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扶貧連載」六 鄉村價值論(下)

「柔性扶貧連載」六 鄉村價值論(下)

這種現象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十分普遍的現象,當我們審視扶貧的種種措施和各類新理念時,就會有強烈的這種感覺。

首先,我們需要反思的是貧困不僅僅是經濟的標準,吃喝住行等基本的物質需求當然是基礎,但是除了基本物質需求外,人的生活還有其他更豐富的內容,安逸的生活、家人的團聚,天倫之樂,良好的人際關係、穩定的生活環境等,恐怕不能把這些同樣重要的需求歸結為不思進取,更不能說成是墨守成規。這實際上是重要的精神和心理的需求。從單純的追求物質收入到實現全面生活幸福,應該是扶貧首先研究的問題。

其次,我們需要反思“授人以魚“和“授之以漁”的關係。根據“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的古訓,人們通常認為,送給人一條魚只能解一時之飢,如果想讓他徹底擺脫貧困,不如教會他捕魚的方法。這裡有魚吃是目的,會釣魚是手段。只有增強貧困人口的自我發展能力,才可以促使貧困者真正脫貧。但是現實告訴我們,“授人以漁”並不總是比“授人以魚”更有效。借用管理學的四分圖模式,我們可以對兩種扶貧策略進行分析(圖5-1)。

問題在於,“造血式”扶貧模式在現階段並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一是外來的無中生有式的“造血”項目水土不服,難以在當地紮根成為穩定的產業;二是如何“授人以漁”的方式沒有解決,知識技術脫離實際沒有用武之地,不僅沒釣到魚,丟了漁具空手而歸的現象並不鮮見。為此,我們提出基於鄉村價值的扶貧思路。其基本假設是鄉村是有其生產和生活價值的,只有基於鄉村自身價值的造血,才能激活鄉村自身的“造血”功能,以實現農村社會經濟的“內生性”發展。

鄉村之所以稱之為鄉村,就在於它具有一定的生產與生活資源,能養活一定的人口;具有一定的社會結構,能滿足居民一定的社會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化傳統,能承載和傳承鄉土文化。一般來講,除了極少數不適合人類居住的生態惡劣環境外,鄉村不是從來就貧困的,只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出現了發展要素失衡的現象,才導致了貧困。解決貧困問題有兩種思路:一是引進資源,這是最為通常的扶貧辦法;另外一種是以鄉村原有資源為基礎,通過一定技術放大鄉村財富,而不是離開鄉村資源另起爐灶。這種辦法就像是老根上結新芽。

我們知道,構成鄉村財富的資源有三類:

一是自然資源:包括土地資源,被稱為“財富之母”,是山地、丘陵還是平原,決定了農業產業的類型;水資源包括地下水、河流、土壤水、大氣水等,水資源短缺是很多山區貧困的重要因素;生物資源,包括動植物資源和微生物資源等;光、熱、風、降水等氣候條件,對人類的生產和生活發生著巨大影響;還有礦產、能源等自然資源。

二是社會與生活資源:村落的地理位置、所在區域、道路交通、信息通訊、技術、知識、人口、組織、社會關係等,也包括鄉村家庭、家族、生活習慣與習俗、信仰等鄉村文化,還有村落形態、院落形態、基礎設施等。社會資源是影響自然資源利用的重要因素。

三是鄉村社區形成的產品:這些產品是利用現有技術,依託當地資源而生產出的農產品、手工製作品、民間藝術以及鄉村所能提供的服務。

三者關係如圖5-2所示。圖中內部小三角形代表傳統村落資源構成的傳統貧困鄉村的財富,這是在封閉環境中、運用較低水平技術條件,利用有限資源產生的財富。傳統鄉村環境中形成的財富循環具有封閉、低水平、脆弱等特徵,而且隨著人口增多或環境惡化此循環能力不斷衰減,結果陷入了貧困狀態。如何使小三角形變成大三角形,以擴大三角形的面積,可以通過豐富和擴展三角形三條實現,也就是說延長或擴展三角形的三個邊長。

圖5-2 鄉村資源關係示意圖

依據鄉村資源和價值原理,改變三角形面積的辦法有三個途徑:

第一類是引進外來要素。如引進資金、項目、技術或培訓,也可以引進文化與社會資源,生產出新的產品。這是引進外部能量,打破封閉循環實現開放循環的重要措施,也是目前扶貧最為常用的辦法。外來要素的引進,最要緊的是與原有要素的結合,在原有基礎上形成新的系統,這樣上述三角形的三條邊才能協調,才能獲得面積最大的效果。否則,引進的項目要素與原有資源系統不相融合,成為孤立要素就沒有生命力。這是扶貧項目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在此不再贅述。

第二類是重新整合資源。傳統扶貧有一個思維定勢,就是把盯著外部資源作為解決鄉村貧困問題最為簡單和直接的方式。故而很難在整合鄉村已有資源上下功夫,或者認為根本就沒有資源可以整合。我們常聽到這樣的反問:“如果有資源可以整合,還能貧困嗎?”實際上,是因為人們還沒有了解和認識到鄉村固有資源的類型和價值。這些資源有些是有形的,如山水林田;有些是無形的,如氣候、習俗、信仰等;有些是物化的,有些則是文化的。如何整合這些資源,把零散的,甚至不為人所認識的資源,整合在一起成為鄉村可以獲得“利益”的產品,需要新的發展理念和產業創新。







一般說來,對整體上屬於絕對貧困的村落,要以“輸血式”為主,“造血式”為輔,這時的救濟的必要的,也往往是不可替代的。在這種情景下的“造血”往往被認為遠水解不了近渴; 反之,對整體上屬於相對貧困的村落,就應以“造血式”為主導,輔之以“輸血式”模式。“輸血”“造血”並重的多出現在政府的示範項目上;對於那些已經脫貧,但又不適宜過度開發的村落,則採用“雙低”的策略。在實踐中,究竟把“輸血”還是“造血”置於主導地位,要根據村落的發展水平進行因地制宜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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