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退市企業仍會是鳳毛麟角 達到退市財務指標而退市者將漸多

日前,A股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修訂後正式實施,除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相關條款,強化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實施主體責任以外,主動退市和達到退市財務指標而退市是兩類重要退市情形。

證監會剛剛完成修訂並實施的《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明確,上市公司基於實現發展戰略、維護合理估值、穩定控制權以及成本效益法則等方面的考慮,認為不再需要繼續維持上市地位,或者繼續維持上市地位不再有利於公司發展,可以主動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其股票終止交易。

有券商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當前上市時間成本較高及未實現註冊制的市場背景下,主動退市的企業仍會是鳳毛麟角,但從今年的退市情況可以看出,達到退市財務指標而退市的情況將逐漸增多。

今年3月份以來,監管層在完善重大違法行為退市制度的同時,進一步加大了對財務狀況嚴重不良、長期虧損、“殭屍企業”等符合退市財務指標企業的退市執行力度。如滬市的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吉恩)、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昆機)因連續多年虧損甚至資不抵債,達到退市標準。在7月11日退市整理期屆滿後,7月13日兩家公司股票已終止上市。

深市方面,銀基烯碳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烯碳)因觸及非標準審計意見類型的終止上市情形而退市。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後,7月18日,該公司股票已在深交所摘牌。

上述3家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將在摘牌之日起45個交易日內轉入全國股轉系統進行股份轉讓。根據相關規定,股東需在3家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辦理股票確權登記,其股票方可在全國股轉系統進行掛牌轉讓。

7月29日,深交所表示,將進一步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制度,優化財務類和市場類退市指標體系,對持續經營能力存疑或存在重大不確定事項的高風險公司加大風險警示力度,不斷夯實制度基礎,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促進深市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業內人士認為,將持續虧損等財務狀況不佳的上市公司清出市場,是落實中央關於處置殭屍企業重要任務、配合“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工作要求的重要方面。

主动退市企业仍会是凤毛麟角 达到退市财务指标而退市者将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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