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2013年,電影《中國合夥人》紅遍大江南北,它以極強的代入感、逼真的情節吸引了大量影迷,也從側面向我們展示了在公司創建初期,合夥人制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

正所謂“眾人拾柴火焰高”,在明確創業目標之後,拉上幾個志趣相投的合夥人一起奮鬥,通常是大多數人的選擇。

實行合夥人制最為成功的當屬阿里巴巴,從創業初期就開始實行合夥人制的阿里巴巴在美國成功上市,最初的那些合夥人也成就了業界的一段佳話。

事實上,採用合夥人制並取得巨大成功的企業並非只有阿里巴巴,萬科、華為、小米等也都是合夥人制的青睞者。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越來越多的初創企業開始採用合夥人制,並且逐漸形成了一套規範的體系,但即便如此,合夥人制也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拿來就用的,如在一些家族式企業中就很難推行。

合夥制企業丨合夥人制度

合夥制企業並不等同於合夥人制度,前者強調的是企業的組織形式是建立在公司制之上的,很多人混淆這兩個概念,可能是因為合夥制企業大多采用的是合夥人制度。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合夥人制度自中世紀誕生以來,逐漸演化出兩種主要形式:

有限合夥人制和無限合夥人制,後者又被稱為普通合夥人制。

有限合夥人制

是指在一個以上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的基礎上,允許有更多投資人承擔有限責任的經營組織形式;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無限合夥人制

是指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合夥人共同擁有企業,並分享企業獲得的利潤,其最主要的特點是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合夥人制的這兩種形式是在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為滿足初創企業而衍生出來的新型組織形式。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有限合夥人制是對無限合夥人制的補充,它賦予了合夥制企業新形式,是適應時代要求的新組織形式。

有限合夥人制可以追溯到10世紀左右的康孟達契約。當時,教會法對商業投機和放貸行為有著極其嚴格的限制,一些投資家為了降低投資風險,創造了康孟達契約。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最初的康孟達契約只應用在高風險、高回報的航海貿易上。

一方投資者垂涎海上貿易的巨大收益,卻又不想冒著巨大的風險出海;

而另一方投資者有經驗、敢於冒險,想要從事海上貿易卻沒有資金,於是這種雙方各取所需的康孟達契約便應運而生。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從更深層次上來說,這種契約的雙方並不平等。

一方投資人提供資金和資源;

另一方投資人提供自己的知識、技能及經驗,雙方共同從事海上商業貿易。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然而在獲得利潤後,提供知識和技能的一方通常只能獲得1/4的利潤,卻要承擔經營風險的無限責任,而提供資金的一方能獲得3/4的利潤,且只需承擔其所出資的有限責任。

這是關於合夥人制的最早記載,當時沒有“合夥人制”概念,但就其功能和意義來看,這就是早期的合夥人制。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合夥人制歷史悠久,長期以來一直是一種重要的企業組織形式,時至今日又被人們賦予了新的意義,並開始在企業中發揮重要作用,煥發出旺盛的生命力。

合夥的經營方式伴隨著人類合作的經營行為而出現,但其出現在法律條文裡並沒有多長時間,直到2007年6月初,我國才開始實行《合夥企業法》,在這部法律中第一次提及了有限合夥制度。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合夥人制在中國

在中國,合夥人制在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應用得最為廣泛,只要有三個及以上的律師或會計師共同發起,合夥制事務所即可成立。

合夥人製作為現代社會一種新的組織構架形式,被普遍應用於智力密集型行業,它對資金的要求不是很高,但需要合夥人有共同的價值追求,對經營的產業有一致的見解,以市場需求為主要經營方向,在遇到糾紛時合夥人能夠共同承擔風險。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近來,合夥人制開始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所採用,尤其在一些民營企業,其應用更是廣泛。

合夥人制公司的特點大致相同,公司屬於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合夥人,合夥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利潤,公司的所有者或者股東就是合夥人。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合夥人共享利潤的同時還要共擔無限責任,一些企業的合夥人只出資但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活動,這樣的合夥人要自負盈虧,另外,合夥人的規模依據企業的發展需要而定,沒有固定的標準。

實行合夥人制的企業通常都比較人性化,這使得企業能夠朝著既定目標發展。

初創企業的合夥人通常都是志同道合的朋友,他們有著高度一致的價值追求,每個合夥人都擁有自己擅長領域的企業管理經營權,這種形式在智力密集型的企業中能最大程度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使合夥人團結在一起,促使公司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近幾年,採用合夥人制的行業逐漸寬泛起來:根據“人人都是經營者”的阿米巴原理:

愛爾眼科開創性地推出在內部創業的合夥人計劃;

萬科用事業合夥人計劃來改變股權比較分散的股權結構;

阿里巴巴則採用了股權與控制權分離的新型合夥人制。

很大程度上加強了創始人和合夥人的自主經營權,使其擺脫了資金的限制。

以上3家企業的合夥人制各有特點,下面我們來分別分析一下他們各自的特點(如下圖所示)。

合夥人制度如何顛覆傳統組織架構?

萬科的這種事業合夥人制有期權成分,他們按照《授權委託與承諾書》規定,將個人在集體經濟利潤賬戶中的所有收益,委託給盈安合夥進行投資,這些財產被統一封閉管理,不能直接支付給個人,並且當年所獲收益需延遲3年才能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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