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联合整治30个城房地产乱象?看看专家分析!

7部门联合整治30个城房地产乱象?看看专家分析!

​不仅仅是北京,国家层面也开始了对房屋中介行业乃至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现象的整治。

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30个城市名单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

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

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

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措施,落实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广泛发动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

要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

通知强调,要坚持整顿规范和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和主动监管并重,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近年来,中央多次重申“房住不炒”总原则,并始终坚持从严调控不动摇。目前,房地产市场精细化、多样化调控正有序推进,一些地区和城市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和房价增长实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落实“房住不炒”方针,有效稳房市、控房价的区域化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

与此同时,在房产暴利的驱动下,各地房地产市场也呈现出了新的不良状况,出现了各种新的炒房投机套路。特别是一些开发商与中介、炒房团勾结起来,一唱一和,以各种手段共同炒作房市、哄抬房价,攫取了巨额暴利,严重破坏了公平交易秩序,损害了普通购房者和“刚需”一族的权益,制造了“房价暴涨、赶快抢房”的假象和紧张氛围,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增速水平,导致整个楼市暗流涌动,社会“购房焦虑”情绪蔓延。

此次专项行动堪称一场楼市“及时雨”。据了解,这次行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制订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此次专项行动可谓指向清楚、要点突出,刀刀“见血”,由此也能看到中央严打房地产行业乱象的决心及力度。它绝对不是什么虚晃一枪的“假把式”,更不是摆摆样子、造造舆论声势那么简单,其成果和实效都值得期待。《通知》不仅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提出了多个方面的严格要求,而且强调要坚持整顿规范和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和主动监管并重,以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常态长效。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央政府的有力调控下,房地产市场能真正达到让老百姓满意的目标。

优先关系户、曲线收取号头费、捆绑销售、对购房者“挑肥拣瘦”……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丛生,不但让刚需购房者感觉“受伤”,也给房地产市场埋下风险的种子。

针对一系列房地产市场乱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将于今年7月初至12月底启动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1、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哪些市场乱象?

住建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在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与以往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行动有所不同,此次专项行动的鲜明特点是七部委联手,针对房地产系统性特点,采取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对乱象齐抓共管。”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说。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重点突出,主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扰乱市场秩序,危害比较大的四大类乱象。《通知》显示,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2、治理行动如何落地?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是一揽子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将侧重治理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某些地方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治理,或治理力度不够,或媒体曝光查处不力,将派出督查组,对于国家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会提出问责建议。

“对于管理者、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也要问责。”该负责人强调。通知强调,要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

柴强说,此次专项行动强调要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两个监督作用。违法违规行为没有群众举报监督,很多现象就沉在下面,通知要求地方建立日常监管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同时,还特别强调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3、整治范围是否会继续扩大?

根据通知,专项行动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和贵阳开展。

这次的30个城市里,不但包括了北上广深这4个一线城市,也包括了大部分二线城市,尤其是天津、南京、杭州、西安等近期房地产市场比较受关注的热点城市。

这次北京的动作更快,之前我们也告诉给大家,目前,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就正在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法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上周北京又召开了全市房屋租赁中介行业整治工作推进会。参与的部门包括首都综治办、市高院、市检察院、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严厉打击的重点就是房屋租赁方面的违法违规,包括群众反映强烈的中介随意违反合同约定、打隔断出租、随意收取费用等问题。这些也都是明显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什么选取这30个城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专项行动?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30个城市包括北上广等16个热点城市,还包括一些潜在热点城市、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地方以及一些已经在进行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城市。

“要先在30个城市试点,各地乱象侧重点不同,要力求打击精准,通过前期摸索经验,会在年底之前扩大范围、全面开展乱象整治行动。”该负责人说。

柴强说,专项行动也强调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投机炒房、操控房价房租、价格欺诈等房地产市场乱象,针对市场部分失灵,政府必须出手对乱象予以重拳打击。

怎么做?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措施,落实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要广泛发动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

要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要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

通知强调,要坚持整顿规范和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和主动监管并重,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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