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蘭花遭濫采網上販賣 16家單位發倡議「別買」

16家單位發倡議“別買野生蘭花”

蘭花歷來受到國人喜愛,因象徵君子高潔,不少人喜歡在家中栽種蘭花。但近些年來,濫採野生蘭花的現象較為嚴重,互聯網平臺的發展也給野生蘭花的交易提供了新的渠道。7月16日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在其官方微博發佈了一份16家單位“保護野生蘭花,拒絕無序買賣”的倡議書,倡議從消費者、平臺、法律等多層面保護野生蘭花。

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網絡平臺上仍有農戶或是店鋪在售賣野生蘭花,抖音等平臺上有拍攝者上傳採挖野生蘭花的視頻。

16家單位呼籲保護野生蘭花

7月16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在其官方微博發佈了一份關於“保護野生蘭花,拒絕無序買賣”的倡議書。據介紹,倡議書由中國野生植物保護協會、中國花卉協會、中國植物學會蘭花分會等16家單位聯合發起,幷包含了部分互聯網公司。

倡議書共提出了8項倡議,包括個人消費者拒絕購買野生蘭花,對於採挖、販賣野生蘭花的行為可以向林業部門舉報;互聯網平臺對野生蘭花貿易信息進行嚴格審查;籲請政府儘快將蘭科植物納入國家重點保護對象;植物園、公園和園林部門在景觀營造時不使用野生蘭花;在蘭展上拒絕野生蘭花參展並參評獎項;工程建設或林木採伐時儘量避免踩踏或毀掉蘭花;輿論引導公眾增強保護意識;關注社會組織不定期發起保護野生蘭花的公眾參與行動。

7月18日,北青報記者聯繫到了中國野生植物保護協會科學普及處副處長孔祥瑞。據他介紹,蘭花保護工作進行了好多年,但近來發現互聯網電商平臺提供了一個新的渠道,有一些農戶盜挖野生蘭花後通過電商平臺販賣,行為猖獗,在這樣的背景下聯合多方單位和平臺發起了這樣的倡議,也希望電商平臺能加大對採挖販賣行為加以制止。

北青報記者從該協會了解到,2017年6月,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中國科學院華南植物園、北京師範大學、上海辰山植物園等多家科研單位的80多位專家對我國高等植物紅色名錄的瀕危等級進行了評估,90種左右蘭科植物瀕危等級為極危,佔35784個被評估物種中極危物種的15%。

野生蘭花遭濫採網上販賣 16家單位發倡議“別買”

網店以“下山蘭”指代野生蘭花

多個網商平臺 有人叫賣“野生蘭花”

那麼私自採挖、販賣野生蘭花的現象在互聯網上是否仍然普遍?北青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淘寶、百度貼吧、中國蘭花交易網等平臺上,有農戶或店家聲稱售賣的是從山上挖來的野生蘭花。

中國蘭花交易網上的一名賣家宣稱,他的“貨”來自四川某地,當地有人利用空閒時間到山上採挖蘭花,再向外銷售。賣家介紹,目前很多人賣的“下山蘭”,指的就是從山上挖下來的蘭花,對外銷售的有直接挖來的蘭花,也有山上挖來後在自己家中種幾天再賣的。

淘寶上一位湖北某地的賣家稱,當地有不少人會上山採挖蘭花售賣。賣家對北青報記者稱,有買家預訂後,他們會安排數人上山採挖蘭花,在一天半之內能挖100株蘭花。賣家還介紹,一株蘭花一般5-8苗,以一苗1.5元的價格出售,“量大價格可以商量”。賣家稱,自己一年四季都在接受訂單,通過快遞寄給買家,一年可以賣幾萬元。他自稱,曾經有一位四川買家開車過來,買了2600斤蘭花,大概有4000株。北青報記者問及是否有人來制止他們採挖蘭花,賣家稱自己最近幾年才開始賣,目前還沒有受到過檢查。

此外,也有不少人選擇在qq群中進行交易,一位群友告訴北青報記者,就他所在地的山區,因為人為採挖嚴重,目前想要採挖春蘭已經很困難了。另有人選擇在抖音上錄製到山上挖野生蘭花的視頻,然後留下了微信號“拉生意”。

為保護當地生態 林業部門嚴查濫採濫挖

對於網上不少來自湖北某地的賣家採挖野生蘭花並售賣的現象,當地林業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發現售賣野生蘭花的現象,可以向森林公安舉報。森林公安方面則表示,如果接到舉報有人採挖、售賣野生蘭花,他們將會走相應的法律程序。

另一位林業局工作人員表示,蕙蘭、春蘭等蘭花未被列入國家的保護植物名列,當地盛產蘭花,且蘭花種類繁多。但近幾年來對蘭花的濫採濫挖已經對生態造成了影響,相關部門也在對此採取了措施,對於上山採挖的行為會進行阻止。但是一旦蘭花出現在市場上,他們則會陷入“想要執法但卻沒有法律依據”的尷尬狀況。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國內部分地區均有查處採挖、販賣野生蘭花的案例。據媒體報道,2016年1月,安徽安慶嶽西縣有村民在自家山場採挖野生蘭花19株售賣,執法人員教育當事人後,將收繳的野生蘭花送往指定地點栽植。今年4月,湖北黃岡英山縣森林公安查處一起濫挖、收購野生蘭花行為,沒收野生蘭花400株,對查處沒收的400株野生蘭花暫作培育再作處理。此外,針對野生蘭花等植物,英山縣、安徽六安金寨縣、陝西商洛等地區政府還發布了加強保護的公告或通知。

中國野生植物保護協會專家: 目前法律尚存空白

孔祥瑞解釋,蘭科植物都被列入到國際《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中,管制或禁止國際貿易。但目前蘭花還沒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中,尚未公佈的第二批名錄包括了蘭科的所有屬,但正因為第二批名錄尚未公佈,所以目前法律上存在空白,導致執法上有難度。

孔祥瑞對北青報記者說,因珍稀物種交易價格很高,石斛等蘭科植物具有藥用價值或是誤採等原因,目前農戶採挖野生蘭花行為還不少。

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常莎律師認為,從國內法規上看,私挖、販賣野生蘭花還不能構成刑法意義上的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而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中的保護對象也限定為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和地方重點保護植物,如果蘭花被某地方政府列入重點保護植物的名單,則同樣可以依照《野生植物保護條例》進行保護。

常莎建議,可以儘快公佈更為全面的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及相關法律法規,地方也可提前制定和完善專門進行蘭花保護的政策和規定,同時環保、林業部門加大巡查打擊和宣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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