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小孩3歲跟我,每月他爸拿500生活費,我不能工作,該怎麼辦?

遇見你6276


主要涉及兩個問題,養小孩和養你自己。養小孩經濟目前勉強夠,以後開銷增加了可以要求男方增加撫養費。關鍵是你要花時間照顧小孩,那麼誰來養你呢?

一,如果你就打算靠自己養活自己,輕易不願意再看男人臉色過日子。你反正都勇敢地離婚了,再勇敢地去掙錢,也不是太難的事。有些工廠只要你捨得吃苦,也不介意你的年齡,你就把孩子送進幼兒園,可以花點錢請親戚或者熟人幫著接送。


二,第一次婚姻離了,相信是你下定決心為自己做的選擇。其實也沒什麼值得遺憾的。許多人都有過結束不幸福婚姻的想法,而你為自己做到了,今後你只為自己而活。


三,正因為這些,以後,你不會再把婚姻看得那麼必要,知道人生的路其實終究主角只有自己一人,有了這些大的方向,你以後會更加隨意從容。話說,女人只要願意,還會缺男友嗎?孩子自然有他爸經濟付出,你也不用刻意拒絕男人,有別人介紹的對象,只要你覺得還行,就去交往。只是,這種交往要謹慎瞭解,查看男方有沒有不良嗜好、家庭情況甚至檢查有沒有性病。這些是基本的。

男方有合適的就交往,男方沒提結婚就交往著再看,男方要結婚,你就各方面考慮好,可以就再婚的一些事情進行書面約定,可以再婚。

不是說原配夫妻就不該離婚,也不是說離婚了就不該再找男人。人生路很長,男女相伴互相慰藉更不累。只是在再有伴侶之前,你要勇敢地過好這段自由艱辛的日子。你要相信,這段日子總會過去的,你會得到你想要的自由和幸福。


彩玉之喃


既然你選擇了離婚又要了孩子,就該自立自強,三歲的孩子該上幼兒園了,你可以請小區的熟人幫助接送一下,自己去上班,有些工作是可以兩兼顧的,我老公工資全交,我全職在家帶娃一年,都做了兼職的,至少自己生活費夠了,你不能脾氣大過能力。


夏日清風111


自己離了婚三歲孩子歸你,孩子的爸爸每個月給五百塊錢生活費……

每個月五百塊錢的生活費顯然是不夠消費的……

怎麼辦?只有自己找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來做,掙些錢來填補一下生活所需。

三歲的孩子也只能託付給你的親戚朋友來照管,或者是讓孩子入托,這樣以來自己也能安心工作。

生活總得繼續……

如果說有適合自己的人可以再婚!

人的一生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困難,只要自己堅強起來,努力拼搏,美好生活一定會有的。

祝你好運!願你開心快樂生活每一天。


新的人家53157299


一個月五百不夠養孩子的,你自己把想把孩子送託,出去工作,或是幹幼教工作,找幼兒園打零工也可以,方便孩子也方便自己,還減少生活開支,女人要自強,也可以把孩子交給條件允許的父母帶,你出去工作,可以供養孩子和添補家用,只要生活能走起,慢慢來,會好的,千萬對孩子負責任,別讓孩子丟爹又失媽,現如今的年輕人結婚匆匆忙忙,衝動,離婚麻麻力力,衝動,孩子招誰惹誰,無辜,無耐,可憐!


花181613846


不能工作沒有收入便是不能養活自己,並且三歲孩子已經過了蒲乳期,按理孩子是應該判給男方的,不理解連自己的生活費都沒有著落的前提下你何必強求孩子的撫養權。500塊錢顯然是不夠的,但必定也是爭徵得你本人同意的。就目前你的囧狀,先解決孩子的入園入托問題,之後趕緊找份工作,再嘗試協調增加孩子的撫養費。總之,路既然是你自己選擇的,就得自己積極想法解決,天無絕人之路,求人不如求己,只要克服困難堅強面對,相信一切會好起來的。


