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坐在車裡,外面有黑社會砸你玻璃,準備強開車門強拉你下車揍你,可以開車撞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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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解的是,為什麼提出這個問題呢,難道你真的皮癢,喜歡捱揍?

作為一個理性人,趨利避害乃人之本性,在題目設定的情形下,只有兩種選擇:要麼認命,等著被揍;要麼反抗,險境逃生。只要腦子沒有問題之人,都會作出正確選擇的。

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維持社會秩序的契約,當然也要符合人性的期待,因此法律給出了正當防衛的答案。面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對方又人多勢眾,硬拼是肯定不行的,唯有逃跑是不二選擇。

我相信惡人也是人,身體也是肉做的,小命也只有一條,看到如此不要命的開車撞過來的舉動,我想他們也會躲避的。

脫身後,第一件事就是報警,千萬不要息事寧人,因為這些惡人,只會撿軟柿子捏,假如你選擇沉默,那麼就會有下次,而你不可能每次都這麼走運。

目前,國家正在進行打黑除惡專項行動,對付的就是這些社會渣滓,所以放心大膽地去幹吧!


打虎拍蠅


假如是我在車裡的時候,假如黑社會砸我玻璃,甚至想開車門拉我下車,這種情況我只會開車選擇逃跑,但我開車過程中遇到前面的人攔截,當然就撞上了。



結果雖然都一樣,但我的做法就屬於正當防衛做法,而題主所說的“可以開車撞他們嗎”,就完全不一樣了。

我以個人觀點從下面幾點來進行一下分析:

第1.被確認為黑社會的人砸車,甚至個人安全受到威脅,選擇開車逃跑,完全屬於正常反應,假如對方沒有任何砸車砸玻璃現象,自己也不要冒那個險,鎖好門窗,報警處理。

第2.感覺自己確實受到威脅,對方又有砸車現象,警察又不能立馬趕到現場,這時就需果斷選擇逃生,記住是逃生不是撞人,目的一定要弄清楚。

第3.對方對自己的車進行了包圍和堵截,你因為急於逃生,未能及時剎車,導致對方被撞,因對方屬故意行為,因此你無需擔責。


第4.只要前邊有路,就不可進行掉頭或倒車進行故意碾壓,尤其不可對傷者進行二次碾壓,你的目的只是逃生。

第5.逃生過程中,即使因對方追趕,你開車導致無關人員傷亡,你也要承擔責任,所以逃跑過程注意他人及自身安全。

第6.一定儘快報警說明情況,並聲明現場可能有傷者,這樣你已經盡到及時救治傷者義務。

只要為保障自身安全的,對實施侵害的人沒有進行二次傷害就屬於正當防衛,無需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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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我認為在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的。

條件一:對方多人持斧、錘、棍棒等工具圍住你車,且正在強行砸車。

只要符合了這個條件,不管對方是不是“黑社會”,你的人身都正在面臨危險,而且是非常緊迫性的危險,此時,你開車撞人逃離的行為是具有防衛性質的,是為了使自己免受被傷害甚至被殺害的危險,是正當的,構成正當防衛,且沒有過當之處,不負刑事責任。但如果對方沒有工具,只是用手拍打玻璃,沒有強行砸車的意圖,建議你不要開車衝撞,因為,此時危險的程度很小,你開車撞人可能會“引火上身”的,你只要鎖上車報警即可。


條件二:撞人之後是逃離,而不是繼續碾壓。

撞人之後迅速逃離,可以說明你是為了擺脫險境,但是,假如你駕車一直衝撞、甚至來回碾壓砸你車的人,那麼,你行為的性質就變了,撞人的行為就由防衛的性質變成了“報復傷人”甚至“報復殺人”的性質了,就會以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對你定罪判刑。

