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這個刑罰,一般女人受過就難再嫁出去了!網友:打屁股而已

人一旦犯了罪,那是肯定要受到處罰的,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從古代以來,這種處罰的尺度就一直在變化之中,因為所以怎樣的處罰才最為適合,還沒有一個準確的結論,所以也只有在不斷的實踐中,進行不間斷的摸索。

而相較於現在的社會來說,古時候的刑罰可以說是要殘酷得多了,而今天小編要說的這種刑罰,更是聞所未聞,因為受過這種刑罰的,凡是女子都要痛哭流淚,而男子卻而暗暗覺得很爽!

“笞、杖、徒、流、死”還看作為是封建的五大刑罰,而在這裡面,笞杖之刑可以算是處罰最輕的了,按我們的話來說也就是挨板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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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挨板子裡面可是大有學問在的,在很多遭受笞杖之刑的女囚犯,她們寧願死亡也不想埃這個打,而對於很多的男囚犯來說,埃這個打還得交錢,這又是怎麼會出現這樣的現象呢?

和現在刑罰不同的是,古時候用來懲罰犯人的手段就是恥辱型,往往他們的目的不是為了肉體上的傷害。

而笞杖刑實行的部位就是臀部,第一就是因為這個部位的脂肪很多,不會造成傷筋動骨這樣的危害,而第二個方面就是在極其注重禮義廉恥的古社會中來說,這被看作是一個極大的侮辱。

就像明朝時期的皇上,就尤其喜歡讓大臣們挨板子,就是為了滿足羞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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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被判為杖刑還比那些被流放或者是直接砍頭的刑罰要好得多了,但是對於女囚犯來說,凡是藥遭受這樣的刑罰的,這比讓她們直接遭受死刑還要難受的多。

因為要埃板子的部位是屁股,所以就要把褲子脫掉,而且還時常會有特殊的情況發生。

就像下面這個案子:按照《右臺仙館筆記》的記載上,在清朝時期的時候,位於河南的地方就發生了一起私通的案件,涉嫌案件的女子不但不知道悔改,還唆使自己的姦夫去和丈夫家索要銀兩。

在當地的知縣知道了之後,就派人把這個婦女給抓獲了,還那她身上的衣服全褪去了,然後挨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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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的百姓們聽說了之後,就有多大上千個人前來圍觀,在這個女子受刑了後,她的父母把自己的外衣給脫下來給女兒遮醜,但卻被圍觀的人給搶走了,最後這個女子不堪這樣的侮辱,選擇了跳河身亡。

女囚犯不願意遭受這樣的刑罰,但男的卻很自願,因為怎麼說這種刑罰也是五刑罰種最輕的,因為要給點錢給行刑的衙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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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打板子這個行為也是很有技巧在的。有的可以打到皮破血流,但不會傷到骨頭;還有的就是在打完之後,也不會流血,但其實傷得很嚴重。

按照史書上的記錄可以知道,明朝時期的衙役們在訓練的時候,第一個就要弄兩個假人出來,一個在裡面填滿磚頭,剩下的一個則在裡面填滿紙,再給這兩個假人都穿上衣服,然後開始行刑。裡面是磚頭的要達到衣服不破裂,但是磚頭要破;裡面是紙張的,就要達到每打一板就要用盡全力,然後裡面的紙不能破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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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皂吏裡面的高手能夠達到對一塊豆腐打板子,裡面是爛了,但外面卻是完整的。

正是這樣的程度,“外重內輕”還是“內重外輕”都取決於衙役們。

因此一些囚犯就算是借錢也要進行賄賂,就是為了讓自己得到一個輕一點的傷,否則被壓抑達成殘廢都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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