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與人民解放軍火箭軍的組建

毛澤東與人民解放軍火箭軍的組建

2015年12月31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將一面鮮豔的八一軍旗親手授予新任命的火箭軍司令員魏鳳和。從那一刻起,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正式更名為火箭軍。

在此之前,我軍由陸、海、空3個軍種和第二炮兵一個獨立兵種組成。第二炮兵成立於1966年7月1日,由毛澤東主席批准創建,周恩來總理親自命名,作為我軍最年輕的兵種,已走過了半個多世紀的征程。如今,第二炮兵功成身退,將更為艱鉅的使命交給了新成立的火箭軍。

毛澤東與人民解放軍火箭軍的組建

習近平向陸軍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授予軍旗訓詞

第二炮兵的建立以原子彈成功爆炸為基礎

歷史清晰地記載著: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曾屢遭美蘇等國的核威脅、核訛詐。那時,以毛澤東為代表的共和國開國元勳們,清醒地認識到:中國要反對核武器,就必須擁有自己的核武器。

1958年,那是一個崇尚“人定勝天”“心比天高”精神的激情歲月。這一年裡,毛澤東精神振奮、意氣風發,他用手勢幽默地打著比方:“原子彈嘛,就是 這麼大個東西。沒有這個東西,人家就說你不算數。那麼好吧,搞一點原子彈、氫彈,我看有10年工夫完全可能。”

當時新中國成立尚不到10年,國家各方面還處於極端困難的局面,但毛澤東高瞻遠矚,未雨綢繆,由他首發倡議,後又力排各種異議,果斷作出了發展中國導彈、核武器的戰略抉擇。

其實,早在1954年,中國舉行共和國成立五週年慶典,毛澤東就向率團訪華的赫魯曉夫提出“是否能在製造核武器方面給中國以幫助”問題。但赫魯曉夫聽後,馬上露出驚訝神情,他說:“搞核武器是很費電的,現在就是把中國所有的電力都投入進去也不一定夠用。”接著又說:“只要蘇聯有了核武器就行了,不必我們大家都來搞它。”

受到婉拒之後,毛澤東意識到:“靠別人總是靠不住!”因此,從1955年開始,他召集我國有關的科學家開會,決定首先從尋找鈾礦開始,獨立自主地邁出了共和國研製核武器的步伐。

後來,由於“波匈事件”的發生以及東歐多國“離蘇傾向”的加劇,赫魯曉夫為了鞏固自身地位,爭取中國的支持,在科技援華的態度上才有所鬆動,表示願意對中國提供尖端武器方面的幫助。但不久,由於毛澤東斷然拒絕了赫魯曉夫提出建立“蘇中聯合艦隊”和“長波電臺”的無理要求,蘇聯單方面撕毀了已達成的有關協議,中斷了對中國的核技術援助。

赫魯曉夫的背信棄義,更激發了中國人民自力更生的壯志豪情。毛澤東說:“要下決心搞尖端技術。赫魯曉夫不給我們尖端技術,極好,如果給了,這個賬是很難還的。”很多中央領導和老帥,也都表示核武器的研究應“繼續進行”。陳毅說:“就是當了褲子也要搞出原子彈。”賀龍、聶榮臻等也都紛紛表示贊同。

就這樣,經過一代人的艱辛努力,1964年10月16日,我國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顆原子彈,使中國成為繼美、蘇、英、法之後,世界上第五個能夠獨立研製原子彈的國家。

毛澤東與人民解放軍火箭軍的組建

中國第一顆原子彈爆炸時的情景

“三位一體”核力量為二炮創建提供基本前提

第一顆原子彈的爆炸成功,可以說,為第二炮兵的建立創造了首要條件。此時,西方有些國家卻出現了嘲諷中國“有彈無槍”的論調。

的確,導彈一向被看作是原子彈的“槍”,衛星的“腿”。只有原子彈而沒有中遠程導彈,原子彈就發射不出去,核武器也就失去了實戰價值,衛星也無法上天。然而,他們哪裡知道,我國的“兩彈一星”與“核潛艇”等研製工程,是在毛澤東的通盤考慮下,幾乎同步進行的。