條件三:建議你駕車逃離現場後立即報警。

一來,對方砸你車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應該讓警察知道;二來,如果對方多人被你撞傷,由警察到現場處理,避免更大傷亡,你該盡到的義務都已經盡到,也可以說是“仁至義盡”了,這樣做,也是最大限度的減少自身可能承擔的各種責任,剩下的事,就由法律來懲罰這幫人吧!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Beyond1975


您好,筱萊不建議您開車撞他們,而是找準時機倒車逃跑。

首先,發生這種事的路段,基本上是村道、鎮道等一些人煙稀少、道路偏僻的地方,一定要保持冷靜。如果發現道路環境可以允許倒車,那麼在保持安全和一定距離的前提下,倒車,立即開車走人,有行車記錄儀的要保留證據,沒有行車記錄儀的打開手機錄像。往人多的地方開,黑社會發現人比較多就不敢妄為!然後趕緊去派出所報案。

其次,車窗經得住至少一次的打擊。如今的汽車玻璃都是鋼化玻璃了,所以經得住棍棒的一次打擊,如果貼著隔熱防爆膜那就更多了一層保護,不要管他們敲擊玻璃,打開手機錄音錄像,千萬不要和攔路者僵持,對自己沒有一點好處,在沒有形成包圍圈時趕緊掉頭離開,保證安全離開才是硬道理!

開車上路,尤其是跑長途的,真心不知道會遇到什麼情況。記得小時候,聽父親講過這樣一件事兒:父親騎摩托車接在城裡上學的舅舅回家,出了縣城,到了鄉鎮土路上時,突然遇到了三輛騎摩托車的青年人的堵截,那夥人叫囂著、辱罵著,說父親撞著他們了,要求賠償否則就會打人,手中還握著匕首。父親告訴舅舅不要怕,並沒有停車,憑藉著對路況比較熟悉與三輛摩托車周旋,但手臂上還是被劃開一道口子,最終快騎到村口時遇到了剛乾完農活的的街鄰,並且大聲呼救,街鄰們發現是老王家的兒子在被人追,手臂上還有血,馬上圍攏過來。那夥人看到手中還拿著鐵鍁和鋤頭的街鄰,調頭逃跑了。現在想想還是心驚膽戰!

煙臺高速交警萊州大隊筱萊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儘量不要開車去偏僻的路段,在遇到黑社會或者攔路的不法分子時,記住安全是第一位的!留下證據,過後報警!歡迎關注煙臺高速交警萊州大隊,給筱萊說說您在路上遇到的一些事兒,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煙臺高速交警萊州大隊


真遇到這種事,不開車撞難道等著捱揍不成?

如果這幫囂張至極的黑社會成員真的敢這麼做,我就敢撞,他們的所作所為是典型的對我實施不法侵害的違法行為,我這樣做屬於正當防衛,如果我不這樣做誰知道他們把我拉下車之後會幹嘛?任何公民都有權利採取必要措施保護自身人身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什麼是正當防衛:

刑法第20條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如下:

1: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幫人堵我的車,一大群人砸我的車窗,並且強行開我的車門拽我下車,這些行為是典型的嚴重危及我個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我開車予以掙脫毫無疑問屬於正當防衛,如果在開車掙脫的過程中不慎將某人撞傷甚至撞死也不應當視為防衛過當。

當然如果你在已經掙脫逃離威脅的情況下,又將車開回來對他們進行主動撞擊實施報復,這時候就已經不是合理限度的正當防衛了,甚至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甚至故意殺人!你為了制止或者擺脫他們的不法侵害而採取必要限度的撞擊行為才算正當防衛,但假如真的遇到這種事,我是不會考慮這麼多的,撞死一個是一個,也算為民除害了!



