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力突出、劫富不劫貧、窮怕了……貪官們竟這樣「催眠」自己!

【編輯/張喜斌 統籌/陳威】8月2日,檢察日報發佈了《徵地辦官員受賄789萬:我能力突出,收好處天經地義》的消息。文章稱,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東新區徵地辦公室原副主任林玉忠在收受被拆遷戶賄賂的時候這樣安慰自己:我工作能力這麼突出,在徵地拆遷工作中貢獻這麼大,收點好處是天經地義的。

抱著這樣的想法,林玉忠徹底被利慾控制,行動更加大膽,在罪惡泥潭中越陷越深。據大白新聞了解,像他這樣自我“催眠”的貪官不止一位:廣東一官員曾自我催眠稱“窮人的錢不能收,老闆的錢收一點也無所謂;劫富不劫貧;是因為窮怕了……”

“我能力突出,收好處天經地義”

2017年12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玉東新區徵地辦公室原副主任林玉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在玉州區法院公開審理。

檢方指控:林玉忠在2012年至2015年擔任玉東新區徵地辦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在徵地拆遷補償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824萬;同時濫用職權,虛造拆遷補償報批材料,使他人非法獲得徵地拆遷補償款共計111.1293萬。

經審理,玉州區法院對起訴書中指控的44筆受賄事實認定了40筆,受賄金額789元;認為林玉忠涉嫌濫用職權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未予採納。今年3月23日,玉州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林玉忠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6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789萬元。

隨後,今年4月4日,玉州區檢察院認為該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當,量刑畸輕,向玉林市中級法院提出抗訴。7月6日,玉林市中級法院二審開庭審理了該案。截至發稿,尚未宣判。

據悉,林玉忠於1986年進入玉林市國土資源局工作,經過多年基層工作歷練,工作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一開始,林玉忠一心撲在工作上,處處以身作則,工作兢兢業業。但是,在職務晉升後,林玉忠對徵地拆遷工作就有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比如在青苗補償、房屋面積審核等方面,量多量少,給多給少,決定權都由他來把握,操作空間較大,如果想撈上一把,輕而易舉就能做到。在各種利誘面前,林玉忠的人生觀、價值觀沒能經受住考驗。

正如案發後他自我反省所說:“一想到自己為徵地拆遷工作付出了那麼多,就覺得拿點好處是應該的。”

辦案檢察官提審時,林玉忠談到,剛開始收受被拆遷戶賄賂的時候,心裡也有過一絲惶恐,但很快就找到理由安慰自己:我工作能力這麼突出,在徵地拆遷工作中貢獻這麼大,收點好處是天經地義的。

抱著這樣的想法,林玉忠徹底被利慾控制,行動更加大膽,在罪惡泥潭中越陷越深。最初的一絲惶恐早被林玉忠拋到九霄雲外,他不再害怕,也沒有半點自責,更沒有想過懸崖勒馬,反而繼續縱容自己,為收受賄賂找藉口、尋掩護,企圖以“借條”應付日後的檢查。

“不收錢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貧”

我能力突出、劫富不劫貧、窮怕了……貪官們竟這樣“催眠”自己!

潮州市湘橋區委原副書記、區長陳鵬(圖片來源於潮州新聞網)

2016年9月,媒體曾報道了廣東省潮州市湘橋區委原副書記、原區長陳鵬嚴重違紀案被查處的消息。

文章稱,在紀律審查期間,陳鵬寫下10份悔過書,悔過書中多次出現“窮人的錢不能收,老闆的錢收一點也無所謂”“不收錢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貧”等字眼——他始終認為“自己本質是不壞的”。

據悉,陳鵬拋出“劫富不劫貧”的說法,無非是想說明他還是個“挺有原則”的貪官,從而進一步推導出其“本質是不壞的”這一結論。

這反映了貪官的普遍心態,雖已身陷囹圄,但仍認為自己不同於一般的犯罪分子:怎麼說也受黨教育多年,有點素質;為國家工作多年,有點貢獻。這並不奇怪,因為人都是需要自我認同感的。其實,貪官的“自我認同感”,無非是可笑的“催眠術”。

先是“自我催眠”。第一重境界,是建立正面的自我評價和所謂“正確的價值取向”,第二重境界,就是自欺欺人“雖然做了壞事,但是沒什麼風險”。比如對於陳鵬而言,他不僅被“劫富不劫貧”的封建江湖道義催眠,還被心中的“小九九”催眠。

