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高俊芳最終的結局會是怎樣的?爲什麼?

捏積派小兒推拿


億萬身家終將灰飛煙滅,一世揹負著造人唾棄的罵名,牢獄之災也是躲不過的。

一條條來分析吧。

根據公開資料,高俊芳持有長生1.96億股,目前股價為10.6元,也就是說截至目前高俊芳的身家還有20億,但是包括華夏基金、招商基金、富國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已經把長生生物的估值調低到3.96元,也就是說預計高俊芳的身家會降到8億元左右,但是按道理她還要承擔未來鉅額的賠償和罰款,所以搭上全部身家理所應當。

罵名就不必多說,現在網上對她、對她的兒子也就是第二大股東,她的兒媳婦也就是炫富那個,都是罵聲一片,這個就不需要我分析了把,網友們的評論一定比我精彩。

至於判多少年,我想可以參照一下三露奶粉的董事長田文華。

根據公開資料,田文華於2009年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11年,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9年,2014年刑期由無期徒刑減為18年有期徒刑。我認為高俊芳的罪行要比田文華嚴重的多,更何況如果向前追溯,她還涉及到在收購企業時資本運作、低價中標、並夠上市的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還涉及到“縱容”營銷人員以不正當手段高價推銷疫苗的問題,這些加起來,再怎麼減刑,也得是個無期吧。

以上是我的理性推測,感性的話我認為她死不足惜。


昇財經


作為一家毛利率超過貴州茅臺的上市企業,長生生物風光無限的營收數據背後與其長期以來大肆造假、坑害公眾的卑劣行為密不可分!

這家疫苗界的巨頭走上造假之路恐怕與它的實際掌舵人高俊芳女士密不可分,在她的眼裡利益至上,並視公眾的生命健康如若無物。深諳行業潛規則的她相信早已打通了相關的利益環節,這成為她有恃無恐不斷造假的資本,正是通過這種不法的行為高俊芳與她的家族積累了鉅額的資產。這些用公眾的健康與血肉換來的財富成為了她和她的家人進行揮霍的資本。比如說她那位疑似小三上位的兒媳就曾在網上不斷地高調炫富,花著黑心錢卻心安理得實在是無恥之極!

如今長生造假東窗事發,當公眾將他們奢靡的生活深挖出來浮出水面之時,所有人內心的憤怒不言而喻!

“如果不讓高俊芳一家傾家蕩產,那麼天理何在?!”——我相信這是絕大多數人內心的真實想法。

高俊芳與她手下的心腹們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其所涉嫌的罪名應當是生產、銷售劣藥罪,作為長生生物的負責人高俊芳本人必將難逃法律的制裁,但是能否就此而讓高氏一家破產目前還很難說。因為針對於長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的調查取證工作才剛剛開始,高氏等人極有可能還會涉嫌其他犯罪行為,包括她那位炫富的兒媳和“車神”兒子也有很大的可能會牽涉其中,因此她們一家的最終結局需要由法律來裁決!

我們就單以生產、銷售劣藥罪來討論一下,看看高俊芳等人需要付出怎樣的法律代價。

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為了方便大家直觀地有所瞭解,我特意在裁判文書網上找到了一則與此次長生生物疫苗造假相似的案例。

如圖所示,本案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候淑華是吉林省長中製藥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法人代表,這一點與高俊芳在長生生物中對應的職務與作用十分類似。該案中涉案的藥企用人工牛黃、膽紅素、膽酸替代體外培育牛黃生產的牛黃安宮丸和未按照批准處方投料和未按照批准生產的大活絡丸,最終這要藥品均以假藥論處。假藥雖然與劣藥有所區別,但法律上相應的處罰幅度相差並非很大。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法院最終認定長中製藥在2012年至2015年期間所生產的劣藥價值為27464656.26元。

最終,法院判決吉林省長中製藥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罰金人民幣6000萬元。而作為主犯的侯淑華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800萬元。這裡的2800萬罰金基本上與長中製藥生產銷售的劣藥獲得的2746萬元非法所得相近。由此我們可以大致得出一個結論,如果高俊芳最終被法院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刑,那麼法院對其決定的罰金數額應當不會低於長生生物多年來造假的非法所得。

