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處方外流」閘門開啓,下一城將是哪裡?

北京「处方外流」闸门开启,下一城将是哪里?

近日,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發佈通知宣佈,確定北京國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永外連鎖店等369家零售藥店納入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簽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自2018年7月23日起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服務。通知發佈後,“處方外流”、“電子處方”、“醫藥分家”再度成為大家的熱議話題。

處方外流正逐步走向規範,或許引爆點就在下年,為了便於小夥伴們理解,從國內醫藥市場發展來看,大致可劃分為經歷了三個階段,今天小編給你們嘮嘮~

北京「处方外流」闸门开启,下一城将是哪里?

第一階段:處方外流牽涉眾多利益方

這一階段的特點是處方是紙質的

在國內醫藥市場早期,醫院處方外流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因為藥品價格不規範,醫保覆蓋不完全,患者為了省錢,拿了處方不買藥,自行去零售藥店購買,無論醫院、醫生還是臨床代表都不希望這種情形出現,業內稱為“跑方”。

另一種處方外流是進院困難,企業只能通過醫院周邊藥店來進行院外銷售,不過因為是處方藥,不能走OTC路子,仍舊依賴醫生處方推薦,這也造成了院方和醫生的矛盾。

2007年3月12日,衛生部宣佈《處方管理辦法》在去年底已經討論通過,並在5月1日施行,《辦法》除了規定開處方必須通用名外,還規定醫院不得限制處方外流,給一些招標、一品雙規、限抗令等各種醫院准入政策造成不能進院的藥品一個機會。

《辦法》還制定了全國統一的處方標準,以避免原來醫生的“天書”字體甚至“密碼處方”,導致處方外流無法買藥。

這個也是逐步重視醫生價值的一個體現,當時的考慮是讓醫生只管開處方而不要管患者去哪裡取藥,肯定醫生的處方價值,而不是賣藥價值,可是實際對改善醫療現狀基本沒有影響,主要還是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以及技術支持上也有困難,總之,無論是制度還是技術上都不成熟。

第二階段:電子處方反而限制了處方外流

這一階段的特點是有了電子處方

前面說了,《處方管理辦法》希望患者拿著標準的紙質處方可以自由選擇是在院內買藥還是藥店買藥,不過醫院顯然更有辦法,馬上上線電子處方系統,醫生開了處方直接線上完成,根本不給你患者接觸的機會,甚至有的醫院掛號時就要求必須辦卡,先預存就診費,醫生處方了直接把藥品費就給結算了……

表面上是方便了患者,實際上還是醫院為了自身利潤,以此來防止處方流失。

很多新技術都是這樣,剛開始都是極力排斥,但是如果拿利益撬動,馬上主動就會實施,在國際上,電子處方本身是為了“共享”,而咱們醫院拿來是為了“封鎖”,也蠻有意思的,不過也促進了醫院IT信息技術的進步,也算個好事。

咱們的管理者並不是看不透這一點,所以後來第三階段來了。

第三階段:電子處方共享助力醫藥分家

這一階段的特點是電子處方的“共享

自2016年以來,淄博、柳州、成都、重慶、西安、梧州一些城市陸續先後試水“電子處方”,嚴格的說應該是電子處方的“共享”,電子處方不稀罕,這玩意兒很多年前就有了,“電子處方共享”才是政府和媒體應該關注和推動的

拿西安來說,去年5月17日,西安市食藥監局印發《西安市藥品零售企業推行電子處方服務工作方案》(試行),接下來6月13日,西安市食藥監局又再次發佈《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推廣互聯網醫院開展慢性病隨診電子處方共享工作的意見》,大咪認為西安的這個舉措,在藥品零售企業電子處方和互聯網醫院慢病隨診電子處方兩個方面邁出了重大一步。

此次北京市人社廳推動的“外配處方”,從目前透露的形式上看,使得電子處方共享又有了里程碑性的進步,畢竟這次有了具體的落地措施,而且下週一就要執行了嘛。

北京試水“外配處方”,效果還待觀望

就目前公開的信息來看,北京這次和以前其他城市不同,制度和配套措施已經比較完善,比如買單一方醫保支付已經接入,而且處方承接方369家零售藥店也已經確定。

不過,能否真正推廣開來,能夠產生多大的外流處方,對醫院、藥企、零售藥店、醫保支付機構這些利益相關方有多大的衝擊和改變,還有待觀望,大咪來看,目前下面幾個方面還不是太明朗,因為我最近在北京少,瞭解的不多,如果有朋友有相關信息,歡迎反饋給我:

1. 患者外部購藥的利益驅動在哪裡?

醫保“秒結算”好像並沒有太大吸引力吧,反正都是報銷。

為了便宜?處方藥不像OTC藥品,零售藥店能保證處方藥價低於醫院嗎?再說了,都醫保報銷了,還在意便宜出來的這點錢,為了這個跑了醫院接著再跑趟藥店?

為了便利?互聯網醫院停留於概念,網絡問診並不符合實際,唯一方便的可能是慢病用藥,可以通過網絡開具處方,患者不必再跑趟醫院,不過目前來看,還有待時日。

2. 醫保能及時和藥店結算墊付費用嗎?

目前制度規定,外配處方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由藥店墊付,這個又和醫院目前的醫保結算類似了,醫保機構能及時和藥店結算嗎?藥店可不像醫院底子厚,又可以押醫藥商業公司和廠家的資金,如果不能及時結算,外流處方又不給力的情況下,有多少藥店願意繼續合作?

3. 藥店能配全滿足治療需求的全部藥品嗎?

目前零售藥店基本還是以OTC藥品銷售為主,對於一些小型零售藥店來說,是否能夠按照醫院用藥目錄配全藥品,如果不能配全,對於患者來說是不是又增添了麻煩,最終導致患者不認可,制度流產。

醫院願不願意提供外配處方?在以前肯定是不可能的,目前環境變化,可能有所改變,比如考慮到藥佔比等等,但也僅限於部分藥品,那麼問題來了,一張方里還能一半在醫院,一半開外配處方嗎?

所以,很多問題還有待實施後看效果。

至於這個對藥企的影響,我覺得對於大部分商業模式沒啥改變的藥企,目前應該不會有太大影響,一是外流處方多少因為種種原因還有待觀望,二是即使外流了,但推動銷售的根源仍在醫院的處方,對你有什麼影響?

對於商業模式逐漸轉型的企業,可能會有影響,不過更多的是機會。

無論如何,原來鐵板一塊的醫院市場,正在逐漸被敲開,變化也許明天就在你所在的城市,不知各位都準備好了嗎?

轉自醫藥代表

作者 大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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