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網絡主播越低俗越火爆,非得這樣才有看頭?

  昨天看到一男主播滿身紋身,滿口髒話粗魯不堪。今天看到一女主播開車秀雙手脫盤,劃愛心。他們身上有一個共同點,越低俗越火爆。

  今年2月12日央視的《焦點訪談》節目揭露了網絡直播中存在的亂象,其中提到網絡主播天佑在直播當中“談及色情,張口就來”。還居然用說唱形式,詳細描述吸毒後的各種感受。除了被《焦點訪談》點名批評的天佑和盧本偉,其中還不乏直播吃蟲子、穿耳洞、吃蛇、捕獵野生動物、半裸體誘惑打賞等等低俗、色情、誘導充值行為,甚至部分主播為了推高流量,吸引粉絲,實現變現直接突破法律的底線。

為什麼網絡主播越低俗越火爆,非得這樣才有看頭?

  網絡直播突破底線的事件越來越多,而且愈發向無底深淵滑去。從直播“露肉”到直播“造人”,又到現在的直播吸毒等,內容越來越不堪。而這些主播的共同特點,就是為了借觸碰底線來搏出位,以此換得更多關注。

  當然,“網紅”並沒有原罪。在一個自由社會,應該讓每個人都有實現夢想的舞臺,營造可以階層間自由流動的公平空間。網絡的確給懷揣夢想的年輕人提供了一個更自由的、可以展現才華的舞臺,“網紅”本來應該是這群人中的佼佼者,但看一些“網紅”的表現,顯然不是靠比才華、比能力、比知識,而是在比醜。所謂的比醜,是指行為舉止上的無底線、無下限。  

為什麼網絡主播越低俗越火爆,非得這樣才有看頭?

  但要成為真正的紅人就不容易,“顏值”高者,往往會發現跟自己競爭的有數不清的更高“顏值”者;有才藝,智商“爆表”的人也會悲催的發現,想當紅人的學霸太多,脫穎而出太難。炒作因而成為網絡主播躋身更高層次、獲取更高關注和更多資源的入門級功夫,但炒作的人太多,就越來越考驗獨特性、稀缺性。空前的競爭壓力,催生了網絡主播的炒作方式不斷推陳出新。

  這就給仍舊選擇堅守的主播們帶來了更大的考驗,怎樣才能從中脫穎而出,獲得更高的關注。在這樣的前提下,網絡直播出現了兩個發展方向,其中一個就是通過不斷挑戰社會底線來謀求生存的方向,另一個則是通過正視身份地位、優化內容質量獲得長久生命力的方向。如果單從“效率”來看,顯然是前者更快,能夠在短時間內獲得觀眾的青睞,但這樣做的前提就是以破壞公序良俗為前提。

為什麼網絡主播越低俗越火爆,非得這樣才有看頭?

  揚名立萬之心,古已有之,並不是什麼稀罕事。但今昔相比,不同之處在於,如果說過去的人想出名,憑的還是令人歎服的好風骨和真本事,揚的是“美名”,而今有些網紅以“搏出位”或“秀下限”而出名,出的是“惡名”、“臭名”。過去,“臭名昭著”還是個徹頭徹尾的貶義詞,現如今在一些人心裡卻成了香餑餑。

  可資借鑑的是,在國外也有“網紅”,但國外的很多“網紅”,更多是憑專業精神、生活智慧和誠意勇氣來獲得公眾關注。模樣也非“錐子臉、鈴鐺眼、空氣劉海”般千人一面,而是有小至7、8歲雖患重病仍熱愛生活的兒童,老到七八十歲仍大膽追求時尚的爺爺、奶奶…… 

  現在火爆網絡的“網紅”,雖然令不少人厭煩,但也有不少人羨慕他們世俗意義上的成功,甚至拿他們作為人生奮鬥的方向,而且“網紅”也迎合了不少人低俗的趣味。如今,只要出了名,不管“美名”還是“惡名”、“臭名”,都會有利益不請自來。可以說,正是這些人,一手捧紅了某些“網紅”,拉動了“網紅經濟”。我們不能否認的是,從某種意義講,低級之所以廣有市場,跟高級缺乏有關;無節操之所以能走紅,跟有節操的供給太少有關。這其實才是“網紅”雖遭多數人唾棄卻傲然挺立在市場上的重要原因吧。 

為什麼網絡主播越低俗越火爆,非得這樣才有看頭?

 

  我們頻繁抨擊直播內容的無節操、無下限,奈何觀眾還是一批批地圍觀和打賞,為何直播亂象不斷觸及大眾道德底線,卻遲遲沒突破觀眾的接受下限?這也印證了網絡直播的一種發展趨勢:內容越奇葩關注度就越高,就越刺激各路主播冥思苦想、損招盡出,甚至不惜生命。而其動力來源就是關注度,倘若沒有觀眾,這類直播自然而然就會消失,所以直播亂象的根源不只是主播,還有成群在多元化娛樂背景薰陶下缺乏價值判斷、迷失自我的人。

  《娛樂至死》中寫道,赫胥黎擔心的是人們在汪洋如海的信息中日益變得被動和自私,真理被淹沒在無聊繁瑣的世事中,我們的文化成為充滿感官刺激、慾望和無規則遊戲的庸俗文化。人們感到痛苦的不是他們用笑聲代替了思考,而是他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笑以及為什麼不思考。

為什麼網絡主播越低俗越火爆,非得這樣才有看頭?

  正如赫胥黎對文化獲取的擔憂一樣,我們失去禁書的理由,是因為沒有人還願意去讀書,是文化在慾望的放任中成為庸俗的垃圾,是人們因為娛樂而失去自由。針對這類直播平臺,無論是主播還是觀眾都是在不加選擇地放縱自己的慾望,長此以往,好奇心只會轉化為窺探欲,而不會成為求知慾,想象力只會浪費在意淫中,而不會成為現實的推動力。

  我們都是生活的始作俑者,理智直播,合理出名,杜絕價值觀扭曲的直播。青春和躁動宣洩到更有價值的地方上,才不至於成為娛樂的犧牲品;感知和理念觸動到現實中去,才不至於成為虛幻世界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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