閒人樂活


我覺得既然孩子他爹把孩子託付給你或者法官判給你,你也應該是四肢健全能夠自食其力的人。既然到了這一步,不是你不能工作。而是你必須養家餬口了。只有你賺錢養家這個大前提下再討論其他事情。如工作後孩子沒人照看怎麼辦?可以暫時退給孩子爸,可以尋求老人幫助,也可以入托讓人照看。如果真像你說的你不去幹活,只能捱餓。或者父母家討口飯吃。其實如果你缺錢,大家除了讓你去工作或者讓你去抓個人養你和孩子,真也想不出什麼辦法。


墨佬姥


我不知道,你生活在幾線城市?消費水平怎麼樣?500 元在市裡連幼兒園都進不去!別說其他生活費了。我這裡還是三線城市。現在也不說什麼教育資源了。

不知道你有沒有房子?沒房子還要有租金。差一點的幾百,好一點的上千元。亂七八糟下來,再省吃儉用也得兩千多吧。還不算什麼特殊情況。

我不知道,你的學歷特長,你是否一直在工作?但有一點,孩子還小,你生活的艱辛還剛剛開始,無人幫你,你只能更累。

單身媽媽不容易,挺過來的都不是一般人!

問我怎麼辦,只能先找個便宜房子,把孩子放在便宜一點的幼兒園,你必須上班!有時間得打兩份工,這樣的時間不會短,所以你要堅強,調整好自己的心態。

為了你自己,為了孩子,未來不經過努力,哪裡能換來幸福?

你我雖不認識,但我肯定你是愛孩子的,內心是個有責任的媽媽。我為你堅強感到驕傲!我為你的不放棄感到溫暖!

加油單親媽媽!👍


遙遙紅塵嘆


看看家裡有沒有不用工作的老人能不能幫幫忙,畢竟在這個離婚又失業的特殊時期,如果實在沒人幫忙就先把孩子送去託兒所,現在的託兒所收費也不是很高,一個月一千多一點,你打工再加上孩子的撫養費暫時支撐著你倆的生活應該沒問題,總之是不能帶著孩子坐在家裡靠這500塊錢生活,那樣你會跟社會脫節的,到時候你想出來工作都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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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能自力更生了(原創)

既然選擇了離婚,那麼就要勇敢地承擔離婚所帶來的一切後果。換句話說,自己釀的苦酒,只能自己喝。根據你目前的困境,給你幾條建議:

一,無論你是協議離婚,還是法院所判。前夫每月給孩子500元的撫養費目前是不能增加了。如果你們當初就孩子撫養費問題,有相關隨著當地生活水準提高而增加的約定話,到時候再讓前夫增加吧。

二,孩子已經3歲,可以上幼兒園了。把孩子送幼兒園,然後自己在家附近找一份既能接送孩子,又能上班的工作,邊帶孩子邊打工吧。要養孩子,自己也要生存,不能總靠別人。

我二姐同院住著年輕兩口子,帶著一個七八歲的男孩。老公替人跑車,早出晚歸,不能管孩子。老婆接送孩子上下學,回家幹家務,同時還在附近的醫院裡幹保潔。晚上還要給孩子輔導作業。

生活就是這樣,不辛苦不行啊。

三,如果孩子的姥姥、姥爺可以幫你帶孩子,你就讓他們帶吧。然後你自己出去找一份差不多的工作,打工賺錢養孩子,並按期給孩子姥爺、姥姥一些辛苦錢,問題不是一樣能解決嗎?

四,最後一步,再找個男友,重新成家,這樣孩子有人養,你也有依靠。不過這樣的家庭以後矛盾會多些,凡事你要多忍讓些。

總之,靠誰都不如靠自己,只有自己強大了,才能輕鬆地面對生活中的一切困難。

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牽住夕陽的手


你沒有能力養小孩,當初離婚時你可以不要孩子的啊。而且我不理解你說你不能工作是什麼意思,孩子已經三歲,可以上幼兒園了,你不能工作是說你身體殘疾喪失工作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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