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時,再喜歡一個男人,也不能這麼做

戀愛時,再喜歡一個男人,也不能這麼做

1

我曾經見到過一個差點被戀愛逼瘋的女人。

女人稱為梅姐,小鎮女青年一枚,中專畢業,之後在家裡親戚的幫助下,進了衛生院當一名護士。

按照一般的情節發展,這樣的女孩會在小鎮裡找個合適的男青年,結婚生子,平凡過一生。

梅姐卻註定命裡有一情劫,度不過,身心俱傷。

機緣巧合之下,梅姐認識了啊輝,一個小小包工頭,初中畢業之後出去打工,沒什麼文化,但是交際能力很強。

混了幾年,當上包工頭。掙了錢,回家過節時摔到腿,去梅姐的衛生院住了幾天。

一來二去,兩人相識了。又是年輕人,興趣相投,阿輝又會說話,幽默風趣。

沒有談過戀愛的梅姐一下子就喜歡上了。

腿好以後,阿輝經常來看梅姐,帶些梅姐喜歡的花,水果點心,不時還送她一些首飾。

哄得梅姐心花怒放,對他痴迷不已。

之後的三個月,由於阿輝外出工作,兩人過起了煲電話粥的生活。

半年過去,梅姐對啊輝的感情越來越深,內心有了談婚論嫁的想法。

畢竟她的年紀不小,24了,同歲的姐妹孩子都會滿地跑。

但是她不想太過主動,隱晦跟阿輝提過幾次,阿輝總是引到別的話題上,搪塞過去。

久而久之,心裡就起疑,他是不是不喜歡我了。

戀愛時,再喜歡一個男人,也不能這麼做

2

半年以後,她與阿輝打電話的頻率和時間越來越少,阿輝總是在說自己忙,讓她沒有重要的事情不要打給他。

心裡的懷疑越來越深,有時候說話說著就吵起來,事後又非常後悔。

啊輝也不是個老實的男人,他有點錢,不想那麼早結婚,可是梅姐總是暗示他結婚。

面上不說什麼,內心卻十分煩躁,加上最近工作不順,兩人又經常吵架。

心裡對梅姐的那點喜歡,早就時過境遷,煙消雲散。想分手了,奈何找不到理由。

剛好前段時間幫一個離異的女人裝修,一來二去就相熟了。

女人叫林露,結婚三年沒有孩子,老公就和她離婚了,分了一套房子和一輛車子。

林露皮膚白皙,身材火辣,年過三十卻是一枝花,美豔芳華。

最重要的是,在裝修的時候,看上了身材高大的啊輝,兩人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就搞上了。

有一次,梅姐很久沒有見阿輝,剛好放假,想給他一個驚喜,於是悄悄買了車票去阿輝工作的地方找他。

沒想到圍觀了一場年度激情大戲,梅姐打了渣男兩巴掌就走了。

她以為阿輝會追來和她解釋,說這一切都是意外,別人勾引的。

沒想到阿輝打電話給她說分手,她死活不同意。

她那麼愛這個男人,憑什麼要拱手讓給其他女人,不可能。

就算是用盡一切方法也要把他留在身邊。戀愛的女人不僅智商為0,還非常瘋狂。

為了不讓阿輝和她分手,她居然想到了割腕,不過她沒有笨到割要害。

那一場以生命為賭注的威脅,沒有讓他們分手,卻再也回不到從前。

戀愛時,再喜歡一個男人,也不能這麼做

3

話說回來,任何一個女人,無論多愛一個人男人,都要守住一條底線。

無論怎樣都不能逾越它,否則遲早有一天,會把自己毀掉。

那就是,不能拿生命作為賭注,試圖挽回一個離心的男人。

無論他曾經對你有多好,有多愛你,那也只是曾經,已隨往事飄散。

在你的心裡,你有多愛他,多麼留戀他也好,

只要他的心不在你這裡,就無法成為你的愛人,也不值得你去喜歡、去挽回。

你不該,也不能去招惹他,最好的結果就是有多遠離多遠。放下曾經的情愛,相忘於江湖。

否則這個底線一旦逾越了,你一生無法解脫,只能痴迷於痛苦當中。

有的女人說,我不介意他的心不在我身上,只要我愛他,我想和他在一起不可以嗎?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一旦和他糾纏,你永遠無法快樂,註定一生痛苦。

他不一定給你名分,但是你卻親手毀掉自己的幸福。這樣的男人,有什麼值得你付出的嗎?

何不瀟灑離開,尋一良人,度餘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