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申論熱點: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當以公平化和市場化爲主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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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公佈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按照補償成本併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各地創新垃圾處理收費模式,提高收繳率。同時,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公務員申論熱點: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當以公平化和市場化為主線

公考角度解讀

[表明觀點]

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在一些城市早就是既定事實。此番,發改委專門發文,表示要在2020年底前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既是對各地方相關嘗試的認可與總結,也是為了推動已有管理經驗進一步體系化、標準化。需要說明的是,建立一套統一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絕不是要讓公眾額外繳納公共費用,更多還是為了確保整個收費過程能夠更加規範、公平和高效。

[綜合分析]

現實中,生活垃圾處理費主要以兩種方式徵收。其一,將垃圾處理費附徵於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收費,按照居民消耗的水、電或燃氣數量徵收生活垃圾處理費;其二,通過居民自治組織或物管直接向業主收取垃圾處理費。應該說,這兩種收費模式都存在著明顯的缺陷,那就是收費的過程無法體現明確的公共導向和道德立場,這種買賣關係也無法有效促進生活垃圾的減量化。

全面建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最根本的初衷還是在於兌現“產生者付費”的原則,這可以說是一種基礎性的公平。過去相當長時間,生活垃圾處理費用主要由財政撥付;近些年來,儘管一些城市開始嘗試徵收“處理費”,但往往也是採取徵收固定額度的定額制。而毋庸諱言,這些做法明顯都有失公允。與之相較,發改委最新意見指出,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將逐步轉為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這意味著,多產生垃圾者將更多付費,反之則更少。

垃圾處理收費只是手段,促進垃圾的分類化、減量化和資源化才是目的。經濟槓桿從來都是最好的調節器,基於計量徵收所形成的差別化定價規則,其倒逼效應勢必會向前傳導,從而推動相當一部分人選擇更加環保低碳的生活方式。而從另一角度看,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後,所可能帶來的巨大利益蛋糕,也將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入局競爭,從而推動生活垃圾處理整個市場規模的擴大和技術的持續提升。

[參考對策]

公平化和市場化,應成為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邏輯主線。收費絕不能體現為公眾的普遍“增負”,而更多應表現為針對不同人群、不同生活方式徵費額度的“有增有減”。而同樣必須釐清的是,只有充分引入社會資本,強化市場化運營,才能真正讓收來的垃圾處理費用得其所併發揮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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