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溝法院:囂張「老賴」拒騰房 依法拘留沒商量

周口日報•新周口客戶端記者 陳永團 姬慧洋 通訊員 張永強 李翠紅 樊帥

近日,扶溝縣人民法院在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房屋時對拒不履行判決、阻礙執行的張某依法拘留15日,保證了整個執行過程的順利進行。

據悉,2016年3月張某在某銀行借款50萬元,張某用位於某中心商業廣場的房產做最高額抵押擔保。借款到期後,由於張某未能償還借款,該銀行將張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張某十日內償還某銀行借款50萬元及利息,如逾期沒有償還,某銀行可就張某抵押的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判決生效後,張某未主動履行。

某銀行申請執行後,執行幹警依法向張某送達了執行裁定書、財產報告令等相關法律文書,責令張某限期履行,否則將依法處置其抵押房產,張某仍不予履行判決義務。經查詢,張某名下無存款、車輛。

法院決定按照判決對張某抵押房產進行拍賣,併發出公告,限期張某遷出房屋,同時將房屋內的物品騰空,如到期仍不遷出的,將依法強制執行。張某置之不理,不予搬出。

法院決定對涉案房屋依法強制執行,執行幹警精心組織,制定了應急預案,並主動邀請了縣人大代表進行現場監督、見證執行,在執行現場,執行幹警強制打開房門時,張某就坐在房屋沙發上,口口聲聲要和執行幹警拼命,並阻止執行幹警搬出房內物品,法警果斷對張某進行控制,經院領導同意後決定對張某依法拘留15日,看到法院動真格的,張某馬上慌了神,完全沒有了剛才的威風。張某被拘留後,房內物品在三個小時內搬遷完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了張某家屬,整個執行活動迅速、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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