長生生物製造的假疫苗肯定不止之前被查獲百白破疫苗與狂犬病疫苗所涉批次,這一點從媒體已經披露的該公司對內部監控錄像儲存卡、部分計算機硬盤進行了更換、處理,銷燬相關證據的行為便不難發現。

目前,公安機關用查獲的計算機還原了實際生產記錄和偽造的生產記錄,並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丟棄並意圖損毀的60塊電腦硬盤。

可以想象,長生生物製造的假疫苗其案值必定遠超長中製藥一案中的2746萬元,高俊芳與她的家族實際上所涉嫌的罪名除卻生產、銷售劣藥外,行賄恐怕也早已經板上釘釘,就算他們能夠僥倖逃脫一死,但是因造假行為而被法院罰到傾家蕩產也並非不無可能!



通城丹妹


高俊芳的最終結局會怎樣的?是大家非常關心話題,是無罪釋放,是判有期徒刑,還是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不是我們普通百姓說了算,近段時間假疫苗事件引起全國人民的憤慨,都要求嚴懲高俊芳,希望判個死刑或者無期徒刑,高俊芳是否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呢?

高俊芳作為長春長生集團董事長,是這次假疫苗事件始作俑者,她不是初犯,已是重犯,這是明知故犯。早在2017年10月下旬,長春長生公司就被查出25萬支百白破疫苗不合格,高俊芳不但不收手,反而今年大肆製造狂犬病假疫苗,高俊芳只顧從中牟取暴利,而把民眾的生命當兒戲,這樣的人能被從輕處罰嗎?雖然這起事件還沒有最嚴重的後果,但是那25萬假疫苗已經注射到25萬個人體內,現在這25萬人需要重新補種,這筆費用誰來承擔,這25萬人的傷害難道就重新補種就完事。特別是7月中旬查封的狂犬病假疫苗,那就是長生企業準備給狂犬病患者的毒藥,還是突擊檢查,立即查封,不然高俊芳就算被千刀萬剮也便宜她,高俊芳就是製造假疫苗的罪魁禍首,豈能輕易放過她。

髙俊芳的結局會怎樣?判刑是必然的,長生生物假疫苗雖然還沒有致人死亡的報道,但是25萬支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已被注射,已構成故意傷害廣大人民健康安全罪,不是初犯,而是重犯,沒有從輕處罰的條件,只有加重處罰,罰款也許就是傾家蕩產,判刑可能就是無期徒刑。2009年三鹿奶粉事件原董事長從無期到十八年徒刑,她倆的犯罪性質一樣,犯罪情節不一樣,三鹿原董事長屬於初犯,高俊芳重犯,但這個還是要看調查的結果而決定。



舞動人生124


現在案件真在加緊快速審理之中,一旦被查,不僅是查這次“假疫苗”事件,包括她創業以來發生過很多的違反犯罪行為,我從三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目前已牽扯出已經退休的原長春市食藥監局長行賄受賄一案,包括賄賂醫院,疫苗防疫站等。最後一定是數罪併罰。

第二:這次假疫苗事件性質極其惡劣,影響面非常廣,他們無視法律,沒有汲取“三鹿奶粉”的教訓,更是罪加一等。

第三:包括查出的毀滅證據罪,包括偽造材料上市,等包括銷燬40多個電腦硬盤,說明她是知法犯法。最後極有可能無期。沒收全部財產用於賠償受害家庭。估計會在監獄裡養老送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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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哲學


毫無疑問,高俊芳的結局會很悲慘!


人生最痛苦的事,不是摸了一手爛牌,而是明明摸了一手好牌,卻打了稀爛。高俊芳就是這樣的人。從一個普通的員工,經過苦心謀劃,得到時任所長張嘉銘的歡心,從一干人等中“脫”穎而出,最後成功低價將企業改制到手中,實現了人生的逆襲。

2017年,長春長生銷售收入達到15個億,毛利率接近90%,高俊芳的財富也高達51億元,在胡潤的富豪排行榜上名列850位。十三億人口,財富名列前一千位,那絕對是人生的贏家,睡覺都可以在夢裡笑著醒來。



只要是可以用錢來解決的事情,在高俊芳眼裡都不是個事情,因為她有這個實力,而世界是靠實力說話的,只是這一次,在千夫所指下,她過去慣用的招數失靈了,她被刑事拘留了,公司面臨著退市的危險!

