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高俊芳會被怎麼判刑?

百姓佳園




西門觀點:希望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法院如何判決,還要看最終的調查結果。

一、先看截至目前高俊芳的犯罪事實:

高俊芳是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兼董事長,也是法人。

2017年11月份,長春長生被國家藥監局查出百白破疫苗‘’效價不達標‘’問題,涉嫌疫苗25萬餘支,除倉庫剩餘的186支被沒收外,其餘全部銷往山東省,而且全部注入兒童體內。

據悉,這25萬餘支百白破疫苗被藥監局和調查組定性為劣質疫苗,也就是說,這些疫苗雖然本身對人體無害,但效力低下甚至毫無效力,如果不是被發現補種,這些被注射過劣質疫苗的孩子有可能患上‘’百日咳、白喉‘’,以及因破傷風而危機生命。也就是說,受害者高達25萬多兒童。



就在2018年7月15日,不到一年時間裡,國家藥監局對長春長生的飛行檢查中,又發現所有狂犬疫苗生產‘’記錄造假‘’。在生產過程中,本該使用小罐發酵,但為了節省成本而更換為大罐發酵,嚴重影響了疫苗的質量和藥效。比問題百白破疫苗的後果更嚴重。

我們知道,狂犬病的死亡率幾乎100%。如果被帶有狂犬病毒的狗或其它獸類咬傷,按要求注射有效的狂犬疫苗就會治癒,但狂犬疫苗出問題,治癒率幾乎為零。

然而,高俊芳面對如此嚴重的違法行為,不但沒有認罪悔過,而且極力阻礙檢查,銷燬六十多個電腦硬盤保存的證據,而更讓人氣憤的是,當接種了問題疫苗的25萬多家長焦慮不安時,高俊芳的兒媳卻在網上高調炫富,引起廣大網友的強烈不滿和譴責。



二、法律會如何判決高俊芳?

不用調查,一萬個網友,9999人會強烈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然而,法律無情。我們現在是法治社會,一切都要以法律為準繩。目前看,長春長生的問題疫苗被定性為劣質疫苗,那就是生產銷售劣質藥物罪。《刑法》第142條規定:

這條規定的最高量刑是無期,也就是說,高俊芳最終的判決不可能是死刑。這應該是全國人民特別是受害者家屬不能滿意的。至於沒收違法所得和兩倍銷售金額,對身價51億的高俊芳來說,只是九牛一毛,更讓人感到氣憤。希望加大處罰,讓他們傾家蕩產!

三、更為重要的事是什麼?

好在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因劣質疫苗而發生的傷亡情況,因此,更為重要的是,對此次受害者家屬來說,是如何對孩子進行放心疫苗的補種?對受害者如何進行經濟補償?

對其他百姓來說,是弄清楚自己或自己的孩子以前所注射的疫苗是否安全?希望有關部門給予確切的答覆。



對國家和有關部門來說,如何徹查涉事企業和全國所有疫苗生產企業,如何加強對疫苗企業的監管,杜絕制度漏洞和監管漏洞,在事關百姓健康和生命的疫苗以及醫藥行業上,給全國人民吃一個定心丸。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我們一直堅持依法治國方略,關於高俊芳案件我們先來看看我國刑法關於此類案件的有關規定吧!

重判理由一,25萬支百白破疫苗,就按一支疫苗20塊錢計算,25萬支也就是500萬元的銷售額;

重判理由二,屬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重判理由三,生產銷售對象是嬰幼兒和兒童;

重判理由四,疫苗類;

還有什麼說的嗎?!

重判理由五,民心所向!





秀美鵝城


就在昨天,2018年7月29日,高俊芳已經被批捕了,涉嫌的罪名是生產、銷售劣藥罪。根據這一批捕的罪名,已經可以預見到她的最終結局。

《刑法》第142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藥,如果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也就是說,高俊芳最最不利的後果就是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於並處的罰金,以銷售的金額為限,也許就是銷售到山東的25萬支百白破疫苗,就按一支疫苗20塊錢計算,25萬支也就是500萬元的銷售額,最後以此為基數,按照2倍頂格罰款,也就是1000萬元,相對於高俊芳家族67億元的身價來說,也就是九牛一毛,傷不了筋也動不了骨。

但是不能就這麼便宜了高俊芳,目前長春長生已經變成了ST長生,希望下一步就是退市,讓他們的股票成為一堆沒有的廢紙!而且就算達不到大家的心理預期,讓其伏法謝罪天下,也要讓她牢底坐穿,這輩子的餘生就在監獄裡度過吧!


打虎拍蠅


發生“問題疫苗”事件,從目前曝光的情況老看,高俊芳能從一個搞財務出身的,最後成為公司一把手,中間經歷的曲折驗證了她的的個人能力相當強,再加上曝光的“我一年掙好幾個億還擺不平你”可見高俊芳性格強勢,飛揚跋扈,在企業裡也是絕對一把手,所以公然數據造假絕對是她一個人做出的,高俊芳作為公司絕對控制人應該承擔最主要責任。

“問題疫苗”事件涉及到大眾健康的事情,調查組雖然初步公佈了發現了企業違法證據,公眾都在等待最終調查報告。現在雖然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但是其危害性極大。而高俊芳作為長生生物的絕對控制人,需要承擔絕大部分責任!

從法律上來說,如果要判一個人死刑,需要根據事件後果的嚴重性來決定的。這次事件極大威脅公眾安全,這個罪名通常會判死刑!

