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所有計程車都不能再做這件事,市民可舉報!

各出租汽車公司,出租汽車駕駛員,出租汽車坐墊套保潔點,有關商家:

為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力度,規範巡遊出租汽車車容車貌,積極營造安全有序、規範經營的乘車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淮南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現就開展出租汽車張貼商業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Part.1

一、嚴禁我市巡遊出租汽車在車身、車內、車窗(擋風)玻璃張貼各類商業廣告、個性化車貼和未經審批的“**車隊”標識。

淮南市所有出租车都不能再做这件事,市民可举报!

(網絡配圖)

Part.2

二、自2018年8月10日起,發現巡遊出租汽車車身、車內、車窗(擋風)玻璃張貼各類商業廣告、個性化車貼和未經審批的“**車隊”標識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公安交警部門、城管部門依據職責給予相應行政處罰。

1.對巡遊出租汽車車身、車內、車窗(擋風)玻璃張貼各類商業廣告、個性化車貼和未經審批的“**車隊”標識等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和《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規定,依法給予200-2000元罰款,對出租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予以記分。對張貼商業廣告的出租車坐墊套保潔點予以約談,情節嚴重的,強制退出出租車坐墊套保潔市場。

2.對出租車車體未經批准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城管部門依據《淮南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十六條規定、《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依法給予100-500元罰款。

3. 對巡遊出租汽車擋風玻璃張貼商業廣告影響駕駛視線的,公安交警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90條、《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2條第3項規定,依法給予50元罰款。

淮南市所有出租车都不能再做这件事,市民可举报!

Part.3

三、2018年8月10日前,對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出租汽車駕駛員,以教育批評、現場整改為主;對不服從管理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Part.4

四、各出租汽車公司要將本《通告》內容傳達到每一個駕駛員。相關商家要積極配合,不得利用出租車車身設置商業廣告。

淮南市公路運輸管理處

淮南市交警支隊

淮南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2018年7月26日

廣大市民、網友

如發現出租車存在上述違規行為

可拍照保存證據後

直接撥打12328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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