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是媳婦的名字,想賣掉爲孩子換個學區房,丈母娘卻不讓賣

事情是這樣的,就是我們有一對雙胞胎兒子,快2歲了,一直是兩家老人分開幫忙帶,因為家裡的房子面積都不大,住不下那麼多人來看護兩個孩子,現在想兩家各賣一套房子,然後在離學校和醫院近的地方,買一套比較大一些的改善型住房,但岳母不同意,讓我很是犯愁,望各位能給予一些中肯的辦法和建議,下面有耐心的可以仔細看看詳細的情況。

房產證是媳婦的名字,想賣掉為孩子換個學區房,丈母孃卻不讓賣

1.打算賣的兩套房子,一套是我父親的,一套是我妻子的,我母親名下有一套學區房用來給孩子上小學,她家裡是拆遷後又買的2套限價房,上下兩層挨著(不要噴我,說裝什麼B,這麼多房子還來訴苦,但真實情況是真心有點苦,居住生活質量可能還不如只有一套房外加揹著貸款的房奴活的滋潤)

2.雖然看似房子很多,挺像“土豪”的,但一套學區房呢,是我兩的婚房,當時沒孩子,50平米的老樓小兩口住著也挺好,我父母住一套也50多平,她家呢是兩套88平米的,老婆的姥姥住一套,岳父岳母住一套,她家的房子雖然面積較大但離孩子學校太遠了,坐地鐵也要一小時,而且早上人山人海的,大人就忍了孩子還是別受這份罪了

3.家裡有孩子的應該清楚,孩子的東西真是越來越多,四口之家如果在50平的房子,真的是挺憋屈的,如果家裡條件就這樣,也沒辦法,但在能力範圍內儘可能的給孩子創造好一些的生活環境,我想是所有家長都願意且應該做的

4.我家經過多次商量,打算是希望兩家各賣一套,我們帶著孩子買一個離學校大一點的,我父母住學區房那個小的,還能幫著接送孩子,離醫院也很近,新房的房款呢,我家出大頭(老婆家房子位置不好,雖然面積大但單價比較低),為了讓她家更好接受這個方案,決定還是隻寫我老婆的名字,直白來說,就是她家賣一套,不用添錢,換一個更大更好的房子

5,問題來了,這麼好的事為什麼不同意呢?.....因為上面說到,她的姥姥住著一套,因為上下挨著,老人過的也比較獨,岳母和妻子的姥姥好像是領養關係不是親生的,關係不是很和諧,不願意住在一起,但又希望岳父岳母能照顧她,我猜測應該是雙方達成了某種協議吧,因為當時拆遷時可以買3套房的,老人沒買,只拿了錢,也許住現在的房子,過世後把拆遷款給我岳母這樣子吧,可能怕不贍養她

房產證是媳婦的名字,想賣掉為孩子換個學區房,丈母孃卻不讓賣

6.所以岳母可能因為我的猜測或某種苦衷,不同意賣掉我妻子名下這套,現在是老人住岳母名下的,她們住我妻子名下的房子,如果賣房呢,她們只能搬回樓下和老人一起住,顯然這是雙方都不願意的

7.雖然每個人看問題的角度不同,但這事真的也挺氣人的,如果說我為了孩子,讓父母賣房子,給錢,啃老,她們不願意,沒話說,但是,我一不要她們的錢,也不要她們的房子,我只是想把我們夫妻名字的房子賣掉給孩子換一套房子,讓她們能有更好的環境成長,難道她們作為長輩就不能為孩子做出一點犧牲?也不能說我的父母能為孩子做出一些事,一些犧牲,她的父母就不能做

8.問題是這件事沒有讓她家出錢,出房,而且還算撿個便宜吧,老百姓家一輩子可能都賺不出幾百萬,我家出了大部分的房款,寫我妻子的名字,她家都不同意,貸款買房,二套房,首付高,月供太高,我們的收入也承擔不起

9.我比較邪惡自私的猜測,不同意的原因就是影響到她們的生活了,我們和孩子是改善了,她們生活質量降低了,而且達成的某些協議受到了影響吧,我也提出瞭如果不願意可以再附近再租一套房子,房租我們來承擔,都不行,以前的想法是她們三個住,我們帶孩子住,她姥姥都不同意

房產證是媳婦的名字,想賣掉為孩子換個學區房,丈母孃卻不讓賣

10.自己的房子,不能住,不能賣,為了以後上學方便,只能擠在小房子裡,我TM真想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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