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可以,但不能「山寨」

低價可以,但不能“山寨”

上週四,電商拼多多在納斯達克和上海同時“敲鐘”。納斯達克上市之後,拼多多“身價”高達300多億美元,而其創始人黃錚按照持有的股份和IPO獎金來看,個人就有80多億美金。只用了三年時間,黃錚就成為中國最富的25人之一,真的是令人羨慕嫉妒恨啊!

其實,這也只能說說了。畢竟,黃錚的努力與抓住機會的能力,我等也只有佩服的份。於是,羨慕會有,嫉妒也有,可是恨卻絕對不會有的。

只是,眾所周知的是,拼多多之所以用了三年的時間就能如此“瘋狂”,其最主要的核心競爭優勢就是“低價”和“山寨”。

低價,因為拼多多上面的商品都是在“團購”的名義下,充分利用了低價為吸引力。今年4月,有網友用爬蟲的方式統計了拼多多上幾乎所有商品條目的信息,發現銷量過百萬的商品絕大多數均低於25元。

想當年淘寶之所以能夠飛速發展,就是因為商品的價格低廉。與非電商市場上商品相比,同品牌同型號的商品,其價格往往不到後者的6成,這樣的低價足以讓消費者青睞。與此同時,價格低廉的後面,也有了很多的“假冒偽劣商品”氾濫,以至於在國際上,淘寶成了“假貨”的代名詞。

為此,阿里公司不惜代價,從整治“假冒偽類商品”開始,用高處罰和技術手段“消滅”絕大多數不合格商家。沒有想到的是,這樣的“低端商品市場”卻成就了拼多多的市場機會。

銷量過百萬的大多數商品低於25元,這就意味著低價作為競爭力的成功。可是,任何商品都是“一分價錢一分貨”,若是“太低價”的商品,其質量必定是無法保證的。就如電飯煲來說吧,高端的有1000多元的,中端的也有4、500元的,而拼多多上面的電飯煲啦?僅僅只有25.8元,就這樣的低價,購買第二件的還有優惠5元,意味著第二件只有20.8元。儘管樣式是90年代的商品,可是售價低於20元的電飯煲,我實在無法想象成本該如何控制?商家的利潤到底從哪裡賺取呢?

關鍵的是,這樣的低價,商品的質量又如何保證呢?沒有質量的保證,在使用當中要是發生安全意外事件,又該如何處置呢?

不過,市場經濟中,買家永遠沒有賣家“精”。商家能夠生存並且發展,其商業邏輯本非普通人所能理解的。就是說,這樣低廉的價格,肯定會有商家賺錢的“門道”。當然了,這些能夠在市場上銷售的商品肯定也必須是合規的。

顯然,低價這是拼多多能夠在電商中脫穎而出的核心競爭優勢所在。但是,價廉可以,“物”要是不“美”的話,這就是問題了。比如說,如果拼多多上出現了大量的“假冒偽劣”商品,那這就不亞於是“毒藥”一樣的存在。當年淘寶走出國門之後,在美國歐洲等成熟市場經濟國家遇到了很多的爭議與糾紛,其“假冒偽劣”商品的存在,就讓淘寶出盡了“苦頭”。這也就是後來阿里公司整頓的原因所在。

現在,如日中天的拼多多又出現了這樣的問題,就不能不令人感到遺憾了。先說假冒偽劣商品多的話,消費者的購物甚至是消費體驗將會影響對電商平臺的“粘性”,所謂的成也低價,最後的敗也許依然還是低價。不是說低價的商品就不好,而是低價就意味著成本控制下的質量會有“陷阱”存在。

特別是,假冒偽劣商品還會引來“官司”的。比如說,7月28日,創維集團旗下RGB電子公司發佈聲明稱,拼多多購物平臺上出現大量假冒創維品牌的電視產品銷售,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和創維品牌權益。其實,目前僅僅只是創維在公開維權,要知道,三星、小米和華為等品牌也被拼多多上面的商家“山寨”了。

假冒品牌肯定會引來正牌商家的追責,而“偽劣”的商品啦?也許如今拼多多6成以上的消費者來自與三線以下的城市,經濟收入限制下的消費能力還沒有達到在乎品牌與質量的消費水平,可是偽劣商品的存在,就意味著發生消費事故的概率大增。而發生了消費事故之後,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制度環境下,平臺商家的責任與平臺的責任肯定是少不了。也許對商家來說,本來就是打算掙快錢,沒有基業長青的設想,但是拼多多作為納斯達克上市的電商品牌卻不能有短期行為。

否則的話,這將影響的是品牌未來的發展。而一旦沒有了“山寨”的存在,低價還能有多大的存在空間呢?缺乏了“一分價錢一分貨”的高性價比,自然就無法避免與淘寶天貓京東等的正面競爭。如此競爭激烈之下,拼多多的核心競爭優勢還能有多少呢?

總之,低價商品是當下消費分化嚴重,絕大多數人“口袋”不殷實的結果,拼多多的成功就在於抓住了這樣的市場機會。但是,縱容“山寨”氾濫,尤其是“假冒偽劣商品”的存在,這就是拼多多發展的“隱患”了。低價只有體現出更高的性價比才是競爭優勢,所謂的物美價廉永遠是競爭成功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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