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在父母未立遺囑情況下可以全部繼承父母所有財產嗎?

用戶咕咕


死者生前未立遺囑,其生前財產將作為他的遺產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死者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

1、如果死者的父母先於死者去世,獨生子女,及配偶作為其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獨生子女的父母均去世,獨生子女可以單獨繼承父母遺產。

2、如果死者去世於父母之前,獨生子女,配偶及其父母作為其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放棄繼承其子女遺產,在世配偶的父母均先於其去世,父母雙亡後獨生子女可以單獨繼承父母遺產;在世配偶先於其父母死亡,其父母均放棄繼承子女遺產,獨生子女可以單獨繼承父母遺產;其父母未放棄繼承子女遺產,獨生子女不能單獨繼承其父母遺產。

3、如果獨生子女有繼承法第七條規定情形,喪失繼承權。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媒體報道上述情形的案件有很多。哈爾濱有一青年為了上網而與父母發生爭執,用煤氣毒死父母。上海有一男子為了霸佔房產而殘害哥哥全家。山東有一男子將親生父母攆到破舊房屋居住,父母因病無錢就醫而死在破舊房屋裡。


429方寸世界


不一定可以!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簡單說,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但是很多人把死者的父母就自動忽略了!

也就是說,一個獨生子的父母去世了,能不能繼承他父母的遺產,還要看他的爺爺奶奶和姥姥姥姥是否去世,如果均先於他父母去世,那這個獨生子就可以全部繼承父母的遺產,但是如果獨生子爺爺奶奶或姥姥姥姥還有人健在,那麼也是要分的財產的!

但是要注意⚠️並不是死者的父母去世就可以了、而是必須先於死者去世才可以,否則就更麻煩了,這個需要舉例來說。假設死者A死於2010年,死者的父母BC相繼於2012年去世,A的獨生子小D2013年去申請繼承遺產⚠️這時候就發生了“轉繼承”!就是說雖然遺產分割時BC已經去世了,但是BC繼承兒子A遺產的份額又由他們繼承人轉繼承,假設BC的父母早就去世了,但他們有三個子女,分別是死者A,E和F,那麼他們繼承A遺產的份額又要分給E和F了(諸如EF又有代位繼承或者轉繼承的極端情況不做討論了)。大家是不是有些暈,那麼我就簡單總結一下:

一、如果死者A的父母BC和妻子都死在他前面,那麼他的獨生子可以完全繼承他的遺產!

二、如果死者A的配偶死在他前而父母BC健在,那麼他的繼承人則包括:獨生子D及其父母BC

三、如果死者A的配偶先於其去世而父母BC後於其去世,而BC另外還有子女EF健在,那麼繼承人包括:獨生子D,以及死者的兄弟E和F

另外⚠️,這裡並沒有窮盡所有情況,只是最普通的推理!


蘭州飛天公證處


獨生子子女在父母去世未立遺囑的情況下,能完全繼承父母的遺產嗎?那要看父母的父母在不在世,是否同意放棄繼承權。既然父母去世就不存在配偶繼承了,假如父母的父母放棄繼承權並且還得是父母的財產是合法的,獨生子女才有權繼承。



敖漢人的生活



其次,如果獨生子女的父母親的爸爸媽媽都已經去世,獨生子女可以依法全額繼承父母的財產,但是前題是獨生子女不欠債務的情況下,如果欠外債,必須是留下的財產先還債務後繼承,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不可能只繼承財務,而不承擔債務,法律也是不允許的,否則不承擔債務,就不繼承財務。


第三,如果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姥爺姥姥自願放棄自已應該享受的哪部分財產,進行書面放棄,法律公正,獨生子女也可以全額繼承,否則只能按比例繼承,調解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判決繼承。


第四,如果獨生子女有繼承法第七條規定情形,喪失繼承權。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以上情況都可以喪失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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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欖劍社會


誠邀回答: 財產可是個好東西!人人都想爭、人人都想不勞而獲從父輩們那裡繼承過來。然而財產怎麼繼承?怎麼分?卻成了人們的一個難題。在我們現實生活中,有好多為了爭父母的財產,不顧兄弟姊妹情,反目成仇比比皆是。有的甚至還相互大打出手!他們之所以不顧血脈情,那是因為增加自己的財富,就意味著什麼?何況自私是我們人類的本性!其實當在分父母們的財產時,我們稍微理智和冷靜些,都不是什麼很難分的事情;更談不上反目成仇、大打出手的局面。雖然財產那麼重要,但是我們的血脈情更重要。畢竟只有今生,沒有來生!所以我們在面對財產繼承分割時,要遵法、要理性、要合理、少衝動的原則!

在生活當中繼承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都是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都在的話,平均分配財產。如果是立有有效的遺囑時,按遺囑執行。在繼承時盡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多分財產。由於你父母是夫妻關係,夫妻有共同所有財產權,有平等的處理權!如果是父在母亡的情況下,你父親就有財產所有處置權、繼承權,而輪不到你。如果是母在父亡的情況下,你母親是財產的繼承人。也輪不到你!如果父母雙亡的情況下、在沒有立別的遺囑情況下,而你又是獨生子女,父母的財產自然合法地規你繼承。這不但是符合我們中華民族的子承父業古老傳統,而且還符合憲法的要求。

溫馨提示:父母健在時,要多孝敬父母、要好好贍養他們。千萬不要由於你是獨生子女,父母的財產就是你的,他們有立遺囑的權力,也有遺贈的權力!如果不好好善待他們、不好好贍養他們,他們可把財產遺贈給那些對他們好的人!





鄉下庭院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獨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後,姥爺姥娘,爺爺奶奶,都去逝後,才能繼承父母父母所遺留下的財產。


山東農村那些事


答:我認為只要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己經過逝,不存在了,是可以全部繼承的。

以上是我個人理解,有不對不全的地方,請批評指證,謝謝。


老五80814392



手機用戶6448405427


這個問題,在未立遺囑繼承權方面,子女是第一繼承人(就這個問題而言)。其他方面涉及到繼承方就得按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力逐步分等處理。


手機用戶冀與理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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