多行不義必自斃。這是老話,可是有些人偏偏被財富迷了眼睛,忘記了什麼是底線,什麼是帶電的高壓線,什麼是不可逾越的紅線。在事關人命的疫苗上都敢造價,這不是“玩火”嘛,而玩火者必自焚。



接下來,高俊芳有很大的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而且還會被並處罰金,幾千萬肯定是跑不掉的,長春長生也會被處以鉅額罰款,三鹿集團就是前車之鑑!

真是成也疫苗,敗也疫苗,財富來得容易,去的也容易!足為聞者戒!


打虎拍蠅


必須對這樣的人進行嚴懲,身敗名裂是毫無疑問的,高俊芳及其團伙註定會被釘上歷史的恥辱柱,從目前已經掌握的犯罪事實來看,這個團伙可謂罪大惡極,不僅僅存在製售劣藥、假藥的行為,還涉嫌存在行賄、非法侵吞國有資產以及違反上市企業相關法律法規等等違法犯罪情節,她名下的企業會退市並破產的可能性極大,我也非常希望她傾家蕩產!另外這一系列犯罪行為背後還有一系列民事的刑事的責任需要承擔,就這個團伙的核心主犯而言判處無期徒刑是至少的,非常有必要依法判處死刑並沒收全部財產!


她可能會受到的處理:分為刑事和民事兩個方面,我重點談談刑事的,這還不考慮行賄、非法侵吞國有資產等違法情況,如果這些情況得到核實無疑還會進一步從重處罰!民事方面她需要賠償的受害者很多,傾家蕩產是少不了的!

可能會受到的刑事處理:

她最終會受到什麼處理在於依法針對此事如何定性,最可能的是按照生產銷售劣藥或者假藥處理,實際上她這兩種情節都有!

1:按照生產銷售劣藥處理:

什麼是劣藥?我國《藥品管理法》第49條規定如下:

長春長生毫無疑問是構成這個情節的,她及其團伙至少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而且屬於後果特別嚴重的情況,依照刑法第142條規定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且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個人認為如果最終依照該罪定性,她的情節應該頂格處罰,至少判個無期並沒收全部財產!



2:按照生產銷售假藥處理:

什麼是假藥?我國《藥品管理法》第48條規定如下:

從目前後續透露的情況來看,她們也有很明顯的製售假藥的行為,她及其團伙也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而且屬於後果特別嚴重的情況,依照刑法第141條規定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且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個人認為如果最終能夠按照該罪定性她的情況也應該頂格處理,可以判處死刑並沒收全部財產!


心安理得君


大實話:公司退市已成必然,高俊芳也會面臨牢獄之災。

長生生物“問題疫苗”事件現在已經進入輿論白熱化階段了,而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7日發佈的《關於修改的決定》來看,長生生物退市基本上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了,這次長生生物八成是要涼了。

長生生物退市喪鐘已經敲響

可以說此次修改就是為長生生物“量身定做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點修改就是:明確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

生態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

並且要落實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等主體的相關責任。

從這些修改內容上來看,如果長生生物造假、賣假證據坐實,不但公司面臨著退市的風險,高俊芳家族作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會面臨著一系列刑事責任。

石錘證據坐實長生生物造假行為

根據新華社最新報道,已經基本查清企業違法違規生茶狂犬疫苗的事實,並且長生生物的相關文件已經被查封。

根據公安部門披露的信息來看,該企業為降低成本,體改狂犬疫苗生產成功率,違反批准的生產工藝祖師生產,虛假標準制劑生產日期,在小鼠攻毒實驗時改為原液生產階段進行。而為了掩蓋這一系列違法行為,長生生物還購買了一些列填寫虛假日期的假髮票應付檢查。

並且,在藥品監管部門對該企業進行檢查時,長生生物為掩蓋事實,還對內部相關證據進行銷燬,幸虧被發現的及時,才保住了60塊硬盤的證據。

所以,現在來說,基本可以確定的是長生生物會被強制退市,並且高俊芳家族中涉及長生生物重要控股或者管理崗位的相關人員也會面臨牢獄之災。

而如果要強制其退市了,那麼凍結或者查封其名下財產也是肯定會執行的,現在最重要的就是之前被注射“問題疫苗”的患者進行維權的事情。

一旦維權賠償的事情落地,那麼就是高俊芳這一家不破產,那也不會再囂張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如果有人在全國發起簽名要求判假疫苗事件罪魁高俊芳死罪的話,我相信沒有多少人會拒絕。

