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區啓動河道和高速公路沿線專項整治

福州新聞網7月30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謝星星)記者昨日從福州高新區獲悉,高新區已啟動河道沿線規劃管控和高速公路沿線人居環境專項整治行動,相關通告正式印發。

根據市委市政府閩江沿線規劃管控和整治提升專項工作要求,高新區管控整治範圍為烏龍江高新區段和閩江支流大樟溪高新區段沿岸區域。

在發佈通告前,高新區主要領導帶領區各有關負責人,對烏龍江南岸及大樟溪西岸沿線進行了多次現場調研。“我們沿烏龍江、大樟溪先後查看了厚庭、新洲、馬排、六十份、江口等村。”高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現場調研,全面瞭解了沿江環境規劃管控和綜合整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由此制定出具體任務清單,目前各部門都根據清單形成了各自的具體工作方案,並倒排工期,明確各項任務完成時間節點。

根據通告,此次河道沿線整治範圍:烏龍江、大樟溪(高新區段)河道堤壩範圍內,以及沿岸道路往西外擴300米區域。主要涉及厚庭村、新洲村、馬排村、六十份村、江口村、堯沙村、窗廈村、雙龍村。

高速公路沿線整治範圍:福銀高速、福永高速(高新區段)沿線可視範圍。主要涉及馬保村、高岐村、曉岐村、後山村、元峰村、流洲村、柳浪村、江口村、南井村、新聯村、堯沙村、桐南村、窗廈村、雙龍村。

河道沿線整治主要內容有:往河道直接排放汙水,以及在河道沿線傾倒生活、建築等各類垃圾行為;未經國土、規建部門審批在河岸沿線修建廠房及搭建其他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行為;未經審批佔用河道岸線或設置洗制砂點、堆沙點、攪拌站、停車場、自建堤壩、網箱養殖、阻水渠道、存放物料等行為;未經審批的盜採河沙以及違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高速公路沿線整治主要內容有:在高速公路沿線搭建違建、毀林建墓等行為;未經國土、規建部門審批設置廠房、採石場、攪拌站、廣告牌、取棄土場、廢品收購點、固體廢棄物堆場、建築垃圾堆場等行為;違規耕種、放養牲畜、開挖魚塘等行為,以及違反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有上述所列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30日內採取自行拆除、清理、搬移或撤出等整治措施,主動排除妨礙、恢復原狀。”高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逾期未採取整治措施,或拒不採取整治措施的,高新區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並採取行政強制措施。

據介紹,通告是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第一階段。“待拆除清理工作完成後,各部門將對沿岸生態進行修復,進行公共綠地景觀優化提升和裸露山體復綠整治、溼地保護與修復、防洪岸線建設整治等工作。”高新區相關負責人說,將對拆除後的區域實行自然放坡,植樹綠化,打造完善高新區“前低後高、顯山露水、濃淡相宜”的烏龍江、大樟溪一江一溪沿岸景觀帶。

“這項整治是閩江流域沿線規劃管控和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部分,對推動高新區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高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項規劃管控和整治提升工作將於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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