就“問題疫苗”這件事而言,現在的情況時確實造成了很多人恐慌,但是目前沒有曝光造成了什麼嚴重後果,或者人員傷亡之類的事故,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有。我不希望看到那樣的結果,曝光的“我一年掙好幾個億還擺不平你”據說就是一個患者,高俊芳脫口說出的一句話。

畢竟,法律是講究證人證據的,法院是根據證據、法律作出判決,沒有證據的事是不可能做證據的。

當然,從社會大眾的情緒,以及我的個人情緒上來說,還是希望高俊芳被執行死刑的。畢竟,疫苗是關乎每個人生命健康的東西。如果這件事中有人被執行了死刑,對其他生產企業的一個警告作用!


星空22645


案件還在調查審理過程中,究竟最後會怎樣判處這些沒有人性的渣子,我們只能自己在心裡揣測一下了,儘管我們可能都希望這一家子被判死刑,或者至少也要把牢底坐穿吧。但是畢竟人心不能代表法律,一切都得由法律來說話。我自己猜測,高俊芳至少是個無期,他老公無期,張洺豪15~20年,長生公司其他高管分別領刑10~15年,另外凍結所有資金,沒收長生公司全部財產。


喬峰喬大哥


廣大人民在看著法律的裁決,廣大患者在等著正義的到來,奉勸那些同流合汙者們,自己造的孽要自己承擔,地下那些無辜的冤魂在等你們!


笑臉包公1


其實,老百姓最關心的不是針對某些人判不判刑,非得要某某死,或者要某某終身監禁?死一個高俊芳微不足道,也於事無補。關鍵是要查明事件的真相,找到問題的實質與根源,尋求突破口,嚴肅查處與之相關的一系列違法犯罪?杜絕以後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讓老百姓能過上舒心的日子,放心大膽的生活和工作!

高俊芳案件,只能說是情況比較特殊,性質極其惡劣而已。真正危害老百姓的又豈止是一個高俊芳?說不定還有無數個幕後的高俊芳在逃避責任逍遙法外?他們仍然一如既往的禍害社會,危及人類的精神生活和身體健康,威脅人類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高俊芳會怎麼判刑?法律會進行公正嚴明的審判!這一點毋容置疑?但我仍然堅持的是,假疫苗案的善後事宜及相關責任的賠償?



手機用戶22954642155


目前,長春新區公安部門以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罪對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罪犯的醜惡嘴臉已經被公之於眾,涉事人員也都相繼伏法,接下來要進行的便是對高俊芳等人的法律審判了,這也是廣大民眾最為關心的事,因為判輕了,不能平息廣大人民心中的怒火,判重了,也不能體現我國法律的公平性,更何況高俊芳等人是團伙作案,這麼大的企業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夠調查清楚的,說不定高俊芳等犯罪分子還有其他違法犯罪的事實,到時,她更不能被人民和法律所饒恕。那麼,就現在已掌握的犯罪證據來看,高俊芳究竟會被判處什麼樣的刑罰呢?我們不妨根據《刑法》來分析。
我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犯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罪,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以上便是我國《刑法》對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罪的量刑標準。

從相關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此次高俊芳若是以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罪進行論處的話,很有可能不會像廣大網友期待的那樣被判死刑,其刑罰上限也只能是無期徒刑,況且其售出的疫苗當中暫時並沒有在誰的身上產生嚴重後果,應該不會像三鹿案那樣審判,面臨高俊芳的,將會是有期徒刑和鉅額罰款。

問題疫苗給我們留下了深深的痛,
這位昔日的“疫苗女王”也令我們非常失望,高俊芳所在研究所的老領導曾這樣評價這位“疫苗女王”:“她膽子太大,早晚會出事。”

的確,高俊芳醜惡的罪行早晚會被全部公之於眾,她也將揹負一生的罵名,但她的失敗不是因為膽子大,而是太貪婪、太自私,作為一名母親,她沒有設身處地的為廣大人民謀福利,反而利用坑害人民得來的錢肆意揮霍,長春長生成為了她的斂財工具,而她,也將會因為累累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價,但要讓她被判死刑,不太可能,畢竟連罪孽滔天的田文華過兩年都可以保外就醫、提前釋放了,更何況高俊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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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rless無畏之旅


我覺得她從一個月薪4000的財物人員,到現在擁有數十億資產的身家,一是有詐騙嫌疑,就是國有資產私有化這塊,數額夠巨大的吧!還有不當得利,一年通過不合格的疫苗獲利這麼多,數額也算巨大的吧!再加上製售假劣藥品……差不多夠判極性了吧?


崔大乘


謝謝!誠摯為你作答。

7月29日,長生生物的董事長、法人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此次被批捕的罪名是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對長生生物董事長高某芳的判刑的法律流程終於開始了。被批捕以後,很多人都關心製造問題疫苗如此滅絕人性的犯罪行為,對其會如何判刑。接下來,我簡單說一下我的觀點。


既然是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批捕,我們就來看一下對此罪的法律規定。按照《刑法》第142條,關於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判刑來看。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長生生物如此大的危害和社會影響肯定屬於後果特別嚴重。

所以,按照法律規定,高俊芳不會被判處死刑。可能對於很多人來說,不判死刑太輕了。但是對於置公眾生命於不顧,滅絕人性、泯滅良知的犯罪行為,從嚴處罰是民心所向。我覺得判處無期徒刑還是是比較有可能的。

藥品和食品安全向來都是非常受重視,公共健康安全關係千家萬戶,對危害公共健康安全的人絕對要重判,能夠對其他人起到震懾作用。希望這次問題疫苗事件,能夠真正的促進中國疫苗管理的完善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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