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生育津貼還扣稅?榆佳高速公路公司:已退還職工

近日,有網友反映,陝西榆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發放2017年度職工生育津貼時,扣除了相應的個人所得稅。但根據相關政策,職工領取生育津貼無需徵收個人所得稅。

經瞭解發現,陝西榆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多位領取2017年度生育津貼的職工,均稱被公司扣了個人所得稅。他們曾詢問公司經辦人員,得到的回覆是:生育津貼屬於工資的一部分,扣除的個人所得稅不予退還。榆林市稅務局就此進行回覆,明確說明生育津貼不得徵收個人所得稅,需要退還。

市稅務局所得稅科科長鄭小強表示,根據《關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生育醫療費或者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所以,陝西榆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員工生育津貼屬於免徵範圍,其扣除個人所得稅行為是違法的。

在榆林市稅務局答覆說明生育津貼不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後,近日,榆佳高速公路公司將扣除的生育津貼個人所得稅退還給了職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