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會凍結支付寶和微信的財產嗎?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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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寶、微信(財付通)、京東等網絡賬戶已經納入了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法院可以通過該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的支付寶等賬戶是否有錢,然而決定是否採取凍結、劃扣等措施。

支付寶等互聯網金融賬戶應屬於法院可執行的“其他財產權”範圍,法院有權對被執行人名下支付寶賬戶予以查封、凍結、劃扣,具體操作方式如下。

一般執行案件分配到執行法官後,執行法官會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線索,通過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的支付寶和微信賬戶是否有餘額,然後執行法官採用法院特快專遞(EMS)方式將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協助凍結、扣劃)、執行公務證件(複印件加蓋法院公章)等手續材料郵寄給支付寶和騰訊公司

支付寶或者微信收到上述執行文書材料,就會立即協助法院辦理凍結或扣劃手續,並向執行法官郵寄的凍結回執單等回執和反饋材料。對於微信的財產,執行法院也可以委託當地法院(如深圳市南山區法院)代為送達文書、採取執行措施(凍結、扣劃)。

因此,即使被執行人將銀行存款等轉移到微信、支付寶、餘額寶等互聯網金融賬戶,執行法院同樣能夠採取凍結、扣劃措施,執行被執行人的網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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