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丹陽法院執行懸賞顯成效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丹阳法院执行悬赏显成效

“喂,你好,法院嗎?你們在公眾號上發佈的懸賞公告是真的嗎?”一大早,丹陽法院執行局便接到了群眾電話。

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攻堅戰,丹陽法院2017年9月與人保財險丹陽支公司簽訂《執行懸賞保險合作協議》,隨後便在公告欄、微信、微博、網站全方位發佈執行懸賞公告,掀起全社會共同圍堵的“抓賴”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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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聯繫,要求履行

“公告張貼後,打進法院的電話真不少,因為懸賞公告,被執行人主動和我們聯繫,同意履行。”執行法官如是說。

2016年11月18日,眭某向陸某借款15000元,承諾數日後償還,但未兌現。後陸某多次催要未果而提起訴訟,勝訴後眭某遲遲不還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眭某本人也銷聲匿跡。

丹陽法院於2018年1月10日發佈該案執行懸賞公告,被執行人眭某從朋友處得知自己上了執行懸賞公告,覺得羞愧難當,遂於1月下旬主動與執行法官聯繫,表示願意履行。

2月12日,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簽訂調解協議,眭某支付了15000元欠款。此次是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後第一例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的案例。

發動群眾,智擒“老賴”

沙某與丹陽市某鎮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存在民間借貸糾紛,借款到期後,沙某沒有償還借款本息,共計90餘萬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通過查控手段發現被執行人均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只得依法進行了終本程序。

就在所有人都對這90萬不抱希望的時候,執行懸賞這一創新舉措為案件的執結打開了突破口。2018年6月1日,丹陽法院發佈了該案執行懸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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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執行法官接到知情人舉報,在金壇發現被執行人沙某。接到這一線索後,執行法官立即趕往金壇某咖啡館,被執行人沙某一露面,就將其控制帶回丹陽,並對其手機銀行劃扣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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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被執行人沙某轉變了態度,主動交代自己還有一輛汽車可供執行,估價2萬元,同時給付了部分現金,至此,預計履行可達10萬元。剩餘部分雙方制定了還款計劃,達成和解協議並提供擔保。

對於目前的執行成果,申請人也很意外:“本來沒指望能要回這個錢,看來執行懸賞確實靠譜!”這是丹陽法院開展“執行懸賞保險”、發動社會力量尋找失信人的首個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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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時期,丹陽法院將加大執行懸賞的宣傳力度,加強與保險公司的協作,充分利用這一有效機制,發動社會合力,加大財產查控力度,全面提升執行工作質效,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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