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宋喆的職務侵占,看王寶強的失誤與教訓

據悉:宋喆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開庭結束,宋喆當庭認罪,請求法院從輕判處。

從宋喆的職務侵佔,看王寶強的失誤與教訓

宋喆原為王寶強公司總經理,可謂大權在握。對於這樣一位位高權重而又深得王寶強重用的人,就應當兢兢業業,廉潔從事。

然而宋喆卻沒有這樣想,而是被金錢迷失了雙眼,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和挪用王寶強公司的資金400餘萬元。於去年9月26日,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並於今天進行的庭審。

從宋喆的職務侵佔,看王寶強的失誤與教訓

根據《刑法》第271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宋喆侵佔財產數額已達400多萬,顯然已構成數額巨大,情節相當嚴重。如果不出所料的話,宋喆應當會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雖然其有自願認罪情節,但是至少也應當判處六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從宋喆的職務侵佔,看王寶強的失誤與教訓

關於宋喆職務侵佔一案,王寶強的損失巨大,這也與王寶強用人失察有關。

宋喆長期利用職務之便侵佔財物,數額達數百萬元,而王寶強竟然一點都沒有察覺。這一是說明王寶強太實在了,二是說明王寶強也太馬虎了。

從宋喆的職務侵佔,看王寶強的失誤與教訓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對王寶強也是一個教訓,但是事已至此,也沒有辦法,只有依法要求追究宋喆的刑事責任,並有權要求宋喆退還贓款贓物。

而宋喆更應當予以反省,自願認罪只是第一步,還應當悔過自新,積極彌補自己的損失。這樣才能夠得到王寶強的諒解,才能得到法律的從輕處罰。

從宋喆的職務侵佔,看王寶強的失誤與教訓

王寶強可謂正處於多事之秋,跟妻子馬蓉剛剛離婚,宋喆職務侵佔一案又接著開庭,之後還有可能與馬蓉要進行財產糾紛。王寶強真是名人是非多,官司不斷,訴訟纏身。突然的大紅大紫,必有大喜大悲。

希望王寶強能夠接受教訓,儘快走出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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