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個中央部門2017年度決算向社會公開

7月20日,2017年度中央部門決算向社會公開,105個部門集中“曬賬本”。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涉及部門,原則上由新組建部門負責公開改革前原部門的決算信息。例如:由自然資源部分別公開原國土資源部、原國家海洋局、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決算信息。

近年來,中央部門決算公開內容不斷細化。由簡單的財務收支數據擴大到機關運行經費、“三公”經費、預算績效、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等相關信息。

財政支出 實行“業績體檢”

為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實施績效管理”要求,今年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公開範圍從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擴大到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項目績效自評結果、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公開範圍都進一步擴大。

預算支出績效評價,是對支出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開展的量化評估活動,相當於對項目投入、過程、產出和效果進行“業績體檢”和“有效診療”,有助於全面瞭解項目實施成效,發現存在的問題,改進管理、完善政策。目前,中央預算績效管理範圍從一般公共預算,拓展至部分政府性基金預算,初步構建起全過程績效管理體系,“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機制正在形成。

此次,中央部門在決算中對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作了說明。比如,生態環境部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8個,二級項目456個,共涉及資金325738.24萬元,佔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77.41%。同時,對“汙染物總量控制與環境影響評價”1個一級項目、64個二級項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涉及資金22750.21萬元。

中央本級 “三公”經費下降

“三公”經費使用情況歷來受到社會高度關注。6月20日,財政部部長劉昆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關於2017年中央決算的報告》顯示,2017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合計43.6億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安排的經費),比預算數減少17.87億元,主要是中央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有關要求,從嚴控制和壓縮“三公”經費支出,以及受客觀因素影響,部分因公出國(境)、外事接待任務未實施,公務用車支出大幅減少。

在此次中央各部門決算中,對“三公”經費使用情況作了詳細披露。很多部門“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大大低於預算。比如,國家稅務總局發佈2017年國稅系統中央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比2017年預算下降41.31%;比2016年決算下降17.11%。

再如,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329.31萬元,支出決算為3001.73萬元,年初預算完成率69.34%;原國家海洋局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7579.86萬元,支出決算為3855.79萬元,僅為預算的50.9%。

政採支出包含 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政府採購是財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2015年中央部門開始隨決算向社會公開政府採購支出總體情況。2016年中央部門在公開政府採購支出情況的同時,同步公開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情況,包括政府採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金額及佔政府採購支出金額的比重。今年,相關情況繼續公開。

比如,原環境保護部決算顯示,2017年度該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4351.9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4914.2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8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9348.6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4086.4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4.1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5.4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07%。

“從近兩年公開的情況看,政府採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金額和佔比,各部門間存在差異,這主要是由採購項目特點決定的。一些重大項目的供應商通常為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不具備實施條件,使得政府採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的金額小,但這不意味著不支持中小微企業或者支持力度小,對此需要理性看待。”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

(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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