1955年,當後來被稱作“中國導彈之父”的錢學森,衝破美國政府的重重阻撓,毅然回到祖國時,毛澤東親自接見了這位具有很高聲譽的著名科學家,並作出了發展中國火箭和導彈事業的重大決策。接著,中共中央成立了以聶榮臻為主任的國防部航空工業委員會,開始了我國兩彈研製機構的設置及導彈的設計和實際研製工作。

毛澤東與人民解放軍火箭軍的組建

1956年2月,毛澤東(右)和錢學森(左)交談

1960年2月,根據毛澤東的指示,中央軍委確定了“兩彈為主,導彈第一”的方針,為發展我國國防科技特別是尖端技術,提出了“埋頭苦幹,發憤圖強,自力更生,奮勇前進”的口號,加快了我國的核彈研製步伐。很快,在錢學森等人的帶領下,同年11月5日,我國第一枚地對地近程導彈發射成功。

1963年12月,以周恩來為主任的“中央專委”又提出了“核武器的研究方向,應以導彈頭為主,空投彈為輔”的方針。不久,我國於1964年6、7月間,連續成功發射了3枚中程運載火箭。

為了儘快實現“導彈與原子彈”的結合,在毛澤東的指示下,周恩來於1964年9月1日主持召開中央專委會,決定成立由錢學森領導的“兩彈結合”方案論證小組。與此同時,中國“空投原子彈”的實驗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

1965年5月14日,在我國西部地區,一架獾式轟炸機投下了一枚小型核彈,並按事先的設計要求,在距離地面一定高度上成功爆炸,標誌著我國擁有了空投原子彈的能力。

1966年3月11日,周恩來再次主持召開會議,聽取關於進行兩彈結合的試驗論證報告,決定先搞“冷試”(彈頭不裝核材料)後搞“熱試”。在試驗的關鍵階段,毛澤東一再對主抓此項工作的聶榮臻予以鼓勵,要他們一定要克服困難,堅持不懈地抓下去。毛澤東說:搞核彈和打仗一樣,“可能打勝仗,也可能打敗仗,失敗了也不要緊”。主席的關懷和鼓勵,使廣大科研人員倍受鼓舞。

9月,我國“兩彈結合”的試驗工作準備就緒。27日上午9點,我國大西北的天空閃現出一團耀眼的火光,中國自行設計研製的第一枚地地導彈,將核彈頭從甘肅和內蒙古交界的巴丹吉林沙漠,打到了新疆的羅布泊,核彈頭在靶標上空精確爆炸。我國“兩彈結合”試驗的圓滿成功,回應了國外敵對勢力對中國“有彈無槍”的嘲諷,標誌著中國原子彈已完全具備實戰能力。

同時,在毛澤東提出的“核潛艇,一萬年也要搞出來”的要求和號召下,中國科學家們決心啃下這塊硬骨頭。在蘇聯撤走援華專家,中國沒有任何外援和幫助,甚至研究人員從沒見過核潛艇的情況下,我國“水下核彈發射工具” —— 核潛艇的研究工作,排除萬難,全面展開。僅僅經過幾年的努力,中國第一艘戰略核潛艇——091型攻擊核潛艇“長征1號”,於1970年12月26日開始進行下水試驗,並於1974年8月1日正式服役。後來,我國又進行了核潛艇水下發射導彈試驗,成功解決了原子彈的水下發射問題,使中國成為世界上第五個真正擁有核潛艇的國家。

由戰略轟炸機、陸基戰略導彈和戰略核潛艇,分別在空中、陸地和水下發射原子彈的試驗成功,標誌著中國“三位一體”戰略核打擊力量的最終形成,從而為創建中國的火箭軍提供了基本的前提。

毛澤東與人民解放軍火箭軍的組建

大海中航行的中國核潛艇

解決核彈發射工具後第二炮兵的組建水到渠成

早在中國原子彈研製之初,黨中央就對將來建立一支中國人民自己的戰略導彈部隊,進行了必要的組織準備。

1955年7月,中央軍委派人民解放軍炮兵司令員陳錫聯到全軍最高學府——南京軍事學院戰役系深造。1957年7月陳錫聯畢業後,被任命為炮兵學院院長。次年10月,陳錫聯和政委邱創成向中央軍委提出籌建我軍導彈部隊學校的建議。毛澤東迅速採納建議,並於當年12月9日指示組建了長辛店炮兵教導大隊,接著又於1959年成立了武威炮兵學校和西安炮兵特種技術學校,使我國的地面導彈部隊有了穩定的人才培訓基地。

