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開採,何以猖獗?五問嶧城區國土資源局

近日,齊魯晚報和齊魯壹點分別報道了《非法開採,毀了嶧城這座原本鬱鬱蔥蔥的青山》,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記者歸納了群眾反應強烈的5個問題,到嶧城區國土資源局採訪,結果吃了閉門羹。

非法开采,何以猖獗?五问峄城区国土资源局

市民反應強烈的五個問題是:

一、棗莊市國土資源局網站掛著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棗莊市山體保護條例》,其中第五條明確規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山體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那麼,峨山鎮侯流井村的山體非法開採,滿目瘡痍,嶧城區國土資源局是如何監督管理的呢?有沒有盡到監管責任?

二、《棗莊市山體保護條例》第21條規定,“國土資源部門可以在一般保護範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設立開採區,……嚴格限制開採完整的自然山體”,那麼,嶧城區國土資源局依法依規設定了哪些開採區,哪些不允許開採的自然山體被亂採濫伐?

三、《棗莊市山體保護條例》第27條規定, “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監督、指導責任單位按照山體修復治理方案施工”,那麼,嶧城區國土資源局監督、指導了哪些單位制定了哪些修復治理方案,如何修復?何時修復?

四、《棗莊市山體保護條例》第33條規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查處在山體保護範圍內違法採石、採礦、採砂、取土等 破壞山體的行為”,那麼,這些年來,嶧城區國土資源局共查處了多少起違法開採行為?為何非法開採仍屢禁不止,越來越猖獗?

五、多年來,山體慘遭毀壞,村民呼聲不斷,作為負有監管責任的嶧城區國土資源局有沒有看到,有沒有聽到?有沒有拿群眾的正當訴求當回事?

非法开采,何以猖獗?五问峄城区国土资源局

帶著這些問題,7月31日,記者來到了嶧城區國土資源局,然而工作人員拒絕了採訪,要求記者到嶧城區委宣傳部報備。

記者聯繫了嶧城區委宣傳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宣傳部沒有此規定,並稱輿論監督是自由的,隨時歡迎記者採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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