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啓動河湖專項整治 給1232條河流和755個湖泊「洗臉」

從省水利廳獲悉,我省自7月20日起,用一年時間對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河湖管理保護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簡稱“清四亂”專項行動),並將其納入到河湖長制考核範疇。

據介紹,“清四亂”專項行動範圍為全省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32條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護名錄的755個湖泊。其中重點是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中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61條河流,和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231個湖泊。

清理整治主要內容包括:圍墾湖泊,非法侵佔水域、灘地等亂佔行為;河湖非法採砂、取土等亂採行為;傾倒、填埋、貯存、堆放固體廢物等亂堆行為;河湖水域岸線長期佔而不用、多佔少用、濫佔濫用、修建阻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等亂建行為。(記者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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