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村(社区)“两委”换届“五选”“十不选”要求

「换届选举」村(社区)“两委”换届“五选”“十不选”要求

村(社区)“两委”换届“五选”

“十不选”要求

旗帜鲜明地把符合五个条件的人员优先推选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1、政治素质过硬,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发展本领过硬,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和城市化发展需要,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带领群众共创美好生活;

3、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善于做群众工作;

4、服务水平过硬,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5、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品行端正,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自身形象好。

坚决反对把十类人员推选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1、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10、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

「换届选举」村(社区)“两委”换届“五选”“十不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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