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福建省古田縣紀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古田縣衛計局黨組成員、縣紀委駐衛計局紀檢組副組長高錦騰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5年間,時任吉巷鄉副鄉長、紀委書記高錦騰掛點長洋村期間,先後3次收受該鄉長洋村村委會主任徐清(另案處理)所送現金共計1500元人民幣,用於個人日常生活開支。2017年12月14日,古田縣紀委給予高錦騰黨內警告處分,1500元違紀款予以收繳、上繳國庫。

2.古田縣人民法院鶴塘法庭庭長陳輝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6年8月15日,陳輝收受案件當事人法人代表餘某某6條硬盒中華香菸。2017年6月26日,陳輝將其收受的前述香菸折現上繳縣紀委。2017年12月14日,古田縣紀委給予陳輝黨內警告處分。

3.古田縣吉巷鄉長洋村村委會主任徐清、原黨支部書記楊居光違規贈送禮品禮金等問題。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年節期間,徐清多次送給時任吉巷鄉鄉長洪心連(已另案處理)、古田縣財政局副主任科員、農業股股長徐孝芳(已另案處理)現金和超市購物卡(楊居光參與其中2次),2012年至2016年間,徐清以虛列工程款等方式套取資金用於衝抵前述開支。連同其他問題,2017年12月14日,古田縣紀委給予徐清開除黨籍處分,給予楊居光黨內警告處分。

4.古田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任科員鄭啟發違規使用公務車輛問題。2017年8月至9月,鄭啟發利用其兼任縣福利院院長的職務便利,多次違規使用公務車輛接送上班。2017年12月14日,古田縣紀委給予鄭啟發黨內警告處分。

5.古田縣公安局大橋派出所副主任科員丁福華違規提供超標準接待問題。2013年2月至11月間,時任古田縣公安局黃田派出所所長丁福華,其本人或交代黃田派出所民警使用公款購買香菸共計7045元用於接待。連同其他問題,2017年12月14日,古田縣紀委給予丁福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不斷強化紀律意識,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各級黨委(黨組、支部)必須認真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抓好日常監督管理,立足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擔負起監督責任,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堅持“一案雙查四問責”,既追究直接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也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持續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強烈信號。(古田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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