長辛店炮兵教導大隊、武威炮兵學校和西安炮兵特種技術學校,為我國導彈航天事業培養了大批專業技術英才,他們在隨後組建的地地導彈部隊、導彈作戰基地和導彈工程院校中,擔任重要職務,發揮了重要作用,不少人走上了師軍職以上領導崗位。其中,僅長辛店炮兵教導大隊第一期學員中,至少有5人成為後來第二炮兵部隊的高層領導和我軍的高級將領。如二炮原司令員李旭閣中將、二炮司令部原副參謀長康視華少將、總裝備部原副政委高同生中將等。他們既是中國火箭軍初創時期的親歷者,也是我國戰略導彈部隊的第一代創業者,其事蹟已載入《中國火箭軍史》。

1959年4月,中央軍委頒發了《關於特種武器領導管理工作的幾項規定》,明確了特種武器(導彈核武器)部隊的領導管理體制、各單位的任務以及幹部培養等,決定由軍委炮兵部隊負責地地導彈部隊系統的管理,並要求建立與特種武器管理任務相適應的業務機構。

根據這一文件精神,軍委炮兵部隊初步擬定了成立炮兵技術部的方案。7月11日,經毛澤東批准,國防部發布命令正式成立了炮兵技術部。該部由鍾輝任部長,黃登保、杜劍華任副部長,執行軍級權限,下轄12個處室,定員217人,成為我國地地導彈部隊最早的管理機構。

之後,炮兵技術部又從國防部五院教導大隊、軍事工程學院及地方大專院校中,繼續調配和特招幹部,至1960年基本將各單位的人員編制配備齊全。

在沒有任何經驗可借鑑的情況下,炮兵技術部在中央軍委的直接領導下,做了大量的開創性工作:擬定了地地導彈部隊的發展規劃,組織創建了導彈院校,培養了大批專業人才;領導、組建了我軍首批導彈作戰部隊,組織進行了首批導彈作戰基地的勘察定點和工程建設,參加完成了國產X型導彈產品的論證、驗收和儲存工作;並參與了多種新型號的地地導彈的研製、試驗和組織定型等,從而為第二炮兵作為一個兵種的創建打下了堅實基礎。

正是在這樣的前提下,中國戰略導彈部隊領導機關的組建,水到渠成,正式提上了黨中央、中央軍委的議事日程。在毛澤東的關懷、指導下,由周恩來具體負責,直接主抓第二炮兵領導機關的組建工作。

1965年6月6日,時任副總參謀長張愛萍向中央軍委提出組建導彈部隊領導機關的建議。7月21日,毛澤東批覆炮兵黨委,同意張愛萍《關於組建導彈部隊領導機關的報告》中第一方案,組建導彈部隊領導機關,並要求炮兵抓緊時間提出調整和擬製新的編制方案。

就在炮兵機關籌劃分建的關鍵時刻,1966年2月28日,根據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中央書記處第407次會議作出決定:撤銷中國人民公安部隊,統一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

3月14日,時任炮兵司令員吳克華就組建導彈部隊領導機關問題,向軍委和總部提出書面報告,建議將已決定撤銷的公安部隊領導機關與炮兵機關分管導彈的部門合併起來,組建專門的導彈部隊領導機關。

5月,總參代總長楊成武在公安部隊黨委擴大會上,宣佈了由毛澤東簽發的關於撤銷中國人民公安部隊,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命令,並首次向公安部隊領導講明瞭總參謀部關於由“公安部隊領導機關”整編為“導彈部隊領導機關”的設想。

在此情況下,周恩來雖日理萬機,卻時刻想著為這支部隊起一個什麼樣的名字。經反覆考慮,周恩來說:“還是稱第二炮兵好,既區別於美國的戰略空軍,又不同於蘇聯的戰略火箭軍,既和火箭部隊差不多,又保密。”

毛澤東與人民解放軍火箭軍的組建

1966年6月6日,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正式作出決定:以原中國人民公安部隊領導機關為基礎,與現炮兵管理導彈部隊的機構和人員合併,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領導機關。同時指出:此決定自7月1日起開始執行。從此,1966年7月1日,便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成立紀念日。並在正式成立50年後,終於迎來了“名正言順”的光榮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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