因為這次假疫苗事件,絕非一般的產品造假,其性質之嚴重,影響之惡劣,受害人群體之大,可以說令人髮指。而圍繞造假賣假牽扯出的行賄受賄、偽造材料、毀滅證據以及可能存在的侵吞國有資產等罪名,無一不怵目驚心。誰能想到,在這張春風滿面的笑容背後,卻是一副為了一己之利坑國害民的蛇蠍心腸?25萬價疫苗已經注射進25萬個孩子的體內,難道僅僅就是補種那麼簡單嗎?而那些已被查封的假狂犬疫苗,如果流出後果不堪設想。每念及此時,更覺高俊芳等人罪大惡極。

而更悲哀的是,如此喪盡天良的造假,竟是因為一個受到高俊芳不公正待遇的員工的舉報,才大白於天下。我們監督檢驗部門呢?吉林省食藥監局局長的落馬,似乎給了我們答案。如此一來,關於高俊芳們最終將落得怎樣的結局,我們只需等待司法部門的判決,相信法律不會放過他們。我們更應該關心關注的,是國家有關保護人民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規的制定、完善,以及食藥監監管部門、醫院、防疫部門等如何打擊腐敗,整肅作風,有效防止、徹底杜絕同類問題的再發生。這才是老百姓最想看到的。


四十五度炸


高俊芳肯定要被判刑是毫無疑問的,至於判刑的程度,法院要根據她犯罪的事實以及給社會造成的危害來決定了。關於她犯罪的事實應該有這樣幾點。

一是根據她生產、銷售危劣產品罪,參考前三鹿奶粉掌門人田文華的處罰,應該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一定數額的人民幣。因為疫苗屬於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藥品,而這次疫苗事件性質惡劣,影響嚴重,所以,不會輕判的。



二是根據她行賄地方官員和醫院等,犯有行賄罪,要判處一定刑期的。目前已牽扯出已經退休的原長春市食藥監局長行賄受賄一案,包括賄賂醫院,疫苗防疫站等。


三是從已經基本查清的犯罪事實看,犯有銷燬證據的犯罪事實。目前,已經查清該公司為掩蓋違法違規行為,曾有系統地編造生產、檢驗記錄,開具填寫虛假日期的小鼠購買發票,以應付監管部門檢查。還對內部監控錄像儲存卡、部分計算機硬盤進行了更換、處理,銷燬相關證據。根據這樣犯罪事實,也要判處一定刑期的。

根據以上犯罪事實,數罪併罰,至少是無期徒刑,甚至會更嚴厲的處罰。

其實,我們常說,多行不義必自斃,她這一結局也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的。所以,我們每一個人無論什麼情況下,都應該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底線。


浩墨香書房


有人說,長春長生製造假疫苗的事高俊芳不知情,說她雖然是董事長、總經理,但具體的生產細節她並不過問的。臥槽!這是具體生產細節嗎?疫苗的原料是怎麼個成本,生產是怎麼個成本,為什麼利潤高達91.56%等等,高俊芳這個董事長總經理兼財務總監能不知曉嗎?這種鬼話只能哄鬼去吧。

高俊芳是個極其典型的無德黑心藥品生產商。為了攫取財富,竟置無數兒童的生命健康於不顧。“只要能多賺錢,不管藥管不管用,只要要不了命就行。”這就是高俊芳一類奸商信奉的“經營理念”和“發財之道”。

現在高俊芳已被拘捕,大快人心。高俊芳能被判什麼刑呢?眾所關心。參照當年三鹿奶粉事件,高俊芳判處死刑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她直接參與了生產製作假疫苗的決策並且組織銷售等,也不是不能判處死刑。即使死刑能免,活罪也難逃。估計高俊芳最少要在牢裡呆上15年。這是其一。其二,連帶經濟處罰。如果能把高俊芳及其家庭所有財產及所持股份全部罰沒用於兒童專項基金,這一點我覺得更中要害,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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