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25歲女幹部貪腐案件給我們的警示

今天早上頭條給我推薦了這條新聞,我隨即打開閱覽一下。90後年輕女幹部,年僅25歲,上班還不到兩年,竟然利用手中的一點職權,貪腐40餘萬元。聽了這個事情,不知到大家怎麼看。讓人印象深刻的就是年輕女幹部刷新最年輕職務犯罪記錄。

年僅25歲女幹部貪腐案件給我們的警示

據報道,該女幹部案發前任某縣社保局的會計兼出納,從事單位的財務工作。於2016年9月才參加工作,2017年7月就開始進行職務犯罪活動,當時年僅25歲,上班還不到一年。作為一名工作人員,既不是科室負責人,更不是主管領導,就是這樣,還是利用手中的那一點權力謀取私利。我從以下幾點,談下我的看法。

一、思想認識上。作為剛剛上班的新人,其思想上對貪腐行為認識嚴重不足,尤其是十八大以來國家大力反腐的形式認識不夠,在當前嚴峻的形式下,依然進行貪腐等犯罪活動,而且明目張膽。我覺得這點是她職務犯罪很重要的一點,認識不夠。正所謂,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年僅25歲女幹部貪腐案件給我們的警示

二、單位的管理上。從案件中,可以看出單位在財務管理上肯定有很大漏洞,正是這個情況才讓投機份子有機可鑽。首先,按照財務規定,單位內部的財務和出納禁止是一個人。而這個案例中,竟然是一個人。這就造成很大的漏洞,缺乏有效的監管。其次,該女幹部能夠偽造名單騙保,說明單位層層把關不嚴,分管財務的有科室長,上邊還有主管科級領導,如果都能負起責任,這件事情就會被發現,就會被杜絕。按照“一崗雙責”規定,相關人員也要受到處理。

年僅25歲女幹部貪腐案件給我們的警示

三、反腐工作任重而道遠。從這次曝光的事件來看,年輕的幹部也可能會犯下嚴重的腐敗。我國的反腐工作需要繼續向縱深發展,完善各項制度,全覆蓋、無死角。築牢反腐防線,形成反腐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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