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女孩跳樓事件」涉案老師被取消……

6月26日下午,記者從慶陽市教育局獲悉,當日,慶陽市教育局黨委召開專題會議,

決定將涉案老師吳永厚調出教育系統、取消其教師資格。

據工作人員介紹,2016年9月5日15時許,慶陽六中高三(2)班學生李奕奕因突發胃病,在慶陽六中一女職工宿舍109室臥床休息。21時許,班主任吳永厚入室詢問李奕奕病情時,對她構成猥褻。

2016年9月6日早晨,經李奕奕同意,慶陽六中心理諮詢室老師向學校彙報了該事件,學校立即進行了詳細調查。當天下午召開校長辦公會研究,就該事件作出處理:對吳永厚進行嚴肅批評教育,要求其深刻反思,向學生和家長誠懇道歉;撤銷吳永厚高三(2)班班主任,調離教學崗位,轉任化學實驗員。

2017年2月20日,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接到李奕奕家長的當面信訪舉報,立即於21日至24日開展了初核工作,但由於家長不讓李奕奕接受調查,初核工作難以進行。3月22日,派駐紀檢組接到市紀委批轉的李奕奕家長舉報信,即刻於23日繼續初核,李奕奕家長仍然拒絕李奕奕接受調查,並表示已向西峰公安分局刑偵隊報案。調查組決定,待公安機關辦案作出結論之後,再對當事人吳永厚進行行政處理,

並將此意見當面告知了李奕奕家長。

2017年5月3日,西峰區公安分局西公(董志)行罰決字[2017]61號《甘肅省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吳永厚的行為構成猥褻,作出行政拘留十日處罰決定。6月21日,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根據上述文書對吳永厚提出了處理意見,並報市紀委同意。7月23日,市教育局黨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吳永厚降低崗位等級(由專技7級降為專技8級)行政處分,並調離教學崗位;給予慶陽六中主要領導告誡約談、分管領導誡勉約談和科室負責人提醒約談的處理,並取消學校當年評優選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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