心安理得君


一般來說,能夠講和的就不要動用撞人逃離的方式,畢竟撞人很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但是,在情況危急時刻,適用緊急避險撞人逃離開危險現場是可以的。

情況緊急,面臨的人身危險性較大時,可以開車衝撞

什麼情況可以算作是情況危急呢?對方屬於多人且態度十分惡劣,或者對方攜帶刀斧等危險性較大的武器工具。

在上面的情形中,可以非常明顯的看出你的人身都正在面臨緊迫性的危險。那麼,為了避免被他們打開車門而將自己的人身健康置於更加危險的境地,你可以先打電話報警,如果報警後對方仍然執意留在你周邊試圖攻擊你,你可以適用緊急避險開車撞人逃離。

但是如果危險程度一般,儘量不要開車衝撞對方,因為如果對方只是拍打車窗語氣惡劣的話,最好是不要強行開車衝撞,因為這個時候你所面臨的危險程度比較小,但是開車衝撞可能會造成更為嚴重的後果,給你自己帶來更大的麻煩。這種情況下,報警後等待救援就比較穩妥了。

撞人目的在於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不是傷害對方

既然是面臨危險而撞人,目的在於逃離危險情況的,那麼開車一定要注意輕重,萬不可太過分,只要能逃離即可。並且一旦擺脫對方的包圍,應當迅速離開。如果說暫時擺脫了危險卻折返並碾壓對方或者惡意撞擊對方,那麼,你就涉嫌故意傷害甚至是故意殺人了,極可能被定罪處罰。

當然,做出以上行為前一定要報警處理。如果說逃離前完全沒有時間報警,一離開危險現場也一定要報警處理。不然,如果對方再找上你或者惡人先告狀報警說你開車故意衝撞他們會給你帶來麻煩。


劉輝律師


雖然沒有邀請我,但是我也要回答一下這個問題,首先澄清一下,我說的這個事情是六年前,也就是2012年北京市平谷區,9.酒吧,具體那條路我就不說了,那天晚上我跟我哥哥在外面吃完飯去上網去了,途徑9.酒吧門口被一群人攔下來了,那個時候的時間是晚上十點半左右,攔下來的時候我哥問他們做什麼呢一臉懵逼的樣子,人家直接從副駕駛上來一個人直接就是一把黑色小收槍對著我哥的頭,然後車後面直接上來4個人,我在主駕駛後面一句話也不敢說哭也不敢哭,後備箱打開他們在車後面放的不知道什麼東西,讓我哥根據他們的路線去走,我後來被他們放在副駕駛後面的位置,直接就是槍頂著我哥頭,意思就是說你不聽話直接廢了你,當時我第一感覺就是完蛋了,電視上的情節竟然在現實中上演,我怕他們把我哥我倆弄到沒人的地方,把我們害死了,然後再把車開走,但是他們沒有,他們好像是要去火拼,說話很明白,一會咱們回去見一群人,我讓你開車踩油門撞ヾ你就去給我撞,撞死一個我給你20.萬,撞死兩個我給你40萬,說話很和氣的那種,我哥直接連聲答應兄弟沒問題的´,一會你就看我的把,你讓我撞哪裡我就撞哪裡,然後車開到小湯山那邊,然後對面確實有一群人,還有幾輛車,車都沒有開始撞,他們就直接在車上開槍了,我是第一次聽到槍響,直接從副駕駛,後面他們吧窗戶打開,直接就在車上連開4槍,我抱著頭躲在副駕駛後面的座位那裡一動不動,他們全部下車,後備箱東西都沒有拿直接拿著槍衝過去,我哥車門都沒有關直接掉頭開車就跑,連續闖了好多個紅燈一路逃竄,然後我們回到家裡,也沒去報警,警察後來也沒有找我們,後備箱裡面是三把刀還有兩個樣稿罷,這種事情,如果說我們把對方人撞死了,是不是也要坐牢,但是如果我們不把別人撞倒,我們倆就會沒命,搶不放在誰頭上,誰都不知道當時人的心態會是什麼樣子,或者說,他們在發生衝突時候,我們被對面人用搶或者別的東西打掉,我們不是多麼的無辜,因為我們都是平平常常得百姓,害怕報復,就沒有報警,



