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劃好一家網際網路公司的股權?

屈振龍


創業早期,只要你不是一個人創業,那你一定會在搭建創始團隊時遇到合夥人組建的問題。

有很多創業者在尋找合夥人時,優先考慮的對象都是身邊的好朋友。由於是好朋友的關係,比較注重相互之間的情誼,因此在股份的分配上,也就比較講情面的採用平均化的方式。這樣的分割,看似公平,但卻為將來的團隊發展埋下了深深的隱患。

對於創始團隊的搭建,創業圈一直都有一個常見的作法,那就是採取“415原則”。以下將與你分享。

概括來講,415原則包括這3點核心概念:

創始成員不要超過4位

需要有1位可以拍板做決策的領袖

需要有人佔股50%以上,達到相對控股

1. 創始成員不要超過4位

一個創業公司的合夥人人數最好不要超過4人。一般來說,2至4個是比較好的結構。因為,1個人經歷有限、視野也有限,超過4個人又會形成派系,同時也會大幅增加決策成本。

而在人員能力的選擇上,選擇互補多,重疊少的成員,最能夠達到效率的最大化。

舉個例子,1999年成立的在線旅行服務公司攜程,其創始團隊就是4個人,分別由梁建章、季琦、沈南鵬、範敏4位共同創建,彼此按照專長劃分,各自負責不同的業務,人稱ㄇ

攜程四君子

2. 需要有1位可以拍板做決策的領袖

即使合夥人團隊是依照專長劃分,各司其職,但仍然需要一個領袖,能夠在緊急的時刻做出決策、解決問題。對於這名領袖來說,他可以有足夠的權威,可以在團隊意見發生分歧的時候,或者團隊缺乏一致方向的時候,敢於拍板、可以拍板做出決策。

這在早期的創業公司中顯得特別重要,因為在早期發展過程中,會存在發展方向不清晰的情形,這時候必須要有人敢於承擔責任、承擔風險。

同時,這名領袖也必須在團隊面臨困境時,第一個站出來給團隊成員帶來內心的支撐,形成向心力,繼續推動團隊的前進。

3. 需要有人佔股50%以上,達到相對控股

延續上一點,對於這個領袖來說,體現他的權威的方式,一是從他的能力,二是從股權的劃分上來展現。為了真正的具有決策權,合夥人中的領袖股份必須大於50%(或者通過某種形式約束),即達到相對控股的情況。

對於,股權分配最常見的誤區就是平均化分配,兩個人就對半分,三個人就平均每人1/3。通常,如果按照這樣的股權分配結構去融資,往往也會是第一個被投資人拒絕的項目。

平均化最大的問題在於,在這個結構中,沒有人是真正可以拍板的。此外,因為大家的股份所帶來的利益相平均,也會造成大家都不會為之搏命的現象,最終導致三個和尚沒水喝。

新東方從早期一直平穩走到現在,其中與創始人之一俞敏洪的高超股權分配技巧有著很大的關係。然而,俞敏洪也曾經表示,當初三個人合夥,一個人拿33%的股份確實是想的比較簡單。好在後期透過一系列完整的機制才順利的克服股權分配上的種種問題。

新東方“三駕馬車”

因此,只有在這個結構中,有人佔到足夠的比例,才能確保權責的一致性。

總體來說,對於股權結構的設置其實並非靠拍腦袋來決定的。每個人的股權結構設計,是需要參考合夥人在這件事情上的價值,包括投入的資源和資金以及個人能力,並在各種變項中進行加權而得出的,如此一來,才能夠得出比較讓人信服和具有合理性的股權結構。

以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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