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開出第一張「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罰單 海爾中標

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近日開出首張“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罰單 海爾消費金融不幸中彈,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被罰款10萬元。

兩年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去年,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今年,各地人行開始下發通知,要求轄內各機構提交評估材料。

監管要求,各機構在1月15日前向當地人行報送自評估報告。

據瞭解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是由海爾集團、紅星美凱龍、海爾財務、浙江逸榮和天同賽伯共同出資成立的。

央行開出第一張“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罰單 海爾中標

海爾消費金融主要股東

據瞭解,此次罰單是央行開的第一次這類罰單,這也間接反應了在消費金融如此盛行的今天,央行在這方面的監管會更加嚴格,當然這不是海爾涉足金融以來首次被罰,2017年3月6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官網掛出青島銀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信息顯示,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因“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相關規定,被罰款20萬元。還有去年海爾的全資子公司快捷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建立有關制度辦法或風險管理措施;未按規定公開披露相關事項;違反業務管理規定、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行為”,被罰款7萬元人民幣。雖然海爾集團在金融領域是幾乎用於全牌照的,但是似乎還沒有完全找到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作為看客的我們繼續圍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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