小屁孩的愛情1


如果我在車裡面,黑社會正在砸我玻璃,準備強開我車門拉我下車,我的選擇是撞,但是隻能裝擋在車前的黑社會



我以個人觀點分析三條原因

第一,黑社會是什麼性質,如果被黑社會抓到被打一頓就不是像普通打架那麼簡單,有可能會打骨折打殘廢,所以一定是不能被黑社會抓到,這時候只能加油門跑來,黑社會的人也不傻不會擋在你車前讓你撞

第二,想象當時的情景,黑社會正在砸我的車窗,我的車窗也不是防彈車窗黑社會幾下就會砸破車窗並抓到我拉我出來,當時根本沒有多少思考的時間,本能的就會一腳油門離開這裡

第三,從法律上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黑社會砸窗,屬於行兇,也已經威脅到人身安全了


三眾言車


首先我車是日產,得注意點撞,要是撞大過勁了我車可不結實,發動機再撞我懷裡來,那我就燙死了,當真死的比豬慘!

再者,如果對方沒破壞車輛,就是圍再多人也不能撞人,犯罪沒實質發生不能臆想人家即將犯罪,法律不會支持自己,這時關門關窗報警處理!

最後,如果對方砸你車,那性質就不一樣了,對方是不是黑社會不是我們定的,有法律定,這時不管他是不是黑社會建議開車撞他,這時又分兩種情況,第一是撞完砸車人如果其他人繼續砸車那必須繼續撞,因為一旦停下,那就是拿自己小命開玩笑,第二是撞完砸車的其他人不砸車都圍著,這樣馬上停車關門鎖窗報警,再繼續撞人涉嫌故意傷害!

最最後到了公安局不管你是不是故意撞的那個砸車人你都不能說是故意的,那樣在法院爭論的焦點就是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了,那非常被動沒有退路,要說自己是受到砸車人驚嚇誤踩油門,要不怎麼撞了之後馬上停車報警那,這樣有可能按交通事故處理你撞人問題,他砸車的問題怎麼定性那就是檢察院的事了!


松126532156


如果遇到這種事情,如何抉擇,確實很無奈。撞了對方,自己可能會坐牢;不撞對方,自己可能被對方迫害,受到傷害。

此時,撞與不撞就要做對自己的安危權衡。要儘量保護自己的安全,保證自己不受傷害。

弄清對方意圖

首先,要弄清楚,對方是衝錢或物來的,還是沖人來的。並且,在對方沒有破壞車輛進入車內之前,想辦法先偷偷報警。

如果對方是劫財的,可以向對方示意願意主動奉出財物,只要不傷害人。這種狀況,則沒必要撞對方。採取破財免災的辦法。

對方意圖不明

假如沒機會與對方溝通,無法弄清其目的。撞與不撞,則判斷對方對自己造成傷害的可能性大小。

如果對方暫時沒有危急到自己的安全,且有開車逃走的機會,就儘量在不撞人的情況下駕車逃離。

假如車周圍都有歹徒,沒有逃離的機會。而且,對方眼看就要砸破玻璃或破開車門,危急到自己的安全,則可以採取駕車撞人的方式,來實施正當防衛。此時,要儘量牢記有特點、容易辨認的一兩個歹徒的體貌特徵,以便事後向警方提供斷案信息。當然,要儘量少撞人,因為撞人的目的是為了給自己開闢出一條逃脫之路。在儘量少製造傷害的情況下,迅速駕車逃離。

然後迅速報警,向警方說明自己所在路段、位置、逃離方向等。以方便警方以最快的時間趕到現場,對自己加以保護,對罪犯實施抓捕。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在歹徒出現後,要及時打開行車記錄儀,以保留歹徒的犯罪證據。同時,也可以為自己撞人的正當防衛行為提供依據,保障自己的正當權益。

以上是根據題目給出的已有信息,做出的個人分析,如能幫到一些人,也算寫的值了!

如果當時車內的人是你,你會撞歹徒嗎?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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