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機場、景區等區域商品價格必須明碼標價

機場、景區等相對封閉區域經營者價格行為不規範問題一直是消費者價格投訴較為集中的問題。近日,記者從安徽省旅發委官網獲悉,7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了《安徽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根據《條例草案》,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虛假優惠折價重則停業整頓。

如今,價格監管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價格違法行為的形式也不斷髮生變化。據瞭解,機場、景區等相對封閉區域經營者價格行為不規範問題、網絡或者電視等銷售平臺不履行價格義務等是消費者價格投訴較為集中的問題。條例將重點對這些行為進行有針對性的規範。

《條例草案》規定,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及時、規範地公佈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應當在醒目位置明確標示商品或服務的優惠價格、條件和期限,遵守價格促銷承諾,不得虛假優惠折價,不得使用含糊不清、容易引起誤解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視頻等實施欺騙或者誤導。未明示限制性條件的,視為無限制性條件。

根據條例,經營者虛假優惠折價或者使用含糊不清、容易引起誤解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視頻等實施欺騙或者誤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此外,經營者違反規定,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未在醒目位置明確標示商品或者服務的優惠價格、條件和期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伍策 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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