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一村委拖欠農民工3萬餘元工資6年,村支書以各種理由一拖再拖

“法官,謝謝你們了,要了這麼多年的工錢終於到手,真是太謝謝你們了。”手裡拿著34300元支票的申請人孫某,一邊擦拭著額頭的汗水,一邊對法官表示感謝,遲遲不肯離開執行法官辦公室。

濮陽一村委拖欠農民工3萬餘元工資6年,村支書以各種理由一拖再拖

2012年,孫某帶領同村幾個農民為濮陽縣某村莊開溝,工程完工後,村支書以沒有錢為由,給孫某出據欠據,並加蓋村委公章,但村支書以各種理由一拖再拖,孫某於2018年3月起訴至濮陽縣人民法院,要求村委償還所欠勞務費,經法院主持調解,村支書同意償還欠款,並出具調解協議,後該村不履行調解書內容,孫某向濮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濮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向被執行人某村委及支書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消費令及財產申報清單,並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對其名下財產進行調查。知悉該村委查詢驗證難以通過後,執行幹警前往其村委向村支書講法說理,說明不履行法院生效文書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及負面影響,並結合該村村委換屆的實際,講明濮陽縣紀委監察委約談涉公職人員失信被執行人約談的事實和聯合懲戒的執行大環境。村支書終於說出村委賬號,同意法院扣劃,歷時六年的農民工工資案件終於得以執結。(記者 張峰利 通訊員 方清)

來源政法濮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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