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潤累計27億元債務逾期 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

6月13日,海潤光伏發佈公告稱,近年來公司經營業績欠佳,同時公司因2016年、2017年連續兩個年度的財務報告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了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於2018年5月29日被上海證券交易所實施暫停上市,在此過程中公司融資能力進一步受限,流動資金持續緊張,致使部分銀行貸款未能如期償還或續貸,到期承兌匯票未能按期兌付,部分信託保理、融資租賃等其他金融機構也出現債務逾期的情況。

根據公告,公司分別於2018年1月30日、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關於銀行債務逾期的公告》(公告編號分別為:臨2018-003、臨2018-035)。截至2018年4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銀行貸款等債務79,516.94萬元已逾期,其中流動資金借款共計62,155.51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敞口共計17,361.44萬元。

自2018年4月28日之後,公司對部分銀行、信託保理、融資租賃等金融機構的債務未能如期償還,又沒能及時籌集到資金完成貸款置換,陸續新增部分逾期債務。經統計,截至2018年6月13日,累計逾期債務金額為人民幣269,009.92萬元,其中累計銀行貸款等債務為88,258.98萬元,信託保理、融資租賃等其他金融機構的債務為180,750.94萬元。

截至目前,已有光大銀行太倉支行、中國銀行太倉支行、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合肥辦事處等18家金融機構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起訴訟及採取保全措施,涉訴金額累計為人民幣133,213.48萬元(不包括無法計算的相關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息等)。公司目前正在積極與相關債權金融機構協商妥善的解決辦法,並且在全力籌措償債資金。

海潤光伏表示,公司如果無法妥善解決上述金融機構債務,公司及下屬公司可能面臨支付相關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息等,增加財務費用,同時進一步加大公司資金壓力,並可能對公司本年度業績產生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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