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欲騙保,民行檢察說「不行」

虚假诉讼欲骗保,民行检察说“不行”

虚假诉讼欲骗保,民行检察说“不行”

所謂虛假訴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打假官司,是指行為人通過提供虛假的證據,使法官相信該證據,因此做出有利於行為人的判決。在這種情況下,受到欺騙的是辦案法官,而非財產受到損失的受害人,受害人也並不是自願得將財物交給行為人,而是基於法院裁判文書的國家強制力才被迫將財產交予行為人。該行為是一種公然挑釁法律權威的犯罪行為,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那麼,虛假訴訟檢察院可以追究其責任嗎?下面我們走進和平區人民檢察院,瞭解這樣一個典型案例。

虚假诉讼欲骗保,民行检察说“不行”
虚假诉讼欲骗保,民行检察说“不行”

李某在其駕駛證已被吊銷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將孫某撞傷。因李某無證駕駛不能獲得保險理賠,便與孫某協商,由李某的表弟陳某頂替承擔事故責任。孫某在明知陳某頂替承擔事故責任的情況下,對陳某及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受理後,委託司法鑑定中心對原告孫某的傷殘等級進行鑑定。並主持原告孫某與被告公司達成賠償協議。

虚假诉讼欲骗保,民行检察说“不行”

和平區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在工作中發現該案件線索,依職權進行審查後發現:孫某在明知李某駕駛證已被吊銷, 由其表弟陳某頂替承擔事故責任的情況下,仍對陳某及保險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屬於虛假訴訟。經報請上級檢察院指定管轄後,和平區人民檢察院針對民事訴訟當事人孫某、李某、陳某惡意串通,虛構案件當事人,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虛假訴訟進行監督,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採納檢察建議內容,對該案進行再審,撤銷了該案原審民事調解書。孫某等人涉嫌保險詐騙刑事犯罪的案件,司法機關正在審理之中。

虚假诉讼欲骗保,民行检察说“不行”

在利益面前,許多人動搖做人、做事的原則,企圖通過私相授受影響法官的判決,妨礙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平區人民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將充分發揮民事訴訟法律監督職能,依法打擊虛假訴訟,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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