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離婚,被分走5.2億股權!大老闆離婚該注意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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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抒文 朱振輝

不管是資本市場還是娛樂圈,大佬、明星的分分合合,總在撩撥著“吃瓜”網友的心絃。

如題目所言,這一天價分手費打破了此前三一重工高級副總裁袁金華與前妻王海燕離婚時所創下的22.6億元的A股最貴分手費紀錄。

明星離婚,被分走5.2億股權!大老闆離婚該注意哪些事?

離婚了公司的股權能不能分?怎麼分?來聽聽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祝雙夏律師的專業分析:

一、公司股權可以要求分割嗎?

公司股權能夠分割取決於其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了公司股權外,公司股權的增值部分、收益部分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也可以進行分割,這裡需要視股權的取得時間登記結婚時間而定。

1、股權取得時間早於登記結婚時間。

也就是婚前取得股權,那麼股權本身屬於其個人財產。配偶一方無權主張將股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但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之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屬於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此種情況下,配偶一方有權請求分割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股權增值部分及收益。

2、股權取得時間遲於登記結婚時間。

除證明是用個人財產出資購買的股份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股權歸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婚後取得的股權還會存在一種現象,如這次的趙健離婚案,公司的股東名冊上只記載一人的姓名,對此不能否認其夫妻共有的性質,在分割時仍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股權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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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的股權,又該怎麼分?

根據資料顯示,趙健因離婚分割的股權屬於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

對於上市公司的股權分割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方式如趙健離婚案相同,直接將被分割的股權轉讓至妻子名下,另一種方式為雙方經協商一致,仍由一方持有全部股權並補償給另一方相應的股權價值(一般以市價為標準)。

除此之外,因公司性質的不同,股權的分割及轉讓方式也不相同。

1、有限責任公司。如果股權分割方式為持股方直接將股權變更至對方名下,那麼根據法律規定,非持股股東的夫妻一方要想取得股權需先得徵求其他股東的意見以及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只有過半數的股東同意且均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股權才可以變更。當然,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由一方持有全部股權並支付折價款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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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這時候不涉及其它股東,因此主要存在三種分割方式,第一種是一方主張經營權,另一方取得折價款,這時候如果對價值協商不一致,往往會在對企業價值進行評估後確定折價款數額。第二種是雙方均主張經營權,那麼由雙方競價,來確定誰持有公司,並按第一種方式進行補償。第三種是雙方均不主張經營權,那麼,雙方就在對企業清算後對財產進行分割。

3、合夥企業。合夥企業是人合性較強的公司,該企業股權的分割根據法律規定,轉讓股權首先需要取得其他合夥人的一致同意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而要行使優先受讓權的,那麼由其它合夥人獲得股權,夫妻雙方則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但是同意該合夥人退夥的,夫妻雙方則對退夥所得財產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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