下2斤白條約14萬元沒支付。(7月27日澎湃新聞)

公款白條吃垮餐館飯店,早已不是新鮮事,公眾對此幾近審醜疲勞。

我國曆來有“酒桌文化”的傳統,公務飯局更成了家常便飯,公款吃喝一度成為社會頑症。近年來,國家狠剎公款大吃大喝歪風,相關部門對於公款吃喝消費的規定越來越細,不僅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預算管理制度,還相繼出臺了招待費限額控制、定點招待、發票管理等約束性規定,有效地遏制了公款吃喝,幹部作風得到了明顯改善。

但彭水縣大同鎮“公款吃喝欠酒樓2斤白條”仍然讓人驚歎,為何公款吃喝打“白條”屢見不鮮、屢禁不止,其根源究竟何在?

究其原因,首先是飯店白條賬單本身也是一筆腐敗賬、糊塗賬,想著“大樹底下好乘涼”,攀上政府高枝後,與相關人員串通一氣,虛抬價格,甚至幫助處理野味和高檔菸酒做假單。其次,官本位思想和衙門作風作祟,在“前任吃喝,後任埋單”的“慣例”下,白條拖欠的賬往往相互扯皮,無人埋單,極易形成呆賬壞賬。第三,一些單位紀律不彰、規矩不嚴、制度執行不到位,打紀律的擦邊球,弄虛作假,隨意消費、拖欠。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在建設法治政府的大背景下,政府理應認真對待,從還“債”開始,對這些白條進行仔細梳理,區分公務接待與假公濟私的個人消費。對於公務接待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追究責任。對於假公之名的個人消費,由當事人自己埋單,並追責。

“蠹眾而木折,隙大而牆壞。”公款吃喝打白條的出現,說明權力還沒有完全關入“籠子”,還有相當大的漏洞。因此,要對還未關入“籠子”的權力進行徹底清查,該關的關進去,該嚴的嚴起來。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制度的威懾力,使公款吃喝風偃旗息鼓、壽終正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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