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魚主播陳一發兒調侃大屠殺和東北淪陷,《英烈保護法》了解一下

鬥魚主播陳一發兒調侃大屠殺和東北淪陷,《英烈保護法》瞭解一下

近日網上流傳一則鬥魚主播陳一發兒2016年在直播間調侃南京大屠殺和東北淪陷的視頻。視頻中陳一發在直播中說:“東三省不保了,鴉片戰爭了,南京大屠殺了,日本刀好快啊。”

新浪微博@江蘇網警 7月31日一則微博,接網友舉報,@鬥魚直播平臺主播@陳一發兒在早年直播過程中,曾公然把南京大屠殺、東三省淪陷等民族慘痛記憶,作為調侃的笑料。隨後有網友爆料,陳一發還在遊戲中,把遊戲人物動作戲稱為“參拜靖國神社”,引發諸多網友嚴重不滿。小蘇提醒,網絡主播在直播過程中,應以身作則,切勿挑戰道德底線、僭越法律紅線,平臺方也應加強管理,切莫因管理不當、放任自流而引火燒身!

針對此次事件,鬥魚平臺和主播陳一發均在微博中發表道歉聲明。

隨著近年來詆譭英烈、美化侵略事件的頻發,尤其是社會上個別人身著二戰時期日本軍服拍照並通過網絡傳播,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嚴重損害國家尊嚴、傷害民族感情,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8年4月27日第五號主席令公佈並於2018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通過立法明確嚴禁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

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明確規定,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發展,“公共秩序”已經不僅僅侷限於人實際現實生活中了,還包括虛擬網絡空間。所以若在網絡活動中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造成嚴重、惡劣影響的,可能被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發表言論、利用網絡媒介進行活動,都應謹言慎行。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對於網信和電信、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對網絡信息進行依法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發佈或者傳輸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信息的,應當要求網絡運營者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上述信息,應當通知有關機構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斷傳播。

網絡運營者發現其用戶發佈上述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網絡運營者未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則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規定處罰。

近代以來,數不盡的英雄烈士為實現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促進世界和平和人類進步而畢生奮鬥、英勇獻身,他們的功勳應彪炳史冊,精神應永垂不朽。國家和人民應永遠尊崇、銘記英雄烈士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犧牲和貢獻。他們的事蹟和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是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全社會都應當崇尚、學習、捍衛英雄烈士,大大弘揚英烈事蹟與精神,提高民族自豪感與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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