富人財大氣粗,收了他們的錢即便事沒辦成,往往也能得一句“就當交個朋友”;而窮人的錢來之不易,萬一事沒辦成,被舉報的可能性大多了。確立了這樣一個“底線思維”,陳鵬貪腐起來既心安理得又肆無忌憚。

然後是“催眠他人”。第一重境界是表演廉政,窮人送的錢,往往是小錢,這時貪官常常做出一副公開拒絕的廉潔模樣,以矇蔽輿論、混淆視聽。不知內情的人,還真以為這是個嚴於律己的清官。

第二重境界就是表演無辜,把犯罪事實大事化小——“老闆的錢收了一點”,把犯罪責任推給環境——“不收錢是不近人情”,說到底,就是想通過最後的粉飾,影響司法判決。

事實上,這些拙劣的催眠把戲終究騙不了公眾和法律,大受其害的只會是日益陷入犯罪深淵的貪官自己。由此,每一個手握權力的人都應該明白,“伸手必被捉”,找再多理由為自己開脫,都沒有意義。

“我對錢過分看重,是因為窮怕了”

2016年9月,媒體曾報道了“江蘇省淮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行政審批中心原主任,商務局原黨組書記、原局長孫健,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斂財160餘萬元”的消息。近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孫健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50萬元。

文章稱,2002年至2014年間,孫健通過手機裡存儲著的幾千個商家老闆的手機號碼,利用擔任江蘇省淮安市政府副秘書長,行政審批中心主任,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先後斂財160餘萬元。

據悉,孫健曾在懺悔書中說道:“我對錢過分看重,是因為窮怕了……”。文章稱,把貪汙腐敗的金錢慾望歸罪於窮困生活的艱難,其實是為不軌行為尋求一個心理慰藉。“窮貪邏輯”是心中慾望遮蓋住了良知,自以為機關算盡,但終究是掩耳盜鈴、難逃法網。

“生活所迫,窮困讓我無法正常履職。”許多貪官在“落馬”時都這樣說。這其實是一種自我催眠,是對良知的催眠、對黨性的催眠、對氣節的催眠、對追求的催眠。這些人丟掉了操守、丟掉了忠誠、丟掉了志氣、丟掉了理想,淹沒在金錢慾望的浪潮裡。

人窮心不能窮,從政需心有所崇。許多“落馬”官員在剛入官場之時,也是過著窮困的生活。但是因為那時只有“為人民服務”的心,便不會覺得生活的清貧給工作帶來了牽絆。“心中有顆常青樹,便世間都是希望。”心放在哪,行動也會往哪靠。為官要修養身心、開放眼界,不讓“心”窮困而遠離清廉。

人窮義不能窮,黨員幹部要保持對黨的忠誠。背棄黨的信任而貪汙腐敗的,是對黨性的褻瀆。作為黨的領導幹部,要時刻謹記黨的教導,在工作中事事為戒。要自覺把維護黨的形象當做義務,不拿百姓一針一線。要把對黨的忠誠作為黨性修養的第一要義,不做對不起黨的培養之事。

人窮氣不能窮,為官當有“不食嗟來之食”的氣節。許多官員最初都是分文不取,但隨著身邊的誘惑越來越多,慢慢放下了信仰,進而一步步陷入泥潭。古人為官,以清正廉潔為尚,公儀休不受魚、子罕以不貪為寶、羊續懸魚拒禮,不拿無理之物,不取無義之財。為官也不能隨波逐流,與商人狼狽為奸,當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堅定,爭做“氣節官”,不做“財迷官”。

人窮志不能窮,為官一方需胸懷天下。漢代桓寬寫到:“不為窮變節,不為賤移志”,任何的貧困,都不能改變人的志向。當官更不能侷限於個人的一時得失,應胸懷“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豁達,把個人的利益放在黨和國家、百姓的身後。若是為了改變一時生活貧困而踏入“金錢窩”,帶來的將是一生的志向窮困。

“窮貪邏輯”是腐敗者為貪汙行為而找的藉口,其根本原因還是心志不堅、品德不穩。若能把一時的物質窮困當做一場修煉,帶來的將是一生的精神富裕。【資料來源:檢察日報、湖南日報、長江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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